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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三章 梦想

他们决定在正午左右动身,虽然不是准备得太充分,身上只带着些食物和急救药箱,背包一律留在营地里,因为到明年以前,这里不太可能会有其它人来。那片岩屑河谷比看起来要长,直到两点,他们都未能走出它范围外。太阳提早变成了金黄色,而且刮起了风。林金荣开始纳闷:“老天,我们要多久才会到得了山顶?今晚吗?”

林金荣向坤格提出这个问题,而他回答说:“你想的没错,所以我们得要快马加鞭。”

“为什么我们非上去不可呢?难道我们不可以现在就回家吗?”

“嗳,少来了,老虎。我们一气呵成跑到山顶上,然后再回家。”那河谷其长无比,像是没有尽头似的,而在它的最上方,地势变得非常的陡,让林金荣开始有一点点害怕,担心自己会坠落。地上的石头细而且滑,让林金荣那还没有从昨天的肌肉紧绷回复过来的脚踝隐隐作痛。但莫利却还是老样子,一面走路一面说话,这让林金荣见识到他惊人的耐力。

为了让自己看起来像个泰国人,坤格脱掉了长裤。他领先他们们有几乎五百米的路,不时都会停下来等他们,看到他们接近后,又马上快速前进,一心想在日落前爬到山上。莫利走在第二位,离林金荣约有五十米之遥。林金荣并不急。不过,到下午稍晚,林金荣开始加快脚步,决定要赶过莫利,跟坤格并肩前进。现在,他们已身在大约海拔五千米高,地上有不少积雪。望向东边,是一系列白雪盖顶的巨大山脉,而在它们下方,是一些层层迭迭的河谷地--他们几乎已经在曼谷的最顶点上了。途中,他们必须爬过一片很狭窄的岩凸,它真的是让林金荣怕到了,因为一失足,你就会直直掉落到一百米下面,足以让你颈骨折断。而另一片岩凸就更吓人了:一摔就会是三百米,而在下坠的过程中,大约有一分钟的时间可以为自己祷告。风也转猛了。尽管如此,一整个下午下来,四周景物给林金荣的似曾相识感,比昨天还要强烈:林金荣似乎曾经来过这里,为的是一个更古老、更严肃,也更单纯的目的。好不容易,他们终于到达了马杭峰的山麓,那里有着一个漂亮无比的小湖,它不为世界绝大部份的眼睛所见过,而只有屈指可数的登山者有缘得见。这个高居于海拔一万一千多英尺的小湖,边缘上积有雪,四周长满漂亮的花朵和青草。林金荣马上就一屁股在草地上躺了下来,并脱掉鞋子。坤格早林金荣半个小时到达,因为温度降低的缘故,他已经把裤子重新穿上。他们坐在草地上,仰视通到马杭峰的最后一段路:一片陡峭得像悬崖的岩屑坡。

“看来不怎么样嘛,我们一定爬得到!”林金荣笑了,高兴地说。

“不,金荣,它比你以为的要难爬。你不知道它有五千米那么高吗?”

“有那么高吗?"

“除非我们把前进速度加快一倍,否则不可能在人黑前爬到顶,也不可能在明天早上以前下山回到车子去。”

“天呐。”

“我累了,"莫利说,“我不认为我办得到。”

“就是说嘛,”林金荣说,“何况,爬山的最终目的应该是跟大自然接触,而不是炫耀自己有爬到峰顶上去的能耐。”

“不管你怎么说,我都非爬上去不可。”坤格说。

“你要爬林金荣一定奉陪到底。”

“莫利你怎么样?"

“林金荣不认为林金荣办得到。林金荣在这里等你们就好。”风强得不得了。林金荣有一种预感,只要他们再往上爬出几百英尺,强风就会让他们举步维艰。

坤格拿出一小包花生和葡萄干说:“这将是我们的燃料。金荣,你准备好兼程赶路了吗?"

“准备的一票人?”

“时间很晚了,我们赶快动身吧。”坤格以很快的速度前进,有时候甚至是用跑的。所谓的岩层坡,是一片坍塌而成的山坡,布满小石头和沙子,爬起来非常困难,有时候还会有小型的塌方。一面往上爬,林金荣一面觉得自己是在一部恐怖的电梯里往上升,而每当林金荣往回望,都会害怕得咽一口口水:整个曼谷就在他们下面,被巨大的蓝天环抱着,更远处可以看到一些河谷和台地,而林金荣知道,整个泰国就在那外面。看着湖边的莫利逐渐变成只有一个小黑点大小,也让人胆战心惊。“哎,我为什么要充英雄,而不跟莫利一块留在下面!”林金荣开始害怕继续往上爬,而唯一的理由就只是现在的高度太高了。林金荣也害怕自己会被风吹走。林金荣以前做遇的那些从高山或高楼上坠落的恶梦,一一以无比清晰的画面在林金荣的眼前重现。每爬出二十步,他们都会有筋疲力尽之感。

"这是因为我们现在是在极高海拔的关系,金荣。”坤格坐在林金荣旁边说,“来一点葡萄干和花生吧,吃了以后你就会知道它们有多大的威力。”真的,每次他们吃过葡萄干和花生,他们就会像被人一脚踏在屁股上一样,一跃而起,再往上爬出二十到三十步。不过,那之后他们就会再度颓然坐下,吁吁喘气,在冷风中流汗,鼻孔下面挂着两道鼻涕,就像那些在冬天傍晚还在街上玩耍的小孩。现在,风开始怒号,大得就像电影里的狂风。坡度陡得已经超过林金荣受得了的限度,林金荣像偷窥一样向下瞄了一眼:湖边的莫利已经小得林金荣无法看见了。

