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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晋江末世文女主角(21)

本书作者其他书: 前女友黑化日常

请用您强大钞能力疼爱晋江正版君!  绯红痛心疾首, ‘千钧一发,没成功呀,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会在深红监狱了?’

系统自闭了。

盲盒害我。

她安慰道, ‘你放心, 我现在对主神不感兴趣了, 不会去搞事的。’

系统略微安心。

她下一句就是——

‘统子冷酷无情,可迷死我了。’

系统面无表情按下按钮。

‘滴!清除99%……清除心灵垃圾成功!’

切回现实场景——

“怎么不说话了?”男人捏紧绯红的下巴, “刚才不是很能说的么?”

绯红嗓音甜腻,“您先等等, 我这时差还没倒过来, 以及,我正在思考一个严肃的问题, 您这是仇杀呢……还是情杀呢?”

对方冷嗤。

“有区别吗?”

“区别可大了。”绯红被蒙着眼睛, 黑发凌乱披散在颈前, 叙述却是相当清晰,“如果是仇杀, 没有转圜之地, 我闭眼等死。”

男人冷眼旁观。

他倒想看看, 她还能多蹦跶。

“而情杀嘛……”她慵倦吐字,“我讨您欢心了, 求您给我个自由, 成不?”

他满脸厌色,“金家的人, 果然是烂到了根子里, 金茂他为了独吞公司,可以出卖兄弟,逼人跳楼。而你, 金绯红,完全继承了你爸,那个衣冠禽兽的基因,卷了一大笔钱逃到国外,红灯绿酒,夜夜笙歌。”

“怎么,那些男人还满足不了你金小姐的胃口,主意打到我戚厌头上来了?”

“……戚厌?”

她扬起语调,故作迷惑。

“你谁啊?”

“先生,我不认识你,你是不是抓错人了?”

男人的神情瞬间结冰。

才三年。

三年的时间,她竟然连自己玩弄的、欺辱的人都不记得了。

也是,他如奴隶苟活,被她招来喝去,匍匐在大小姐脚底,烂泥都比他有尊严,她又怎么会记挂这样一个踩在鞋底的可悲玩具呢?

但是现在,金茂锒铛入狱,金家气数尽了,曾经的大小姐,呵,不过是一个腐烂在烟酒里的美貌废物。

她凭什么还能高高在上?

跟他谈条件……她也配!

“嘭——”

绯红被男人野蛮摔到椅子上。

‘统子,这躺椅好软啊,比深红监狱的地砖舒服多了,你要不要也来躺躺?’

系统:“……”

它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呼了。

‘不必,你死了我会烧纸的。’

系统开启嘲讽模式。

反正接下来的剧情不是送到精神病院,就是被男主送到对家的手上,完美诠释了一部虐恋情深的小说——百万长篇里有九十九万字都在血虐女主。

总之是够这个疯女人喝一壶的了。

绯红顺势交叉着脚踝,躺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

‘死在男主的手上,也不错啊。’

系统:啊,世界毁灭吧,我累了。

金绯红是在一次派对中被掳走的,上边是一件蓝灰色海马绒毛衣,头发松垮地盘起,丝丝缕缕垂在漂亮光滑的肩颈,而包臀紧窄的银白亮片流苏裙让她成为了夜晚狂欢的焦点——她天生善于利用美色为自己开道。

这一点跟绯红很相似。

可惜女主觉悟不太行,从头到尾,热衷于附庸男人,醉生梦死当她的美貌废物。

金父还在时,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就等着毕业了,未婚夫能供养她。等金父死了,她惶然无措,被金钱奴役,甘愿当男主的玩物,还英勇舍身,为金主断了一条腿。

哦不,后期男主敏感多疑,怕她逃走,活生生打断她另一条腿,开启了坐轮椅的金丝雀剧情。

啧啧。

这难道就是虐得越深,爱得越真么?

当人不好吗?

非要当什么金丝雀。

绯红摩挲着脑后的结,随手丢开了蒙眼的布。

重见光明。

她眨了眨酸涩的眼。

昏暗的酒店环境里,红酒般的灯光,男人的脸部轮廓也蒙上了一层血红的阴霾,目光泛着森冷寒意,没有温度。

为复仇而生的人类,像是地狱爬出的恶鬼。

“啪——”

皮鞋撞上了椅脚,声响脆烈。

冰凉的手指鬼魅般侵蚀她的肌肤,蚕食鲸吞着她的鲜血和精气。

绯红不慌不忙,手指别入他的头发,用最礼貌的声音向他问好:“同仇人之女亲热……你是恨我呢,还是爱极了我?”

“嘭!”

她又被摔了。

这次绯红撞到了柜子的一角,额头渗出血迹,浸红了她的香艳皮囊。她歪斜着身子,指尖点着血珠,又含入唇里。

“甜的……您要尝尝吗?”

邪惑又天真,仿佛只是在邀请他品尝宴会糕点般自然。

——她疯了。

戚厌擦拭着嘴唇残留的香气,对她的厌恶达到巅峰。

“把这个疯女人关起来,我现在不想看见她!”

他开门吩咐秘书。

“呃……戚董,您准备让金小姐去哪里?”

系统默念: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精神病院!

“就香蝶湖那边,随便丢进去!”

