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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酒逢知己

“伟大的勇士,我的确没有看走眼。”那神秘男子紧紧握着丁晓武的手说道。

“不,是您给了我勇气,才让我感觉如脱胎换骨一般,我从来没想过自己竟然那么棒,竟然有如此出色的能力。”丁晓武豪气干云,万分感激地望着对方,本想要再好好拥抱一下,却发现对方华美的衣饰上东一道西一片到处浸染了肮脏的猪血。于是略一犹豫,只得作罢。

那神秘男子却毫无顾忌,再次将丁晓武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他壮实的肩膀。

“不,我没有给。你的勇气是天生的。适才我看到你骑在疾行的巨无霸背上,仍然谈笑自若引吭高歌,如此临危不惧,气定神闲的大将风骨,岂是平常人所能及的。”

丁晓武脸刷的一下红了,不过因为脸上溅满了猪血,所以再红也看不出来。想到刚才骑在猪背上很傻很天真的情境,那完全是被速度与激情催发出来的不正常反应。如今自己手舞足蹈和丑态百出的样子已被别人尽收眼底,心里顿时觉得无地自容。

那人见丁晓武忽然窘迫起来,还以为他心有遗憾,便安慰道:“适才我留心看了一下,壮士的武艺其实还是不错的,只是缺乏临敌经验,使起招式来有些生硬,不擅长将其融会贯通,以后勤加练习即可。”顿了顿,他又微笑着赞叹道:“当年曾有典韦逐虎过涧,今日也有壮士骑豨遨游,可谓异曲同工。虽古之恶来,亦不能及。”

丁晓武不懂历史,却精通三国,一听典韦二字,顿时兴奋起来,笑道:“阁下说笑了,典韦手执两道八十斤大铁戟,战宛城时还能手轮两个敌兵作战,力大无穷,我怎能和他比。”

这时,刘牢之与宋癞子也走上前来,丁晓武见他俩也是全身湿漉漉的,但溅的不是猪血,而是水。他刚要开口询问,却发觉气氛很不对头。刘牢之用一双警觉的眸子上下打量着对面的神秘男子,但更不可思议的是宋癞子,眼光中除了警惕,竟然还多了几份仇恨,目呲欲裂,怒火喷涌,也不知对方怎么得罪他了。

神秘男子的粗壮跟班也抢上前来,手握腰间剑柄,与宋癞子等人对目而视,毫不退让。丁晓武感到事情越发不对头,怎么好端端谁也没说话,竟然剑拔弩张起来。正暗自疑惑时,忽听宋癞子凑到跟前低声道:“雷哥小心,他们是氐奴。”

这已经是丁晓武第二次听到这个敏感的词汇了。上一次,他刚刚来到这个时空,就错被一群偏激的愤青当成“氐奴”,差点惨遭杀身之祸。多亏那个沈大人,及时验证了自己的清白,才逃过一劫。现在,真正的“氐奴”赫然出现在了自己眼前,使丁晓武心中的阴影再次浮起,忍不住抬起头仔细打量起面前这两个人,想看看所谓“氐奴”到底长什么样,是否确实和自己很相像。但看来看去,除了对方穿的服饰与众不同,头顶上蓄发结辫之外,其相貌特征均和中原人并无二致。

那青年男子也感觉到对方内心起了微妙的变化,当下也不多言,只是目光灼然地望着他。

隔了一会儿,丁晓武清了清嗓子,对那男子微笑道:“远来是客,今日二位难得来我们天平山旅游观光,我们岂能不尽尽地主之谊?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朋友来了有好酒,美酒飘香心花放’,咱们一见如故,岂能无酒助兴,应该……”他说了半天,忽然停住,想到缺失了最关键的一环,自己手里根本就没有酒,刚才啰啰嗦嗦一堆,其实全是废话。

那神秘男子发出一声爽朗的大笑:“好一个‘朋友来了有好酒’,壮士快人快语,说的太对了。”他回头向两匹坐骑看了一眼,“恰好我的马背上带着三皮囊的烈酒,可以拿来助兴,与几位壮士共谋一醉。”