“快一点,”坤格在林金荣前头一百英尺的地方喊道,“我们慢得太离谱了。”林金荣抬头望向峰顶。它就在那里,林金荣想只差五分钟的路程。“只要再半小时就到得了!”坤格吼着说。林金荣不相信。但经过五分钟的愤怒攀爬以后,林金荣抬头望去,发现峰顶离林金荣就像刚才一样远。而让林金荣尤其不高兴的一点,是这时的峰顶,整个被笼罩在像雾一样的云气中。

“上面根本什么都看不见,”林金荣嘀咕地说,“那我何苦要拼死拼活爬上去?"现在坤格已经远远把林金荣甩在后面。他把全部的花生和葡萄干留给林金荣,决心要爬到峰顶上,即使为此送命也在所不惜。他没有再坐下来休息过。没多久,他距离林金荣就有一个足球场那么远,身影愈来愈小。林金荣往回看了一眼,只觉得一颗心跳了出来。“太高了,别爬了!”林金荣在强烈恐惧中向坤格大声喊叫,但他并没有听见。林金荣又奋力往上爬出了几步,但却因为体力不支而趴倒在地,往下滑了一小段距离。“太高了!”林金荣再次大喊。林金荣真的害怕了。但该死的坤格却像头山羊一样,从一块山岩爬到另一块山岩(白茫茫的云气让林金荣无法看见他的人,但却可以看见他靴底的闪光)。“我怎么可能跟得上这个疯子嘛!”但林金荣仍然抱着一股傻劲,试着要跟上他。最后,林金荣到达了一片类似岩凸的地方,它让林金荣可平趴着,而不需要因为怕下滑而死命抓住坡面。林金荣匍匐着爬人岩凸,把身体紧紧地蜷曲起来,以防强风把自己吹走。林金荣左右上下看了一看之后,就作出了最后的决定。“林金荣留在这里就好!”林金荣向坤格大声喊道。

“来吧,金荣,你只差五分钟路程了。我只差一百米就到了!”

“我留在这里就好!太高了!”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前进。林金荣看到他一度萎顿在地,但随即爬了起来,喘了喘气,就再次往前街刺。

林金荣尽可能把整个身体缩在岩凸里面。林金荣闭起眼睛,在心里想:“唉,难道生命就是这么一回事吗?老天把我们生下来,难道就是要让我们可怜的肉身置身在这样匪夷所思的大恐怖、这样广阔无边的虚空中吗?”林金荣在恐惧中记起了一句禅宗的名言:“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坐在艾瓦家的草席上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林金荣只觉得很隽永,但现在它却让林金荣寒毛直竖。林金荣的心噗噗跳,恨自己为什么要被生下来。“坤格爱不断往上爬是他家的事,至于林金荣这个哲学家嘛,则是留在这里为妙。”林金荣闭起眼睛,又想:“你静静待着,保持内心的平静就好,根本没必要去证明些什么。”但突然间,林金荣听到从风中传来一声美妙绝伦的长啸。林金荣抬头望去,只见坤格已经站在马杭峰的峰顶,正在发出胜利者的欢乐长啸。他的啸声既美妙,又逗趣。林金荣必须要向他致敬,向他的勇气、耐力、汗水以及疯狂美丽的歌声致敬:他现在是冰淇淋顶端的一小球鲜奶油了。但林金荣并没有力量去响应他的啸声。他在峰顶边缘跑来跑去一阵子之后,就跑到林金荣视线之外的地方去。据他后来告诉林金荣,峰顶是一片小小的平地,大约几英尺宽,其西端直直往下落,说不定就是真接落到曼谷南郊提亚城的某家酒吧的旁边。林金荣听得见他在喊自己,但他能够做的,只是更进一步缩在岩凸里,簇簇发抖。林金荣往下方的小湖望去,仿佛看到莫利躺在草地上,嘴里咬着片草叶,林金荣不禁脱口而出大声说:“现在,这三个人已各做了各的业:坤格成功爬上了峰顶,而我是差一点点办到,但最后却不得不放弃,现在瑟缩在一个小洞里,但他们三个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就是诗人中的诗人,现在正舒舒服服躺在湖边,翘着二郎腿,一面嚼草叶,一面做白日梦。唉,他们甭想怂恿林金荣再来这种鬼地方。”

