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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第 79 章

本书作者其他书: [综]才不是我的交友方式有问题

“你看看, 这里如何?”郑绍带着田师爷走出灰尘飘飞的工地,身后是被他派来这边, 纪录这个每日一变的北州的文员,司马菁。

郑绍昨天将自己知道的关于广东水师提督的信息都与子鼠说了, 不过,好些话并不能只靠转述,所以他也请了林瑜来东番一趟。在此之前,他想着,亲眼去看一看司马菁笔下的那个光怪陆离的北州。

工地之外是井然有序的小商铺,来来往往的人步履匆匆,脸上是忙着自己分内事情的急切, 但是微微发亮的眼睛却显示着他们对生活的满意。

这叫习惯了讲究一个缓而雅的读书人的排场的田师爷有些不大习惯,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欣赏这样整体蒸蒸日上的氛围。

他点点头笑道:“城区秩序井然,虽然还到处都是正在施工的地方,却看得出来,整个北州建设好了之后能吸纳很多的人口。”这些人口被集中起来了, 就是一份巨大的财富。

司马菁见他们想要到对面去, 忙上前悄声道:“前面有专门供人穿马路的人行道。”

两人被提醒了也不觉得恼羞,一抬头,正好看见文员所指的方向有几个穿着灰色袄子的人,他们正用两条木制的栅栏拦住了两侧,拦出一条道来。

一群留着各式各样小揪揪的小儿手牵着手从他们特地拦出的道路上走过,还不忘嫩生生地抬头对着那些穿着灰衣服的人道谢。

见此情状,几人不由得都露出一个微笑来, 而两边的马车都耐心的等待最后一个孩子走过去,木栅栏撤了之后再扬起马鞭,整条街道这才重新开始流动。

“这就是小学?”郑绍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自己的心情,有些酸涩又有些莫名的激动。大约就是这十几年他一直顶着朝廷那边的心思没有白费,但是自己又的确没有林瑜做得好。

“那只是幼稚园。”司马菁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在王爷有需要的时候站了出来,领下了前往北州的职责。本以为这是个注定叫人厌恶的职位,毕竟在北州的人看起来,他就是一个光明正大放在他们这边的钉子。

的确,一开始他是招了一些人的白眼,更多的人选择了无视他的存在。但是在一日,林知府亲自领着他到处走到处说了各处的功用,又说他对这一座城市的期许之后,就再也没有人对他冷目相待。

同样的,他心里渐渐地立下一个志愿,他想亲眼见着、亲笔写下这个自古从未有的城市建立起来。他不敢与写下史记的司马迁相比,但是,他愿意效仿这一位和他同姓的先人。

心里这般想着,文员接着解释道:“这里的小学只收年纪满了六岁的孩子,男女不限。不过,女校现在只有一所,小学生也少一点。”要不是小学是免费的,大约送过去的孩子更少了。

当然,这也是没办法的。

他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林瑜一定要建一座女校出来一样,不过,在见过了这位知府的高瞻远瞩之后,文员也只是默默纪录,并不多做评论。

就像是林瑜说得那样,女子的智慧从来不属于男人。盛唐之时,女子能当家做主的更是普遍,所以,在这个北州,女户是被允许的,更是被保护的。

“哦,还有女校?都教些什么?”郑绍饶有兴趣地问道,边上的田师爷面上露出不大苟同的神色来,但是却沉默不语。

司马菁摆摆手道:“女校男子是不能进的,差得严着呢。”不过,教些什么他都是有些耳闻,“具体内容和小学没什么区别,似乎就多了一门刺绣的课。”

“走,我们去小学看看。”郑绍听了兴起,问道,“这会子下学了不曾?”