“啊,仁兄你原来带着酒呢。那真是太好了。”丁晓武转忧为喜,他的本意就是要用酒来冲淡两拨人之间的敌意。酒文化可谓源远流长,不管是中国人还是老外,都把酒当做公关与交流感情的最佳道具。只要上了酒桌,大家一碰杯,酒后吐真言,一通真情流露掏心窝子过后,什么隔阂什么仇怨都将抛入九霄云外。

不过,令丁晓武尴尬的是,本来应该他请客做东的,岂料请人家喝酒还要让客人破费,令自己这个东道主很栽面子。他下意识地回过头,想看看自己这里有什么可以还人情的东东,忽然瞅见死在地上的猪斯拉,顿时心花怒放,欣喜道:“仁兄,这真是赶巧了,这猪斯拉肉肥油足,正好用来下酒,咱们今日放开肚皮,好好吃它一顿。”

神秘男子欣然答允,走到马背前去解酒囊。宋癞子在旁悄悄对丁晓武道:“雷哥,这不妥吧,他俩可是氐奴,咱们怎能跟这些人一起喝酒?”

“不错,他们是氐人,但不是敌人。”丁晓武转过头来,平静地回答道。

不一会儿,火堆升了起来,光焰照人。丁晓武虽不是什么专业大厨,但平常烧点家常菜,是他的拿手好戏。当下他切了一大块猪腿肉,一段大肠,架在火上做了道烧烤大肠肉。对方也把酒囊靠在火边烫热。很快,酒香肉香在空气中四散飘溢,令人禁不住的馋涎欲滴食指大动。

宋癞子和那青年的跟班方才还不对眼,现在一看有酒有肉,也顾不得许多了,纷纷围坐过来大吃大喝。丁晓武也喝了一口皮囊里的酒,觉得入口又涩又辣,但度数却不是很高,也就跟他那个时代的葡萄酒类似。

“这是我们氐人的酸马*加进你们汉人的白高粱,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不错,这酒够冲够味,是纯爷们喝的。”丁晓武又往嘴里灌了一大口,心中却有些纳闷:高粱酒不应该是这个样子呀,以前我喝的二锅头、五粮液、老白干,哪一个不是又醇又烈,为何这酒味却那么淡。

他不知道,现在是公元四世纪,人类的酿酒工艺还远不及后世那样高超复杂。现代的中国白酒和西方的白兰地、威士忌都属于蒸馏酒,通过特殊步骤让酒里水分蒸发,提炼出高浓度酒精饮料。而这个时代蒸酒技术还未发明,人类只会让粮食水果简单发酵,做出低度的酿造酒。据说,中国最早的蒸馏技术起源于九世纪唐朝的四川地区,所以现在剑南春动不动就拿唐朝做广告。

话题扯远了,转回故事。刘牢之少年心性,藏不住话。他一边美滋滋地吃着大肠煲,一边疑惑地向那青年男子问道:“先生,我有一事不解,这片野猪林藏在太行山与天平山万峰之间,人迹罕至,你是怎么找到这儿的?”

“不是我找到的,而是它。”青年男子忽然举手向空中一指,随即张口呼啸,发出一声奇异的指令。

一个黑影瞬间俯冲下来,落在青年男子的肩头,众人定睛一看,竟然是刚才那只与猪斯拉搏斗的金雕。

青年男子爱抚地梳了梳它的羽毛,捡了一块鲜嫩的猪肉赏给它。

刘牢之恍若大悟道:“原来是你们带的这只鹰找到了路径。难怪,它有翅膀,想飞哪里就飞哪里,再隐蔽的山林也无法阻止它进入。”

“不错,雄鹰遨游于长空,居高临下,俯视四方,目光才会犀利敏锐,才能将一切尽收眼底。而我们却立足于脚下方寸之地,目之所及不到数里,故而眼光如豆,无法看清山川玄机。所以……”青年男子说此一顿,站起身走向山崖,极目远眺,“想要一览万里江山,放眼天下,就必须要像雄鹰一样,让自己的志向扶摇直上青云,达到一个凡人无法企及的高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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