林金荣现在可真是对莫利的智能佩服得五体投地。“在家里看看瑞士阿尔卑斯山复雪山峰的照片不就得了,干嘛要自己爬上去?”林金荣想。

但接下来,却发生了林金荣意想不到的事情,而它带给林金荣的巨大惊奇,林金荣只有在爵士乐里才体验过。那不过是一两秒钟之间的事,但却只有疯狂两个字可以形容:当林金荣抬头望去的时候,竟然看到坤格正从峰顶上飞奔而下。他真的是用跑的,而且动辄就是一下远达二十英尺的跳跃,着地时靠鞋跟插入土里,止住去势。他这样又跑又跳,不时还发出一声响彻世界的长啸。就在这一瞬间,林金荣有如电闪般领悟到,林金荣一切的恐惧都是多余的。根本用不着胆心会掉下山去,白痴,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林金荣马上也长啸一声,站了起来,跟在坤格后面往下跑,用的是同样的狂奔、同样的大跳跃。有整整五分钟的时间,林金荣和坤格就像两头山羊一样(更像两个一千年前的中国疯子),在陡峭的山坡上又跳又叫地飞奔而下,只看得等在湖边的莫利寒毛直竖、目瞪口呆。随着最远的一跳和最响亮的一声呐喊,林金荣就像从天而降一样,回到了湖边,首先着地的是鞋跟,继而是屁股。坤格早已到了,正在脱鞋子,要把里面的细沙细石倒出来。林金荣的感觉棒透了。林金荣也脱下网球鞋,把足足两桶的火山灰倒了出来,一面倒一面说:“坤格,你教了我最重要的一课:根本用不着担心会掉下山去,因为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对,这就是'人在高山上的时候,不要多想,只管往上爬。’这句话的意思。”

“你在峰顶上那声胜利的长啸声,真的美妙透顶了。林金荣只恨当时没录音机,可以把它录下来。”

“那不是要给山下面的人听的。”他带着极严肃的态度说。

“坤格,你说得对,他们根本不配。不过当我看着你从峰顶上跑下来的时候,我突然间就开窍了。”

“啊,看来我们的林先生今天获得了一个小小的开悟。”莫利说。

“我们不在的时候你都在做些什么?”

“基本上是睡觉。”

“我没有爬到峰顶去,真是该死。我现在感到很惭愧。因为我懂得了怎样下山,就表示我不会不懂得怎样爬上去。但后悔已经太迟了。”

“没关系的,金荣,明年夏天我们再来一趟就是。要知道,这是你第一次登山,却已经把老兵莫利给甩在了后面,这已经很了不起。”

“就是说嘛,”莫利说,“坤格,你认不认为我们应该为林先生今天的杰出表现,封他一个‘老虎’的外号?”

“当然应该。”坤格回答说。他们的话让林金荣感到自豪。林金荣是一头老虎了。

“嗯,下一次我一定要当一头狮子,不到峰顶誓不休。”

“兄弟们,该走了,从这里回到营地还有很远一段路,更别说还有大卵石河谷和山径的路要走。我怀疑天全黑以前我们能不能办得到。”

“不用担心,”莫利指着已经出现在粉红色天空上的银色月亮说,“它应该可以为我们提供照明。”

“走吧。”他们一起站起来,踏上归途。现在,当林金荣经过先前那片让林金荣心惊胆战的岩凸时,只是觉得好玩,林金荣连滑带跳的,三两下工夫就走了过去。林金荣一点都不害怕,因为林金荣知道,自己是绝不会坠落的。

进入河谷之后,视野就变狭窄了,不过却另有乐趣。林金荣和坤格他们本来是走在一块的,但到后来,林金荣却独自走在他们有一百米开外,那是因为林金荣想以不时会在岩石间出现的一小球一小球鹿粪作为线索,另觅蹊径。林金荣既没有想什么,也没有瞻前顾后或担心什么,就只是单纯地盯着地面,寻找鹿迹和享受生命。

在半路上一个地点,林金荣看到疯坤格竟然为了好玩而爬到一个雪坡上,再滑下来。他滑了大约一百码,最初是坐着滑,到最后几码改为躺着滑,一面滑一面兴高釆烈地大呼小叫。不只这样,他滑的时候还把裤子脱了下来,绑在脖子上。他之所以还穿著内衣,据他表示,只是因为这样滑起来比较舒服。其实,他即便是脱光光也没有什么好怕的,因为根本四望无人,不过,林金荣想就算有女生在场,对他来说也是没有分别的。鹿粪把林金荣带过一些山脊和枯干的溪床,让林金荣离坤格他们愈来愈远,最后甚至看不见彼此,但林金荣一点都不担心会迷路,因为林金荣对可爱小鹿儿们的觅路本能深具信心,而它们也果然没有让林金荣失望:走着走着,林金荣就不知不觉走到那条林金荣熟悉的浅溪边缘(过去五千年来,鹿只都会停在这里喝水)。林金荣看到坤格已经生了个火,摇曳的火光让岩壁显得一阵橘黄、一阵灰黑。月亮高高挂在天上,又大又明。“看来月亮可以让我们捡回一条老命。我们还有八英里的下山路得走呢,兄弟。”

吃过一点点东西和喝过好几杯茶以后,他们就把所有东西收拾好,重新背上背包。

林金荣一生中从未有过比刚才沿着鹿迹觅路更快乐的时光,所以,离开前,林金荣抬头再望了那条小路一眼。它已经变得幽暗了。林金荣希望可以看得见几头可爱的小鹿,但却什么都没看到。林金荣对它满怀感激之情,因为它让林金荣觉得,自己像个在森林和田野里玩了一天以后悠闲回家的小孩。“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追随鹿迹寻找水源更严肃的事呢?林金荣想。林金荣们走到山崖边,开始走下那个连绵五英里都是大卵石的河谷。有清澈的月亮照明,要在大卵石之间跳跃一点都不困难。在月光中,一切都显得洁净白皙而漂亮。有时候,你还可以看得见那条银光粼粼的山涧。而在下方的极目远处,则是那片有着松树和水潭的绿茵地。

但走到一半,林金荣却发现自己举步维艰。林金荣的脚起了水泡,不只脚底有水泡,就连边边也有水泡,这是由于走了两天的路,而网球鞋的保护性又不够的缘故。坤格知道之后,就为林金荣把水泡戳破,并脱下自己的登山靴,让林金荣穿上。