司马菁掏出怀表看了一眼,道:“应该下课了,但还没下学,这时候去正好。”他引着两人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一行三人走了一会子,将工地上的喧闹给抛在脑后。

“这里倒是僻静。”田师爷看了看,纳闷道,“怎么这么多的商铺?也不见人前来买东西。”他大约是没见过私塾边上会有这些商铺的,是以一时觉得奇怪。

倒是司马菁早就看习惯了,不以为意,道:“每逢上下学的时候人就会多起来了,都是一些小儿喜欢的小东西小吃食。”如今北州的工人凡是勤奋一些的,都能攒上一笔不错的银钱,家里的小儿一闹,少不得花上几个子,不是什么贵价东西,就当是哄孩子罢了。

他上前和大门处门房说了几句话,又将什么证件之类的东西给他看了看,见对方点头了,这才回来引着两人进了大门。

黑油的大门一打开,就见里面别有洞天。小儿们特有的细细的笑声隐隐约约的传来,叽叽喳喳地格外清脆。

“这时候正在校场上练武。”说是练武,其实也只是跑跑跳跳而已,和林瑜当初那样的差得远了。不过,先生们看见好苗子也不会吝于多操练几番。

“还要练武?”田师爷觉得这大概是他见过的最奇怪的私塾了。是的,就算林瑜取名为小学,但是在他的心目中这依旧和私塾没什么两样,区别只在于官府的府学不会从普通一等,而是能考上生员的人才有机会。

“文能安邦武能定国啊!”自己的父亲和自己就是武将出身的郑绍对此适应很良好,大约是当初林瑜和他描绘的汉唐风采如今一点点借由着各种迹象展现在了他的眼前的缘故。

三人没有惊动任何人的转了一圈,又躲在一边看了看校场上肆意奔跑、小脸蛋一般红扑扑的孩童们,就悄悄地离开了。

“不是说都在校场之上吗,本、我怎么看见好些孩子还在念书?”出了大门,郑绍翻着手上简单的课本,问道,“这历史,编得有意思。”课本上图文并茂的描述了汉家的由来,从三皇五帝到秦汉一统,甚至还附上了一张粗糙的地图,直白地将诸夏民族的先人是怎样一步步扩大着地域,一手执剑一手捧书地化夷为汉的。

这一本历史书在小学里按照规矩是不能带出去的,还是司马菁做了担保,又和做校长的见了面亮了郑绍的身份,这才拿了一本出来。

书上还标着编号,郑绍手里的就是一连串的零,原本那个校长准备自己收藏的。见郑绍喜欢,他为了不妨碍了大爷的大计,这才忍痛割爱。

田师爷摸了摸胡子,道:“可不能叫朝廷那边的瞧见。”

“总有一天会知道的,在这之前,做好准备就是了。”听闻了郑绍前来的辛宗平亲自出面,正好遇上了从小学里出来的三人,道,“见过郡王爷。”

“切莫多礼。”郑绍摆摆手,眼睛还盯着手里的书本子,问,“这是哪一位高才编的?”

辛宗平笑而不答,郑绍身后的司马菁就笑道:“回王爷,这人就在您眼前。”

“哦!”郑绍终于从书本上抬起眼睛来,赞赏道,“怀瑾麾下怎么就招罗来这么多的人才?”

“王爷谬赞了,是大爷提供的思路,在下不过是将此完善而已。”辛宗平谦虚道,丝毫不提自己在这一过程中苦心积虑地将其尽量寓教于乐的过程。

郑绍却惦记着来时辛宗平的那一句做好准备,不禁开口询问。

辛宗平像是知道这位郡王爷会有这样的一问一般,微躬身道:“在下这就带您去看。”

很快,郑绍就知道这个准备指的是什么了,就在新开辟的盐田的边上,一大群穿着窄袖战袄的兵士喊着号子从他们的面前经过,看见他们这群生人也宛如未见。

倒是前头领头的那个对身后的人说了一句,叫他领着人继续跑,自己向着一行四人处走来。

“辛大人。”黄仲招呼了一声,又对着后面的熟人司马菁点点头,问道,“这为是?”

“黄百户,来见过郡王爷。”辛宗平引着双方见过了,然后道,“王爷想知道大爷口中的准备是什么。”

又道:“在下府衙还有好些事务亟待处理,失礼了。”

黄仲点点头,明白了,道:“交给我吧,王爷请随我来。”

司马菁转头兴奋地在军营里四处打量,如果整个北州府还有什么地方他不能进的话,军营算得上是一个。今天有这样的机会,可不能错过。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本小册子还有一支短短的炭笔,做好了准备。

黄仲瞥了他一眼,道:“可以记,但是走之前给我看一下,不能有机密内容。”

司马菁点点头,道:“这是自然。”

