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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别人的童年都是美好的,他的童年却就像是一只连窝都没有的野狗。

他的双亲在他很小的时候的时候就已经死了,甚至他连他们的模样都记不大清楚。

一个孩子,要自己养活自己当然是件很不容易的事,这在很多人来说都是件不可想象的事,所以在别人眼中他是个不可救药的问题少年。

当然也没有人喜欢这么样一个孩子,也没有人愿意给他一口食物,他之所以能够勉强活下去,是因为他的这些问题。

现在,他当然用不着再做这些勾当,但是这些他都还记得,他永远也不会忘记。

他也不应该忘记。

只要经历过这种苦楚的,任何人都不应该忘记。

但是让他记忆最深刻并不是这些,让他死也忘不了的只有一件事。

这件事当然不会是太光彩的。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可是他的心情一点也不愉快,因为他是从番薯地里逃出来的。

因为他饿,饿得两眼发花,恨不得割自己身上的肉来填饱自己的肚子,可惜他身上连骨头加在一起都没有四两重。

他躲在树林里,天气热得像是要蒸干他身体里最后的一丝水分,将他烤成一只干地瓜一样。

但他却没有流泪,他知道泪水只会让他软弱!

他咬着牙忍耐着,在他要绝望的时候,终于被他逮着了机会。他趁那家看地的中年大叔午睡的时候,偷偷扒开地里还没成熟的番薯,藏进自己那连屁股也遮挡不住的衣服里。

可是还没等他啃下去填饱肚子,那家看地的中年大叔就追了过来。

他吓得狗一样的奔逃,救命的番薯早已不知道掉到什么地方,那中年大叔却还不肯放过他,可他一个孩子又有多少力气奔跑?还没跑出多远,中年大叔就追上了他,将他剥得赤条条的绑在了一颗歪脖子树下,用藤条将他打得皮开肉绽死去活来。

他还记得,当时那么多人围着嘲笑着指责他,其中甚至还包挂他最心仪的女孩子。

却没有一个人为他说一句公道话,连一丝同情眼神也感受不到。

就是这一次,他最初的梦想被人扼杀,最纯最真的感情被人埋葬在藤条下。

那一次,他险些就要死了,他悲愤到了极点感觉没脸见人,羞愧绝望到上吊自杀,幸好一个独臂的黑衣人救活了他,还传了他刀法,他自己也刻苦努力。

他不怕吃苦,他也经受得住无论多刻苦的磨练。

每当觉得不可忍受时,只要一想起那炎炎夏日和那些鄙夷的眼神,他就咬着牙坚持。

因为他要出人头地,他要让那些人知道,他杨怒天生就比他们更高贵,要让这些人后悔为何当年如此对他。

“天降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智,磨其筋骨……”

这句话就是他的座右铭。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比饥饿更能磨练人的意志?还有什么是比情感更让人痛苦的?

终于,经过数年的磨练,靠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别人不敢想象的一切。

他身经大小六十三战,身上有着数不尽的伤疤,甚至其中的一块还是在不能见人的地方。

可他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之处,甚至他还为这些得意洋洋。

因为他认为这是作为一个男子汉的魅力之所在。

女人是水,男人当然就是火,是火就应该熊熊燃烧起来,男人当然就得有个男子汉的样子,否则不但别人瞧不起他,他自己也瞧不起自己。

男人当然也应该有仇的报仇,有怨的抱怨,所谓快意恩仇。

他出道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当年那个中年男人,将他某根东西割下来,喂了一只野狗。

他做的第二件事,是将当年鄙视他的那个女孩子找了出来,无视她的眼泪狠狠揉搓她一顿,然后将她卖到一家妓院。

看着她们跪在地上苦苦哀求,那无助、绝望的眼神,他就有一种报复后强烈的残酷快意。

但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之处。

“人总是要为自己做出的事负责,无论这件事是对是错,只要你做过的,你就得承受这个结果。”

这句话是他常常挂在嘴边的。

现在,他才不过二十出头,正如同早上的朝阳,蒸蒸日上,也可谓是出尽了风头,甚至还被人评为当今江湖最有前途的二十一位少年之一。

能被这人这么看重当然不是件很容易的事,因为这二十一个人无一不是当今武林后起之秀,有多少人想要被这人瞧上一眼而不可得。

这世界本来就是强肉弱食,笨蛋只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聪明人天生就比笨人得到的要多。

他是聪明人,所以他得到的远比他想象的还要多,不光是让所有人都仰视的名声,还有为数不少的财富。

现在,还会有谁敢瞧不起他?就连刚才喝那又苦又涩的玩意,就不知有多少人抢着为他付账,他只不过淡淡的笑着,不吭不卑的。

其实他也知道,这些人并不是要来真心和他结交,只不过是害怕他,害怕他手上的刀。

当然,这些人来巴结他也不仅仅只是因为害怕他,认识他这个人,能和他攀上一丝关系,那也就脸上有了光彩,就可以将胸脯拍得咚咚响。

甚至,不知有多少怀春的多情少女,在夜间敞开了窗子,痴痴的坐在月下,只为了看他一眼。

一个人能爬到他今天的位置,有今天的这一却,还有什么不满足的?所以只要一想到这些他就兴奋。

事实上,只要想到这些,他想要不高兴都已经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又露出那种连自己都觉得恶心的笑容,但是他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妥。

人生本来就是那么回事,得乐时且乐。

他甚至认为自己还可以做得更好。

机会来了。

今天只要击败一个人,砍下那个脸色苍白拐着一条腿,那个跛子的脑袋,他的人生就可以更上一层楼,也就会赢得更多的财富,当然也就会受到更多人的尊敬。

朝阳早已升起,北国的深秋本来很是寒冷。

但今天的阳光照在身上却暖洋洋的,让人说不出的舒服,只想懒懒的偷偷的跑去找一个姑娘搂着睡一觉。

可是他却没有这种感觉,近年来他的兴趣已经不在女人身上。

近年来他的兴趣只在“权利”这一方面,因为他认为,只要有了这个,其他的不请自来。

他并没有错,只要有了这个,其他的都不是问题,甚至你想不要都不行。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他沿着阳光灿烂的街道缓缓的踱着步,走向他下脚的客栈。

他的步伐虽缓慢,可是每一步都走得沉重坚定。

他希望别人也能看出这一点。

——他是个意志坚强的人,不会轻易被人击倒。

所以,他现在做任何事,都有自己的决定,都像是夜半更鼓一般的准确无误。

无论到了什么地方,无论要在那个地方耽搁多久,他每天都一定要在同样的时间起居饮食,吃的也一定是同样的饭菜。

虽然有时他憋得连自己都认为自己很有可能会发疯,可是他还是不肯改变。

他的步伐缓慢,因为他很悠闲,并不急着赶路,每一步跨出的间隔,不多不少刚好两尺两寸,准确的就像是用尺子在地上量过一样,一分不多,也一分不少。

他也希望别人同样能看出,他的刀也一样的准确无误,要割下别人的耳朵时就不会多割下一根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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