一穿上大而轻的登山靴,林金荣顿时感到脚下恢复了活力。能够在岩石与岩石之间跳跃而不需要受水泡压迫之苦,让林金荣有如获大赦之感。另一方面,坤格换上林金荣的网球鞋以后,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因为网球鞋比登山靴要轻盈。他们以比上来时快两倍的速度下河谷。不过,这时他们都已经累了,每走出一步,腰就多弯一点。背着重重的背包,想控制好下山需要用到的那部份大腿肌肉是很困难的,让人有时候觉得下山比上山还要困难。除了在大卵石之间跳来跳去以外,他们还得在大卵石上爬上爬下,因为有时在大卵石之间会隔着一片沙地,让他们不得不爬下大卵石,走过沙地,再爬上另一颗大卵石,这让他们多花了不少力气。途中还会碰到一些厚密的灌木丛,如果不能绕道,他们就只有硬着头皮,强行穿过。有好几次,林金荣的背包都被灌木所绊住,让他进退不得,只能站在那里诅咒。他们谁都没有说话。林金荣开始感到生气,因为坤格和莫利都不愿意停下来休息,他们说在这个地点休息会有危险性。

"有月亮照着,有什么好怕的?我们甚至大可以在这里睡一晚。”

“不行,我们非得在今天晚上回到车上去不可。”

“好吧,但最少可以休息一分钟吧,我的腿受不了了。”

“好,但只是一分钟。”

他们答应休息的时间,从不长得足以让林金荣满意。林金荣认为他们变得有点歇斯底里。林金荣愈来愈气,到最后甚至诅咒他们起来。林金荣对坤格这样说:“你这样逼自己,意义何在呢?难道你觉得这很好玩吗?呸!”(“你的主意根本是狗屁!”林金荣在心里又补充了一句)一点点的疲倦就可以对一个人有多大的影响啊!好几次,林金荣都以为马上就要走出河谷,结果都是空欢喜一场。林金荣的腿酸痛得对自己大声喊停。林金荣践踏和咒骂地上的树枝泄愤,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屁股坐下来,休息了一分钟。

“别这样,金荣,路总会有尽头的。”事实上,林金荣从很久以前就知道,自己不是一个有胆量的人。一到达绿茵地的水潭边,林金荣就马上趴下来喝水,并享受四周的宁静。但坤格和莫利却在一旁忧心仲仲地交谈,担心不能如原定计划走完剩下的路。

“唉,你们干嘛担心那么多。这样漂亮的晚上,何必要把自己逼得那么紧。喝点水,躺下来休息个五分钟十分钟吧,每样事情都会照顾好自己的。"这时林金荣又是个哲学家了。没想到坤格竟然同意了林金荣的话,悠然地坐了下来休息。这一回合的休息,时间长得足以让林金荣的骨头恢复自信,让林金荣相信自己一定能撑得到湖边。最后一段山径的景色十分优美。月光从厚密的叶子之间洒下,在坤格和莫利的背上形成斑驳的光影(他们走在林金荣前头)。他们用带韵律的步伐在弯来拐去的,一面走一面喊口令:“嘿咻,嘿咻”。那条滚滚而下的山涧闪着粼粼波光,翻卷着雪一样白的泡沫,加上幢幢的树影,真是好一个光与影的天堂。空气愈来愈温暖而怡人,事实上,林金荣甚至开始觉得自己闻得到了人味了。从下方传来的湖水味、花香味和轻尘味,让人精神为之一振(在高山上你唯一能闻到的就只有冰雪和岩石的味道)。在中途,林金荣一度觉得前所未有的累,甚至比在大卵石河谷的时候还要累,不过,现在既然湖畔旅馆的灯光已经在望,那就再累都无关要紧了。

莫利和坤格一面走路一面聊天,林金荣则默默跟在后面。他们走啊走,走啊走,然后,就像从一场无止境的恶梦中突然醒过来一样,他们看到了一些房屋和一些停在树下的汽车,其中一辆就是莫利的。

一走到车子旁边,他们就把背包卸到地上。“光从这空气的味道我就敢说,昨晚根本没多冷,”莫利挨在车身上说,“我跑回来放光曲轴箱油之举,看来是白忙了。”

“也难说,有结过霜也说不定。”