军营里头其实没什么好看的,这是在看到这群令行禁止,连动作的角度都恨不能一模一样的兵士的时候,郑绍脸上的轻松之意完全消失了,田师爷更是觉得自己再一次遭受到了冲击。

当初怎么跟自己说得来着,在知道林瑜和前明后人有关系的时候开始,他觉得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叫自己惊讶的了。是的,他完全将林瑜的解释当做了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借口。

不说此人不靠谱的猜测给后世带去了相当丰富的野史,此时的田师爷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捉对厮杀的兵士们,那杀气十足刚劲利落的身手瞬间激起了他全身的寒毛。

在这个军营之中他们见不到任何一个和懒有关的词汇,每个人的腰板都是挺得笔笔直的,就算是在集体上课的时候。每人一支笔一个本子,端端正正地放在面前,有什么要记下的就刷刷地写一会儿,写完了就重新将手搁在膝盖上。

“此乃百胜之兵。”田师爷目光呆滞地喃喃了一句,而边上的司马菁更是双眼发亮,一手捧着册子一手执着笔刷刷刷地写得特别兴奋。

黄仲对着看过来的同样穿着窄袖军服正在给底下的兵士上课的军士摆摆手,然后就带着一行三人继续往前走。等走出了上课的范围,这才道:“哪里敢说百胜呢,如今除了分队演习之外,也就欺负欺负周边的土人。”

“演习?”郑绍嘴里嚼着这个词汇,乍一听,还以为是演戏。

“相当于沙盘推演。”黄仲解释了一下这个词汇的具体意思,然后道,“诸位来得不巧,上一场演戏这才刚过去半旬,等下一场还得好几天。”而这个郡王爷显然是不可能在北州待到那个时候的。

“是个好法子。”就是有些耗费钱财,但是些许银钱和兵士的能力相比又算得了什么。他暗自盘算着哪天将手下的兵士拉出来也这样来几次,也省得在日益安稳的环境中失了血气。他这么想着,又对黄仲道,“哪一日也叫本王麾下的兵士和你们来一场!”

黄仲点点头,毫不委婉地道:“那我就替千户应下了。”

郑绍就喜欢这爽气劲,拍了拍小伙子宽厚的肩膀,赞赏道:“就这么定了。”

他觉得今日看得差不多了,就准备离开。他是知道还没有关于武器的部分,但是一来他觉得今天看到的眼睛足够多到证明他之前的决定并没有错误,二来,武器往往是军营机密的重中之重。他还不至于那边失礼的要求看这个。

倒是黄仲开口挽留道:“大爷早前交代了,剩下的一样您照样能看。”又笑道,“已经快午膳的时候了,若王爷不嫌弃,看完之后正好试试咱们军营里面的餐点。”也有外头全都清空,没有一个商户的缘故。若是郑绍执意出去再用餐的话,恐怕要走很长的一段距离才能找到商家。

郑绍就不是一个扭捏的,欣然表示:“走。”林瑜都不怕,他怕什么。再说了,他本来也没有别的心思。

离着靶场越近,越是能听清楚隐隐传来的炒豆一样的声音。等到了眼前的时候,声音已经很清晰了。黄仲推开围墙边上开的一扇小门,里面并不是郑绍想象中的一个露天的靶场,而是一个大大的房间,里面有着一个个的小格子将人分了开来。

“这里是练习□□的。”黄仲引着郑绍在一个小格子面前站定,从走过来的军士手里拿过一把□□,还有好几副耳塞,一人分了一个。领了枪和子弹后,他在那个军士递来的册子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的枪管里面已经有了膛线,子弹也是定装的。之间黄仲熟练地将装着子弹和火药的纸筒给撕开,掰开□□的枪膛,比了比面前的人型靶子,毫不犹豫地就是一枪。

郑绍几乎是一动不动地看着这一套的动作,直到黄仲重新装了一个子弹,将□□递给他,才反应过来。

身为东番之主,他自然是玩过□□的。而源源不断前来的西洋人也送给过他好几支燧发□□,但是这样的□□据说产量并不高,装填的效率也远远比不上眼前的这一支。

他举起枪来,对着五十步开外的人型靶子放了一枪。黄仲拉着身边的一根绳子,将远处的靶子拉到近前。之间靶子上头部胸口各有一个洞,就笑道:“王爷好枪法。”

