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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圣蔷薇大教堂外,教堂广场。

复兴党贵族们的部队已经挤满了这片说起来并不算大的区域,一片又一片穿着各色军服、肩扛手提着万国武器博览会的士兵们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大头兵们的叫嚣、谩骂,军官们忍无可忍的怒吼,以及三三两两聚在一块的各位大小头目们高谈阔论的声音混杂在一起,比夏日聒噪的蝉、以及北佬们工厂机器的轰鸣声加起来还要刺耳许多。

贝克特爵士觉得很烦燥。

他本来以为自己来得已经算早的了,没想到这帮同僚一个二个似乎都一改往日日上三竿犹酣睡的常态,起了个大早——又或者根本就没睡,天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就带着兵在这儿候着,把教堂广场以及周围几个街区堵得水泄不通。

老爵士有点后悔,自己当初就不该把部队全都安排在城外,哪怕派一个排的步兵在教堂附近占领几间民房当个小据点也好,至少还能叫他们早早滚来占个好位子呢,哪像现在,自己和美第奇家的部队都被堵在最外层,一步都挤不进去。

就这么急着要给人当狗么?

爵士搓了搓自己的小胡子,视线从那些飞舞的旗号上一一扫过。

联盟里最有份量的大佬们已经悉数到场,围在教堂最内侧那一圈、几乎贴着围墙的就是他们的部队。这些老王八蛋看来也是豁出去了,带来的部队军容齐整、装备精良,一举一动中透露出的朝气与那些临时征召来的炮灰泥腿子截然不同。

且看大教堂东侧围墙根那儿,打着黄底盾徽双狮噬日旗号的,便是莱莫恩领老菲利普的“白马侠义侍从”——胯下骑着纯白色沙漠战马、戴着白头巾的异教徒轻骑兵,这些皮肤黝黑的小伙子们年轻、有力、而且面容相似,一个个脸上都带着自信的微笑;他们是优秀的骑兵、也是使用火枪的好手,每一位“白马义从”都能在极速奔驰的马背上用他们部族自制的超大火绳枪将数十米外高速移动的目标轰杀至渣。

他们的身价可不便宜,要不是当年莱莫恩领主庇护过他们爷爷那辈人,让他们承了个大大的恩情,就凭菲利普每年卖棉花酿私酒,顺便投资帝国铁路公司股票赚的那点子钱,别说人了,估计连他们屁股底下的马都使唤不动。

这位莱莫恩的领主菲利浦此刻正身披一件明黄色大衣,头戴圆顶骑兵帽,座下卷毛青鬃高头大马,伫立在在队伍最前方,而在他身旁则站着一名挎着双枪与双剑的年轻女子,仰着头似乎在和马背上的老人讨论着什么。

贝克特自然认得那人,米兰领主,塔斯塔菲尔家的女孩,年轻的赫尔加·L·塔斯塔菲尔‘爵士’。在贝克特看来,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姑娘和她家的列祖列宗一样,完完全全是个阴险的投机分子。

塔斯塔菲尔家族最早在南方港口米兰做染料买卖起家,家底殷实,在当地有着不俗的影响力;自从王室垮台之后,他们就一直通过利益关系腐化着希弗伦海军的各级官员们,在长时间细致入微的操作之下,共和国的地中海舰队几乎变成了他们的私人武装。他们依靠着这层关系在公海上横行无忌,南方许多领地,尤其是莱莫恩领,都和这群海狗沆瀣一气,开着军舰在公海上走私烟土、贩卖人口、倒卖军火、抢劫绑票,无所不用其极;拜他们老塔家所赐,昔日坐落着魔法学院和神学院、号称南境珍珠的港口城市米兰在伟大战争结束后迅速衰落,现在那里已经成了匪军和海盗们的老巢,因猖獗的烟土与军火走私而闻名遐迩。哪怕穷尽地中海之水为墨,也未必能写出这些杂种所犯罪行的十分之一。

不过天知道是报应还是阴谋,十五年前,塔斯塔菲尔家族拥有合法继承权的血嗣宗亲们就像是染上了什么瘟疫或者说诅咒般,接连意外身亡,宗家有资格继承爵位的男丁在不到一年便里里外外死了个一干二净。共和国法律规定贵族爵位只能由宗家长子继承,所以老塔家的爵位和特权理所当然地被政府收回;至于他们留下的产业和生意,在经过一系列短暂而激烈的明争暗斗之后,大都被原先给他们打工的美第奇家接收,剩下的则便宜了以前的生意伙伴们。