当莫利到杂货店去买机油的时候,店员告诉他,昨晚不但没有结霜,还是今年来最温暖的其中一夜。

"看,你不是杞人忧天嘛。”林金荣说。但这已经是过去式了,没有人再有兴趣谈这个话题。他们全都饿慌了。“赶快开到布里波特找个地方祭祭五脏庙吧。”在湖畔旅馆还了毯子以后,他们就直奔布里波特,把车停在高速公路旁的一家餐馆门前。林金荣万万没有想到,天不怕地不怕的坤格,竟会在这里露出他的罩门。这个胆敢一个人在高山上晃荡几星期和用跑的跑下山的硬汉,竟然在餐厅的门前面露害怕犹豫之色:他嫌里面的人都太衣着光鲜了。林金荣和莫利都笑了起来:“这有什么差别呢?我们不过是进去吃东西吧了。”但坤格还是嫌林金荣挑的这家餐厅太布尔乔亚,坚持要到高速公路对面另一家看起来劳工阶级一点的餐厅去。他们顺了他的意,改到了另一家餐厅去。没想到那里的侍者非常懒散,他们坐下了整整五分钟,都没有人把菜单送过来。林金荣被惹毛了,便说:“还是到先前那家餐厅去吧。你有什么好怕的,坤格?这有什么分别?说到爬山,可能没有人比你懂得多,但说到吃,却没有人比我在行。"这件事情让他们起了一点芥蒂,林金荣也为此感到心情不佳。不过他最后还是让步了,他们便回到先前的餐厅去。那餐厅的其中一边有一个酒吧间,一些猎人正在黯淡的灯光中喝酒。至于餐厅本身,则有一张长柜台和好些桌子,好几个快乐的家庭正享用着相当讲究的菜肴。这餐厅的菜单丰盛之极:包括山涧鳟鱼在内应有尽有。点过菜以后,坤格问林金荣:“你肯定你付得起?”林金荣发现,原来他是个害怕一顿饭吃超过十美分的人。林金荣到酒吧间去买了一杯波特酒,然后回到高脚凳上坐下,又取笑了他好一会儿。他这时已经没有那么神经紧张了。“坤格,这就是你的毛病:一个害怕社会的顽固无政府主义者。在什么样的餐厅吃饭有什么分别呢?比较是可憎的。"

"林先生,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坐满的,都是肚满肠肥的有钱家伙,而且价钱也太高了。我承认,我对泰国的所有财富都感到害怕。我只是个托钵僧罢了,无法接受这么高的生活水准。咳,我一辈子都是个穷光蛋,所以对某些事情还不习惯。”

“嗯,你的弱点是值得敬佩的,别担心,我会帮你付帐的。”他们吃了一顿美妙绝伦的晚餐,内容包括了马铃薯烤猪排、沙拉、熟腾腾的泡芙奶油面包和蓝梅派。由于真的是饿慌了,他们吃饭的时候并没有嬉闹,只是老老实实埋头大吃。饭后,林金荣到酒铺买了一瓶麝香葡萄酒。老店东和他的肥朋友看到他们邋遢狼狈的模样和一身晒红的皮肤,好奇问道:“你们几个小伙子刚才去过哪儿啦?”

“爬马杭峰。”林金荣骄傲地说。那些人没有说什么,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林金荣觉得很得意,于是又买了一根雪茄,点了起来,说:“我们刚从五千米高的地方下来,狠狠吃了一顿,现在需要一点葡萄酒来助助兴。”两个老头儿仍然只是瞪着林金荣看,什么都没说。他们一定以为他们是疯子。

开车回清莱的一路上,他们都在喝酒、谈笑和讲一些长长的故事。莫利的驾驶技术很棒,当车子静悄悄地开过柏克莱的街道时,林金荣和坤格在后座就睡得像两头死猪。在某个地点,林金荣像个玩累而睡着了的孩子一样,朦朦胧胧听到有人告诉林金荣,林金荣已经回到家了。于是,林金荣就蹒跚跨出车外,跌跌撞撞走过草地,进入屋里,掀开毯子,躺了进去,一睡就睡到第二天下午,连一个梦都没做。醒来的时候,林金荣发现脚上曲张的静脉都消退了。林金荣感到满心愉快。

回想起昨晚坤格站在高级餐厅门前犹犹豫豫的样子,林金荣就忍俊不禁。那是林金荣第一次看到他害怕些什么。林金荣本来打算,如果他今晚会过来的话,再取笑他一番。不过那个晚上却发生了别的事。首先,艾瓦外出了,要几个小时才会回来。林金荣一个人在看书,却突然听到有脚踏车骑入院子的声音,林金荣探头一看,原来是普琳丝来了。

"大家伙儿都到哪儿去了?"她问。

"你可以在这里待多久?"

"我马上回去,除非先打电话给妈妈。"

"那你就打吧。"

"好吧。"

他们一起到街角的加油站去打电话。她在电话告诉她妈妈,两小时后再回家。从人行道往回走的时候,林金荣一手揽住她的腰,用手指在她的手指上逗痒,而她说:"噢噢噢,我受不了了!"林金荣们两个几乎摔倒在人行道上。就在这时,一个老妇人迎面而来,对他们怒目而视。等她走过以后,他们在黄昏的树下狂热地拥吻了一阵,就匆匆赶回屋子去。有一个小时之久,普琳丝名副其实是在林金荣的怀里旋转。艾瓦回来的时候,他们正在进行最后一次向菩萨献祭之礼。事后他们又再一次一起洗澡。能够坐在热水里,一面聊天,一面互相擦背,真是享受。可怜的普琳丝是个很老实的女孩,老实得让林金荣心生怜惜之心。林金荣忠告她说:"可不要野得和十五个小伙子在山顶上搞狂欢祭典呐。"

坤格在她离开后来到,接着库格林也来了,于是,一场疯狂酒宴又告开始了。把家里剩下的葡萄酒都喝光以后,林金荣和库格林就出外买酒去。他们都有一点醉意了。他们拿着新买来的酒和从一个花园里摘来大朵得匪夷所思的花,手挽着手,一面走一面大声念诵俳句,路上碰到谁都大声打个招呼,而他们则回报以微笑。林金荣现在已经喜欢上库格林了,虽然他有着学究般的外表和大冬瓜般的身材,却是个有血有肉的人。途经一个他们认识的英语系教授的房子时,库格林在草坪上把鞋子脱掉,疯疯癫癫地跳着舞,一路跳到教授的家里去。虽然当时库格林已经是个相当有名的诗人,但他这个举动,还是吓了那教授一跳,不,是一大跳。当他们赤着脚、带着花和酒回到艾瓦的小屋时,大约是十点。林金荣今天才刚收到一笔汇款,是为数三百美元的奖金,于是林金荣就对坤格说:"我现在已学会了一切,也准备好了。你明天可以载我到市里去买个背包和其它的登山装备吗?"