郑绍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手里的枪,不过他也看到刚才黄仲是签了字的,还是将□□递还给他,道:“比不上你,老咯!”他知道自己是对着胸口的,但是眼前的年轻人却正中头部中心。这一番的枪法不用比,他就知道自己输了。

更重要的是,他为之自豪的□□队也输了。手铳的杀伤力并不强,他怎么会不知道,但是这样的一把却能达到五十步的射距,这代表了什么意义,不问自明。

当他看到分作三排,在露天的靶场端着长长的那种常见的火铳进行射击训练的兵士时,心中的猜测彻底落到了实处。

同样快速的装填速度,趁着装填快速变换的队伍,无疑表明着这样的一支队伍会有的杀伤力。郑绍心中五味杂陈,半晌,才对着田师爷道:“这才是百胜之兵。”

就连一开始笔走龙蛇手下不停的司马菁也放下了手中的纸和笔,相对于郑王爷的复杂,他心中更多的是骄傲。也许在这个北州待得时间长了,看着它一点点的被建设起来,他不自觉的对这里产生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自豪感和归属感。

这一顿午膳,除了黄仲还一切照旧之外,其他的几个人都吃得心不在焉。大锅的饭菜,不能说味道有多么的好,和郡王爷的膳食肯定无法相比。

但是看着其他的兵士在吃得干干净净的时候,他们不由得也将盘子里的东西全都吃了下肚。郑绍也身先士卒过,更是知道这样的饭食在军中的不易。尽管,都不是什么好吃的鱼肉,但是却能将一个兵士养得足够强壮。

回去的路上,两人相视沉默了良久,郑绍方道:“本王总算明白了朝廷那边流传的那一句话是什么感受了。”

田师爷苦笑一声,道:“生子当如林怀瑾,果然不虚。”或者说,他们两人看到的才是更真实的一面,感受也更加深刻。

郑绍仔细地回想了一下他的两个儿子,然后不忍直视般地闭了闭眼。忍不住道:“若林怀瑾这样的是本王的儿子,东番也不必面临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处境吧!”就算知道这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他还是这般说道。

等一下,儿子?两人对视一眼。

田师爷眼前一亮,压低了声音道:“这不是还能认干儿子么?”

“是啊!”郑绍兴奋地搓了搓手,心道,有了这样一个名分,这样他将这个东番交出去也就名正言顺了。这段时间他一直考虑这个问题。

他自己的身体他自己知道,外强中干而已。现在,他在的时候,还能镇压得住底下蠢蠢欲动的势力,但是等他一旦离开,会发生什么几乎可以想象。

是的,东番并不是全然的一块铁板。应该说任何势力都不可能是完完全全的毫无缝隙,特别还是在东番的未来几乎看得见的时候。他手下的几个将领都不是什么笨人,以两个儿子的能力自然不足以压服他们,除了到时候他可以绝对放心的几个心腹。

这笔账他心中有数,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几乎能够得到解决。郑绍相信以林瑜的能力,那几个蠢蠢欲动的家伙蹦哒不出什么幺蛾子出来,他的心腹更不用担心。

唯一可虑的,就是他的两个儿子。

这还只是内患,而在广东水师,还有方珏那个反复小人虎视眈眈,随时等着他走后,就要从东番身上狠狠地啃下一块肉来。

这也是他要请林瑜过来,面对面说话的原因。

林瑜接到子鼠传信的时候,将兴化府的事务交给柳秋池,就在丑牛的安排之下乘船上了东番,甚至还没来得及去看北州一眼,就被码头来接人的护卫请进了马车,直奔郡王府。

“这么说,这是个反复小人?”林瑜听着郑绍口中如今的广东水师提督方珏和郑家一系的纠葛,心中暗思。

这个方珏原是国姓爷父亲的手下,早年随之降了靖。后来,不知怎的,又追随过国姓爷一段时间。据郑绍的说法,其人骄矜跋扈,早有反心,种种矛盾之下,再度降靖。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已经难以辨别,郑绍也只是一面之词。但是,对林瑜来说,此人反复是事实。仇视东番更是事实,以后肯定有一场仗要打。

“也就是说,此人一旦有了机会,一定会主动发兵东番。”林瑜敲了敲桌面,道,“此人在财物上如何?”