系统失望极了。

秘书失望极了。

戚厌转身就走。

秘书心道,戚董是不是少说了一个字?

难道不应该是蝶湖大道的精神病院吗!!!

系统:对,我也是这么想。

至于香蝶湖,远近闻名的富人区,有着千万起跳的湖景别墅,号称“情人的鸳鸯岛”,最适合打情骂俏金屋藏娇卿卿我我了。戚董在那里购置了一套,当时秘书还以为是他为夏小姐准备的婚房呢,没想到仇人先住进去了。

秘书:有钱人的世界卑微的打工仔不懂。

秘书原想让保镖压着人过去的,却见这位金小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姿势讲究。

“劳驾,带路。”

秘书:“……”

他从未见过如此礼貌中透着泼天嚣张的人质。

系统感到很绝望,男主的复仇之火呢,怎么这么快就燃尽了?

不仅没送精神病院,竟让这个狐狸精大摇大摆住进千万豪宅。不过男主没有令它持续失望,他虽然把人丢进别墅,却没有给她任何生活用品,至多给她叫个外卖饭盒,相当劣质的那种。

他以为这样就能磨平金小姐娇惯的性子,向他求饶服软。

绯红让他失望了。

她吃盒饭吃得津津有味的,动作优雅,硬是吃出了法式大餐的气派。

衣服馊了,脏了,臭了,没法穿,他以为她会抓狂,也没有,窗帘、床单、沙发套等成了她的新欢,尤其是那一层灰绿色的窗纱,缠裹着身躯,烟雾般朦胧,薄肩半露,长腿微分,衬得她似妖非妖,送外卖的小哥当场傻眼。

隔天绯红就有正常衣服穿了,还有人给她专门做饭、洗衣、扫地。

当然,全是女的。

系统:‘你就不能安分点被虐吗?’

绯红:‘我是啊,我睡了又吃,吃了又睡,长了几斤肉,好虐的。’

系统;‘这叫懒。’

绯红:‘不,这叫个人情趣,我就是喜欢他讨厌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说着,她赤着脚,借着桌面的高度,爬上了衣柜。

监控屏幕里多了一张放大的美人面孔,清晰得照见了额角那幼嫩的、招摇的绒毛。

戚厌无动于衷。

她捧起了监控摄像头,献上炙热一吻。

“啵!”

那嗓音荡荡漾漾的,温柔得不成样子。

这种取向……秘书怀疑他老板是个腹黑闷骚。

戚厌猛地合上笔记本,语气厌恶,“真是恬不知耻,寡廉鲜耻,道德败坏,脏心烂肺,水性杨花,卖弄风骚!难怪能交了一任又一任的男朋友,腿这么能劈叉,不去跳芭蕾可惜了!”

秘书揣摩上意,小声地问,“需要为金小姐报个成人形体芭蕾班?”

戚厌:“你可以试试,以后上班搞个一字马打卡。”

秘书:“……”

秘书闭嘴了。

半晌,戚厌忽然说,“她练过芭蕾的。”

金大小姐家境优渥,从小到大补习班不断,特别在芭蕾方面,表现出了优越的天赋。当女孩子换上蓬软的白纱舞裙,化作一只高贵的小白天鹅起舞在冰湖之上,每个男孩都想当她的男伴。

他承认,少年慕艾,他也有瞬间的悸动。

直到,那双舞鞋不见了——

它们诡异出现在男孩的房间里。

他拼命解释,但没有人信他。

大小姐“人赃并获”,居高临下地嘲讽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

男孩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被翻出来,浑身被羞辱得发颤,剥了傲骨,腌入脏污,那一场暗恋以满地狼藉收场。

长大之后,戚厌试图剖析自己,怎么会对仇人的女儿可耻地动心?

她明明如此恶劣、骄横、蛮不讲理。

“大概是那一双腿吧。”他喃喃地说。

那双为芭蕾而生的腿,雪白修长,瘦而匀称,蝴蝶般轻盈。

当天鹅跳舞时,足尖发力立了起来,宛如一支小小秀气的玉弓,从脚趾到脚背,淡青色的血管浅浅浮动,又被遮掩在奶杏色舞鞋之下,那种观众能体会到童话的美感,既精致,又无端脆弱。

戚厌冰冷垂下眼皮。

——如果能折断大小姐这碍事的双腿,那就更美妙了。

——比那个聒噪的下午更让人讨厌。

少女明艳恶劣的面孔与此刻重叠起来,用那拙劣可笑的手段,拆了他的自尊,又一点点抽出他胸中稀薄的空气。

近乎溺水的窒息。

从小到大,她花招众多,很能侮辱人,也从不悔改,非要骑在他头上撒野才快活。

戚厌长久冷冰冰地注视这个烂人,她拥有着最华艳的皮囊,最腥臭的心脏。

“大小姐,你玩够了吧,我很忙,你回家喝奶行不行。”

手侧拳头收紧,戚厌强忍着将她掐死在床头的冲动。

“玩够?不不不——”

她长腿交叠,脚趾头钩了下金属密码箱的手柄,“戚董,游戏这不才刚刚开始么,你着什么急呀?怎么,看你这不情愿的样子,是我给少了?你想要,就自己上来要啊!”

作者有话要说:  陈狗还是太天真了_(:3∠)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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