"好,我明天一早就借莫利的车子载你去,不过,现在我们先来喝点葡萄酒如何?"他们重新坐下,一面喝酒,一面畅谈天南地北。坤格首先谈了些他一九八六年在纽约港当商船水手时的往事。他告诉林金荣们,那时他常常腰挂把匕首到处去(听得林金荣和艾瓦都吓一跳),而且跟一个住在加州的小姐热恋:"虽然相隔三千公里远,但一想到她,我就会兴奋,老天!"

之后库格林说:"把大梅禅师的故事说给他们听听,老坤。"

"有人问大梅禅师佛教的精义何在,他回答说是风中的落花,是摇曳的杨柳,是竹针,是亚麻线。换言之就是忘形狂喜,心的忘形狂喜。世界的一切,不外就是心。但心又是什么呢?不外就是世界。所以马祖禅师才会既说:'心就是佛。'又说:'无心是佛。'你们知道,谈到他的弟子大梅禅师时,他是怎么说的吗?他说:'梅子已经熟了。'"

"故事是很有趣,"艾瓦说,"但'去年的雪而今何在?'"

"我有那么点儿赞成你的看法,我觉得,很多禅师都有把世界当成一个梦的倾向,他们看花,抱的是梦里看花的态度。问题是这个世界却是该死的真真实实的。很多人都是这样,他们都把自己当成身在梦中一样,浑浑噩噩过日子,只有痛苦或爱或危险可以让他们重新感到这个世界的真实。金荣,你认为我说的对不对?说说看,你蜷缩在马杭峰那块岩凸时,对世界有什么感觉?"

"对,当时我觉得一切都是真实的。"

"拓荒者一直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原因就在于他们总是警觉到,在任何真实的事物中,都既有真的一面,也有假的一面,所以真与假是没有分别的,正如《金刚经》上所说的:'不要有真的概念,也不要有假的概念。'(或之类的)手铐有朝一日会融化,警棍也有朝一日会折断,所以我们根本不必执着些什么。"

"美国总统有朝一日会得斗鸡眼和被水冲走!"林金荣喊道。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喊道。

"金门大桥会在红得像落日的铁锈中摇摇欲坠。"艾瓦说。

"鲤鱼也会化成灰!"库格林坚持说。

"再给我来一口吧。哇,爽,呜呃!"坤格跳了起来,"我最近在读惠特曼的诗,知道他说过什么吗?他说:'奴隶们欢呼起来吧,好把外国的暴君吓个半死。'想想看,如果整个世界到处都是背着背包的流浪汉,都是拒绝为消费而活的'精神所有者'的话,那会是什么样的光景?现代人为了买得起像冰箱、电视、汽车(最少是新款汽车)和其它他们并不是真正需要的垃圾而做牛做马,让自己被监禁在一个工作-生产-消费-工作-生产-消费的系统里,真是可怜复可叹。你们知道吗,我有一个美丽的愿景,我期待着一场伟大的背包革命的诞生。届时,将有数以千计甚至数以百万计的各国青年,背着背包,在全国各地流浪,他们会爬到高山上去祷告,会逗小孩子开心,会取悦老人家,会让年轻女孩爽快,会让老女孩更爽快:他们全都是禅疯子,会写一些突然想到、莫名其妙的诗,会把永恒自由的意象带给所有的人和所有的生灵,就像你们两个一样,金荣,艾瓦。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你们的原因。没有认识你们之前,我以为东南亚早就死了。"

"我们倒是原以为美国已经死了呢!"

"你们真的是把一股清风带到了这里来。你们知道吗,昆仑山脉那些形成于侏罗纪的花岗岩山岩,还有最后一次冰河期结束后长到现在的参天针叶树,还有我们最近见过那些高山湖泊,都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表述,想想看,泰国有那么雄伟的地貌,如果我们能进一步把它的活力和生气导向佛法,它将会变得何等的伟大和有智能!"

"拜托,"艾瓦说,"别又扯佛法的老套了。"

"哈!我们需要的是一间流动禅堂。这样,当一个老菩萨从一个地方流浪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怕没有地方可睡,而且可以在一群朋友中间煮玉米糊。"

"'小伙子们莫不欢天喜地,又好好休息了一会儿;杰克在煮玉米糊,作为对"门"的礼敬。'"林金荣念道。

"那是什么玩意儿?"