失去了地位、财产之后,偌大的家族树倒猢狲散,由于平日里坏事做的太多、四处结仇,所以塔斯塔菲尔家的宗亲成员大都混得相当凄惨。

不过这位赫尔加小姐...她倒算个另类,贝克特爵士对她的了解不多,只知道这女孩似乎在地中海上当过一段时间的二道贩子,两头来回倒腾鸦片膏和砂糖;如果不是几个月前复兴党从帝国请来的那位小祖宗发布敕令,恢复了部分被共和国“伪政府”剥夺的贵族头衔,这姑娘大抵现在还在大海上漂着呢。

但即便是这个野丫头,身边也聚集了一群不容小觑的追随者...那些打扮成水兵模样,身着水手领长袖衫和喇叭裤,戴耳环,皮肤上刺青,扁帽上带着红色绒球与黑飘带,平均身高一米九往上,魁梧壮硕的肌肉猛汉,大抵又三四十人的样子,一言不发如一尊尊铜像般整齐地列队站在一旁,领头的一名年长者手持旗枪,上面的蓝底盾徽纹章属于塔斯塔菲尔家家徽的变种,在原来的蝾螺头骨珊瑚树图案上添加了船锚、弯刀与飞翔的军舰鸟,看上去大有股子海贼的做派。

然后再看看...嗯,布伦瑞克领的米歇尔爵士就在据此不远的地方,中间大概只隔了七八个小贵族和他们连刺刀都上不整齐的杂牌部队。

米歇尔爵士与贝克特爵士是一起扛过枪的老战友,一个寡言少语但有情有义的高地汉子,多少年了两人关系一直很铁,这次他带来的自然是家乡那著名的山地步兵,中部高地上的山民们是全希弗伦最坚韧不拔的士兵,他们浅灰色的军服源自于养育并磨练他们的山峰,手中标志性的尖头登山杖则是取材自家乡古老森林中的树木,他们许多人的软毡帽上都别着银制的雪绒花帽徽——这是山地步兵勇气的象征,只有完成他们雪线试炼的佼佼者才有资格佩戴这种徽章。

贝克特还注意到这些山地步兵们此刻肩膀上都已经换装了崭新的帝国制式步枪,而非山地步兵一贯使用的自造长程步枪,不知道这究竟是特地为了卖那位皇储殿下一个面子,又或者只是单纯因为旧式步枪使用起来过于繁琐,而且不适合平地的潮湿气候。

爵士摘下自己的帽子,对着自己的老朋友挥舞致意,但对方似乎并没有注意到他,这着实有点尴尬。贝克特本来打算直接骑马过去和他打个招呼,但一拽缰绳环顾四周,才意识到自己根本没可能在这么一大群人中杀出条血路来。

左手边,那个大口牛饮葡萄酒的大胡子莽汉是雷诺爵士,身边簇拥着两百骠骑兵,黑衣黑甲,帽子上绣着白色骷髅头,前几天城外决战时追杀溃兵就属这帮鳖孙跑得最快。

再后头,戴着单片眼镜,一副老学究模样的施特劳斯爵士正检阅着自己的步兵队列,为他牵马的是一名长相怪异的契丹人顾问——老头大半辈子一直热衷于研究兵法,但基本止步于纸上谈兵的范畴,这次终于算是得偿所望。

越往远处看,那些部队的衣着仿佛就越夸张——披着狼皮大氅还人手牵条狗的、三角帽子上插满羽毛扮孔雀的、旗枪尖尖上挑着死人头的、在自己胸甲上用火印封蜡固定着圣光教典书页的...辣块妈妈,居然还有神经病带了一群手执长戟斧枪的铁罐头!真当这是狂欢节游行吗?

“唉,贝克特老爷。”

爵士正在心里默默吐槽那边奇装异服的队伍,突然听到身后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他转过头,却看见美第奇家的小儿子,茄子...啊不,是瓦里安,朝他伸出手来,手里还捏着个报纸包。

相比之下,这位公子哥儿的打扮还真是顺眼多了,至少没有那么惊世骇俗。

“怎么?”贝克特下意识地接过那包东西,当他展开包裹在外层的报纸之后,一股夹杂着奶油香味的热气便扑面而来。

那里面包着的是一块烤过的厚切吐司,从中间折了起来,夹着满溢出来的生菜叶、洋葱丝、腌黄瓜片,还有闪着动人油光的煎培根片、切成小块的煮土豆、撕碎的烤猪里脊肉以及大量融化成半流体状的、金黄略微带点焦糖色的软糯芝士,一拔能拉出老长的丝儿来。

“唏...”

老爵士不由得吸了口气,疯狂地试图抑制住自己已经流到嘴角边的口水。他光是闻闻味道就能判断出那芝士是周遭一带乡村地区的名产,甜咸适中、醇而不腻,最重要的是价额平宜,配着黑胡椒、百里香、莳萝和...咦?

待到贝克特爵士终于回过神来时,他手里的面包已经消失了,只有唇齿间残留的香料气息与牙缝里塞着的一小截肉丝证明它确实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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