说到这里,郑绍脸上露出一个轻蔑的笑来,道:“其人贪酷,在家乡圈了大量的土地,竟有方家田之称。”又道,“他是泉州府的人,你问一下你身边的那个常家小子就知道了。”

林瑜点点头,笑道:“贪酷好啊,此次广州开埠,他一个水师提督忍不住伸手最好,到时候就能一本将他参了。”从皇帝的钱袋子里抢钱,也不就是找事么。若真如郑绍所说,就算此人一时忍得住,他也会让他忍不住的。

毕竟,本朝第一次开埠,是个什么章程也就少数人心里有数。而粤海关的关税会变成本朝皇族享乐的重要来源,除了有着后世视觉的林瑜,谁都想象不到。

等到了第二年,自然都知道的差不多了。但是,林瑜却能利用其中的时间差,将这个方珏从自己的眼皮弟子之下调走。只要让他离开了广州府,后续的事情就简单多了。

“这般容易?”郑绍却有些不敢相信,在他看来现在的官员贪都算不上什么弊病了,自然,北州是一个例外中的例外。严格来说,那边也没有什么官身。除了一个两榜进士的辛宗平,身上还有一个兴化府的同知,但是据称到了今年年底就会辞去。

“从百姓身上刮钱,朝廷自然不管。从皇帝的内库里头偷钱,您说当今会不会忍?”林瑜轻笑了一声,格外的嘲讽,“当然,怀瑾也是这么准备的。”横竖,所谓的开埠在皇帝的眼中只是供他们享乐的禁脔,还不如他将这部分的钱给截下来,花在有用的地方。

听到这一声,郑绍瞬间明白了所谓广州开埠的真相,他摇摇头,脸上同样露出一个讥刺的表情来,正要开口说什么,就听外头传来一阵规律的敲门声。

他不悦地皱起眉头,正要呵斥,就见对面的林瑜整肃了表情,道:“这是有大事,不可耽搁之意。”见郑绍肃容点头,林瑜才道,“进来。”

子鼠轻轻地推开门,滑步进来,见自家大爷端坐不动,就知道他并不在意叫郑绍听见,就开口道:“北边有信传来,嘉兴府有饥荒前兆,流民初显,当地知府无作为,至今压着没有上报。”

林瑜面无表情道:“知道了,通知辰龙收流民,该怎么做他知道。”

等子鼠应下走了,他沉默了一会儿,道:“夏天的时候,通州府刚闹过一回饥荒。”就算流民变多,意味着北州的建设速度的加大,以及他军营的扩增,但是这并不久代表着他喜欢看见一回又一回的闹饥荒。

“这才多久。”郑绍同样低低地道,冷哼一声,“好一个爱民如子。”

“自本朝建立以来,年年饥荒,不是这里死了人,就是那边大饥。”林瑜沉着脸,这也是他实在快看不下去的原因。中原自一统以来,除了战乱时期,从未有哪个稳定的王朝统治下,会出现在这样频繁的饥荒和灾难。

若要和战火比,就相当于整个个中原腹地局部一直在打仗。反正都是年年死人,只不过死因不一样罢了。

“年年都在死人,这种饥荒的发生频率也就元时可堪一比了。”郑绍相比林瑜来说要淡定许多,或许是看得多了听得多了。最初的愤怒都已经变成了现在的麻木,可能也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办法的缘故。

拿靖与元时相比,其中的原因不问自明。元时,曾经提出过杀五姓这样惨无人道的政令,如今的靖,和那时候的元又有多少区别。明晃晃的屠刀和如今这般的软刀子并没有多少区别。

林瑜的内心剧烈地挣扎着,他也是人,也有人共有的通病。以前只是从纸上得来的消息,终归觉得遥远。算不上事不关己,但是在这样的事情活生生地发生在他的眼前之后,那种扑面而来的愤怒几乎将他淹没。