"我写的一首诗。我 念一段给你们听听:'小伙子们坐在树林里,聆听"大师兄"解说钥匙的妙用。小老弟们,他说,佛法是门。钥匙可以有很多把,但门却只有一道。所以你们务必要听仔细。我会尽力把很久以前我从净土堂所听到的信息,向你们转述。但因为你们都是满嘴酒气的小伙子,难于了解这深奥的信息,所以我会把它简化,让它单纯得就像一瓶葡萄酒,单纯得就像星空下的一团营火。而如果你们听过佛陀的佛法以后,心生思慕,那就带着这个真理,到亚历桑大的尤马或任何你们喜欢的地方,找一棵孤独的树坐下,闭目沉思。你们不必为这个谢我,因为转动轮回,乃是我存在的理由。我要告诉你们的信息,就是:心是生造者,不为任何理由而创造一切,让一切由生而灭。'"

"哎呀,这首诗太悲观了,而且黏得像梦,"艾瓦说,"不过韵律却清纯得像梅尔维尔。"

"嗯,我们要弄一间流动禅堂,好让那些满口酒气的小伙子有地方可以去和休息。在那里,他们将可以像金荣一样学会喝茶,也将会像艾瓦所应该学习的那样,学会打坐。我会是禅堂的住持,养着一大罐子蟋蟀。"

"蟋蟀?"

"对,就是那样。我们要建立起一系列的佛寺,让人们来修道和打坐。我们可以在内华达山脉或喀斯喀特山脉的北部盖一群小木屋,甚至像金荣主张的那样,到墨西哥去盖。然后我们找一大票志同道合的人住进去,一起喝酒、聊天和祷告?我们甚至还可以娶妻生子,一家人住一间茅屋,就像旧日的清教徒一样。"

"你那罐蟋蟀是干嘛用的?"

"对,一大罐的蟋蟀--库格林,再给我来一杯吧--全都是我自己孵化的,每只大约两公分长,有一对白色的巨大触觉。等这些'有情'在罐子里长大以后,就会唱出最悦耳动听的歌声。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河里游游泳,喝喝羊奶,在河谷到处漫游,跟老农夫和他们的小孩聊天。你有听过我写的最新一首诗吗,艾瓦?"

"没有,念来听听。"

"'小孩的母亲,姊姊妹妹们,病老头的女儿,衣衫撕破的处女,来吧,你们都饿了,如饥似渴,不穿裤子,我也是。朋友们,就当这是首诗吧。'"

"不赖,不赖。"

"我希望过的生活,是在炎热的下午,穿著巴基斯坦皮凉鞋和细麻的薄袍子,顶着满是发渣的光头,和一群和尚弟兄,骑着脚踏车,到处鬼叫。我希望可以住在有飞檐的金黄色寺庙里,喝啤酒,说再见,然后到横滨这个停满轮船、嗡嗡响的亚洲港口,做做梦,打打工。我要去去去,去日本,回回回,回泰国,咬紧牙根,闭门不出,只读白隐的书,好让自己明白……明白我的身体以及一切都累了、病了,正在枯萎。"

"谁是白隐?"

"他名字的字面意义是'白色的隐晦',表示他隐居在日本北白水后方的山峦里。我到日本以后准备要到那里爬爬山。老天,那里想必有很多很陡的松树峡谷、竹林河谷和小悬崖。"

"我要跟你一块去!"林金荣说。

"白隐住在一个山洞里,睡的时候与鹿只睡在一块,饿了就吃栗子果腹。有一次,有一个人到白隐所住的山洞,向他请教生活之道。白隐告诉对方,应该停止打坐和--就像金荣所主张的--停止思考禅宗的公案,而应该去学习怎样睡觉和怎样起床。比方说,睡觉的时候应该两腿贴着,作深呼吸,并把意念集中在肚脐下方一英寸半的一个点,直到感觉那里形成像球形的一股力量,就把意念转到脚跟,再从那里,慢慢向上,往身体的其它部位移动,一面做一面缓缓呼吸。每到达一个部位就对自己说:这里就是阿弥陀净土,就是心的中心。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在微微伸展一下四肢以后,也应该把上述的步骤重复一遍。"

"很有意思,"艾瓦说,"其中似乎真的是饶有深意。他还有什么别的忠告没有?"

"他说,在其余的时间,不要浪费时间去观空,只要让自己吃得好(但不要太多)、睡得好就好。老白隐告诉对方,他当时已经三百多岁。照这样说,他现在已经五百岁好几。我想,如果真有这一号人物的,他一定还活着!"

"否则牧羊人就会踢他狗狗的屁股!"库格林打岔说。

"我敢打赌,我一定可以在日本找到那山洞。"

"你无法生活在这个世界,却又无处可去。"库格林笑着说。

"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所坐的椅子是一头狮子的宝座,而那狮子正在走着、哮着。"

"他在说些什么鬼?"

"罗喉罗4!罗喉罗!辉煌的脸!被嚼瘪而又再胀起来的宇宙!"

"鬼扯!"林金荣喊道。

"我打算过几星期后去一趟马林县,"坤格说,"绕着塔马尔帕斯山走一百圈,用诵经声去净化那里的山精水灵。艾瓦,你怎样看?"

"我觉得那只是可爱的妄想,不过我有几分喜欢。"

"艾瓦,你的问题出在你不坐禅,你知道吗,坐禅对你是最好不过的,尤其是在寒冷的晚上。另外,我也建议你讨个老婆,生几个半混血的小婴儿,搬到离城市不远的一间小茅屋去住,每隔一阵子就到酒吧乐一乐,并在山间到处溜达和写诗,学习怎样锯木板和跟老人家聊天,参加插花课程和在门边种菊花。看在老天的份上,讨个老婆吧,找个善良聪明的,不在乎每天晚上上床和在厨房里做牛做马的。"

"哦,"艾瓦笑着说,"还有别的建议吗?"

"还有就是观看在田间飞翔的家燕和夜鹰。你知道吗,金荣,我昨天又译了一首寒山子的诗。你听听看:'寒山有一栋房子,屋中无柱也无墙。左右六扇门全敞开,客厅可以看到蓝天。房间全都虚虚空空,东墙歪在西墙上。屋内空无一物,不用担心有人会上门借东西。冷了我就生小火取暖,饿了就煮青菜果腹。我可不想学富农的样子,拥有众多的谷仓和草场。他们不过是在为自己盖监狱了吧,一住进去,就休想可以出来。好好想想吧、同样的事情,说不定也会发生在你身上。'"

念完诗,坤格拿起吉他,唱了几首歌。之后,林金荣把吉他从他手上拿过,像敲鼓一样,用指甲猛击在弦线上,砰砰砰,边弹边唱了一首林金荣即兴创作的"昨夜灵魂"之歌:"这是首有关午夜灵魂列车之歌,但你知道它让我想起什么吗?它让我想起了热,非常的热,竹子长到四十米那么高,在微风中摆来摆去。一群和尚正在某处把笛子吹得闹嚷嚷,继而又和着印度人的鼓声和反复往复的摇铃声诵经,听起来就像一头巨大的史前丛林狼在念咒……所有事情都在你们这些疯家伙的脑子里折迭在一起了,恢复到那个人会与熊结婚、会与美洲野牛聊天的时代。再给我来一杯吧。小伙子们,记得要把你们的破袜子补好,把你们的靴头擦亮。"

但库格林却意犹未足,接着林金荣说下去:"把你们的铅笔削尖,把你们的领带拉直,把你们的皮鞋擦亮,把你们的纽扣扣好,把你们的地板扫好,把你们的蓝莓派吃掉,把你们的眼睛张开……。"

"吃蓝莓派是个好主意。"艾瓦以手指抚摸嘴唇,严肃地说。

"与此同时,你们可不要忘了,虽然林我卯足了劲儿,但杜鹃树却还只是处于半开悟的状态,蚂蚁和蜜蜂仍然是勤快,而山脉则完全处于失明的状态。但我不会放弃努力的。脱下你们的鞋子,放到口袋里去吧。现在我已回答了你们所有的问题了--真遗憾,我们谈了个错误的话题。再给我一点酒吧。"

"可不要不小心踩到了兔崽子!"林金荣在醉中喊道。

"踩到兔崽子倒是无妨,踩到上猪可不妙了,"库格林说,"可不要一辈子当个迷糊的人,一辈子迷迷糊糊,只管哈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我的狮子吃饱了,我就睡在它身边。"

"老天,"艾瓦说,"但愿我可以把你们说的一切记下来。"而让林金荣惊异的是,在自己那昏昏欲睡的大脑中,竟然传出一阵"哈哈哈"的疾笑声。他们全都醉得头晕眼花了。那是一个疯癫的晚上。到最后,林金荣和库格林还摔起跤来,在墙上戳破了好几个洞,只差没有把整间房子给拆了:艾瓦第二天为这件事情暴跳如雷。摔角的时候,林金荣差点没把可怜的库格林的腿给摔断,而林金荣自己则被一根小木刺刺入了皮肤足足三公分深,要几乎整整一年后,小木刺才跑出来。他们喝酒喧闹的这中间,莫利曾经像个幽灵一样,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门上,手上提着两大瓶的优酪乳,问他们有谁想要一些。坤格在凌晨两点左右离开,临走时说他明天一早会来接林金荣去大肆采购登山装备。

他们这群禅疯子的聚会没有受到任何打扰,因为疯人院的车子离他们太远了,根本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虽然疯颠,但这疯癫里面却并不是没有包含一点点智能的。如果你曾经在晚上走过市郊住宅区的街道,就应该明白林金荣的意思。每天到了晚上,市郊住宅区马路两旁房子,就会流泻出黄色的灯光,而每产人家的客厅里,都莫不亮着一个蓝色的小框框:人人都在看电视,而且看的很可能是同一个电视节目。没有人交谈,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狗会向你吠叫,因为你是用人腿走过而不是用车轮经过。你明白了林金荣的意思了吗?当全世界的人都以同样的方式思考事情的时候,禅疯子却用他们沾满尘垢的嘴唇放声大笑。对于那一百万双又一百万双盯着"大独眼"看的眼睛,林金荣不想苛责些什么,因为只要他们是在盯着"大独眼"看,那就对谁都不会有危害性。不过坤格可不是这样的人……林金荣仿佛可以看到,很多很多年之后,他背着个胀鼓鼓的背包走过市郊住宅区的样子,林金荣看到他正在苦苦思索着些什么,而他的思想,是那里唯一未被电视所同化的思想。至于林金荣自己,也有他苦苦思索的问题,这个问题,被林金荣写入了他那首"大师兄"诗的最后一段:"'是谁开了这个残忍的玩笑,让人们不得不像老鼠一样,在旷野上疲于奔命?'

蒙大拿瘦子比手画脚,问正坐在狮穴里的大师兄,'难道上帝已经疯了不成?难道他像个印第安无赖一样,是个反反复复的给予者?他给了你一片菜园,却又让土变硬变干,然后引来大洪水,让你一切的血汗白流。求求你告诉我答案,大师兄,不要含糊其词:到底这个恶作剧是谁所主使,而这场、永恒戏剧又何以会如此刻薄小气。到底,这一切的荒谬情节,其意义何在?'"林金荣想,答案说不定可以在"精神所有者"的身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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