就在今年夏季的时候,他组织着北州接手了一批来自通州的流民,那些流民的惨状叫那个自认铁石心肠的黄石都偷偷红了眼眶。

林瑜面上不显,实则回去之后拖着子鼠在校场上狠狠对练了许久,直到发泄出了心中的郁气才算是停下来。

“你做得已经很好了。”郑绍见他这个样子,心里却更满意了。这样一个对着普通百姓都有着一份仁心的人以后必然会善待自己的后裔,只要他们自己不会蹦q得太狠。不过,这样的后患他会在全部交接完成之前就解决干净的。

既然两个人都没什么才能,以后郑家就安安分分地做一个富家翁。看林瑜对着商户的态度,也不是个排斥打压的,以后日子应该会不错。若是有幸出了一两个有些资质的,相信有这一份人情在,郑家想要再起来也容易许多。

“还不够。”面对郑绍不解地目光,林瑜摇了摇头,他知道自己完全可以做到更多,毕竟他手下研究的良种已经初见成效。如今,土豆的亩产量不敢说达到了近代的亩产三千公斤的巅|峰,但是平均一千到一千五公斤还是有的。不过,他记得这时候的土豆在北方地区已经有了种植,这才是他没有多此一举的原因之一,“我记得前明末期的时候,就从外番引进了马铃薯,这种作物产量极高,这么饥荒还是年年发生?”

听到产量极高,郑绍才反应过来说得是什么,他恍然道:“怀瑾说得是薯仔啊,那个产粮的确很不错,几乎是水稻的三五倍。”说道这里,他面色古怪地看了眼林瑜,问道,“今年兴化府是商税占了大头吧?”

“的确如此,是涉及税收吗?”林瑜几乎是一瞬间就明白了郑绍的意思。兴化府和东番都地处南方,常年气候温热,种植水稻一季两熟容易得很。像东番更南面的地方,在农户精耕细作治下,一季三熟也有可能。但是,土豆喜凉,南方就很少有人种植这个,他就忽视了这根本的原因。

土豆的亩产太高,价廉。而靖承明制,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这个前明张居正想出来的法子本是好的,只可惜,本朝的苛捐杂税极多,林林总总的一直在扒皮,逼得农户不敢多种卖不出银子的马铃薯。所以,就算有着土豆这样的救命之粮,饥荒出现的时候,依旧拦不住。

“我有土豆良种,精耕细作之下,可亩产至少两千斤。”林瑜面无表情地说,只可惜,原本印象中亩产越多越好的粮食在这个时代却成了鸡肋。越是高产越是廉价,农户就越是不敢种,这是一个死循环。

郑绍明白他的意思,在惊叹过之后,就道:“若是想借此减少连年的饥荒的话,并无可能。”

林瑜就叹一声:“我知道。”只是更加不甘心了,这个时代太过愚昧,统治者完全无心百姓死活,否则也就不至于连这样明显的高产的、能活人性命的作物都不去注意。

以北方有种植得情况来看,当今皇室显然知道,只是比起百姓的死活来,他们更关心自己的钱袋子、以及统治的稳固。

毕竟,饿死了的百姓是没有办法反抗的。

林瑜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齿冷,或许是这个世界没有剃发易服、没有嘉定三屠和扬州十日给了他一个温情的假象。毕竟,看起来当今皇族是原本海西女真出身,这个部族在前明的时候汉化程度就很高,一直以来也常年做着向往汉学的表面功夫。

他们除了宗族祭祀,平日里也穿汉服说汉话,看起来几乎和汉族没有多少区别。

但是,一件又一件血粼粼的事件被摊了开来,放在林瑜面前,告诉他,他错了,这就是最大的区别。

为了稳固少数人的统治,牺牲大多数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唯一的选择。只要这个皇族还存在一日,他们就不会容许汉人做大,因为他们屁|股底下的龙椅会稳不住。

如何在异族的统治下,壮大本族。这道题其实无解,唯一算得上是办法的,就是掀翻这个大前提,变成如何壮大本族,这就容易多了。

他之前想得太天真了,林瑜寒着脸想,数千年来,也就出了一个北魏孝文帝。而如今京城的情形来看,看似和睦,实则满汉阶级分明,两族不婚乃是一条铁律。他不能用自己有限的时间去赌一个缥缈的可能。

所以,当郑绍说出那一个认干亲的提议时,他眼都不眨的同意了。

如果一个名分能叫他节省下蚕食整个东番需要花的几年时间,用在建设和发展之上,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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