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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 73 章

本书作者其他书: [综]才不是我的交友方式有问题

一杆燧发式□□, 一柄贴身肉搏时用的唐刀,行军包装着一大包的弹药, 还有足够供给一个大汉三天份的干粮以及可以即时使用的白药和绷带。林瑜给这百二十人的装备在他自己的眼里还是简陋的,但是在这个时代已经算得上是豪华了。

无论是暂时在靖朝还只存在于皇帝内库的燧发枪, 还是新法练出来的唐刀,其本身的技术已经超越了这个时代一步,而林瑜还计划着继续超越下去。

枪头加上刺刀其实是很合适的法子,但是因为在林瑜的眼里这一批的枪支装填速度慢,还有很大的改装余地,就没有多做生产,特别是前些时候戴梓的出现, 给了他换一批新式武器的底气。

等新一批较为成熟地武器出现, 就可以打制枪头之上的卡槽,添上刺刀了。

林瑜眼中所谓成熟,显然指的是能够大量生产装备的。如今的百二十人是他在姑苏的时候所能训练的极限,而这样的状况在拿下钓鱼台的时候就能逐渐转变。

而这些人的户籍在靖朝朝廷上已经彻底消失, 就像是这时代的特殊产物隐户, 以后这样的人还会是他招募人手的来源之一。否则,大量的人口消失,就算是上头的官员再尸位素餐,也还是会怀疑的。

还有各地的弃儿,那些衣食无着的小孩子与其放任他们冻死饿死在街道之上,还不如跟着林瑜,没准能有一条生路。

黄仲就是这样一个被黄石从破烂的城隍庙里捡回来的孩子。说孩子也算不上, 毕竟被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少年了。这样的一个少年护着身后一大群的小崽子的景象还是给第一次见到的黄石留下了些许印象。

也不知道之前他是怎么带着这么多的没什么行动能力的小孩子活下来的,黄石原本还想着将这个看起来资质不错的留在身边自己调|教,以后就是地支的一员。

不过,看着他小狼崽子的目光,他难得心软了一回,扔给了张忠。以后的地支只会越来越规范,到时候,进了地支的人再想出来就难了。除非像他这样,升做头头。

但是现在的那些地支的小崽子们都是万一挑一选出来的,从这些人的嘴里抢下这一块肥肉容易么?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让他进这个地方。

黄仲是不知道他的这一份心思,他被张忠带着之后,很快就崭露了头角。如今以十八岁的年纪已经是第一小队的队长,他手下的那些大汉对这个小队长也信服得很。

十二个小队长再加上一个张忠团坐在甲板之上,拿着手里的干粮配着一锅鱼汤啃着,各个吃得香甜。吃完了,张忠拿出一张钓鱼台的海图来。

“这股海寇势力并不大。”他的手指在钓鱼台和琉球之间来回滑动了几下,然后道,“这段海路上往来的商船并不是很多,也养不出多大的海寇出来。”他说的是大实话,真正的大海盗要么在更东边,要么就在西南靠近后世的缅甸、老挝那一片海域。

钓鱼台因为靠近东番,有着郑氏家族的坐镇,反而没有真正成器的海寇,这也是林瑜愿意叫这一批新军去拿这些海寇练练手的原因。

“那怎么就没叫郑家给剿灭了?”黄仲三两口吞了手里夹着肉松的膜片,含含糊糊地问道,“不是说,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么?”

张忠伸手招呼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和咱们几个念什么文绉绉的?”这才回答他的问题道,“还能有什么识相呗,他不去主动招惹和郑家有往来的商船,郑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黄仲恍然道:“对啊,这样郑家收起孝敬起来也就更方便了,这主意不错。”有了郑家的庇佑,就不会被海寇骚扰,货物就能得到保全,更重要的是,性命也无忧了。那些往来的商船见状自然心甘情愿地给郑家献上一部分的利润,而这些都是会算在成本里面的,他们其实也没有亏多少。

想明白了这些事情,他感叹道:“两方面得益,也不知大爷灭了这一股海寇会不会惹上郑家?”

张忠就道:“你当大爷不知道这些不成?自然早准备好对策了。”见这小子嘿嘿一笑,挠挠头也不大在意他刚说的话。心道,实在是个好苗子,等这回事情结束,该和自家大爷提一提了。

转着这样的念头,他却没有说出口,面上还是凶巴巴的。他也是知道的,出头的椽子先烂,还不如回头他悄悄地说了,看大爷是怎么想的。

“也是,就没见大爷有什么解决不了的事情。”黄仲对着仅仅见过一面的林瑜心生向往,姑苏的庄子上那么些人,他看着都觉得养起来不容易,偏偏人人各司其职,生活不能说是富足,但是也暖衣饱食,没有饥馁之患。就黄仲这样,没什么根基的孤儿,也过得好好的。

林瑜庄子上对着些各地搜罗来的孤儿本就是有着扶持的规矩,教育是义务的,或者说,更是强制的。并不收钱,学堂还会提供中午的一顿简餐。所以,当黄仲带着自己身后的十几个小崽子生活在庄子上的时候,根本没有他一开始想象的那么艰难。

后来,黄仲跟着张忠进了新编的天干之后,他就开始领饷银了,如今已经丰丰富富地攒上了一笔。不过,他想着以后还要给几个年纪渐渐大起来的妹子做嫁妆,也就一直没舍得用。

而这一切,都是林瑜带来的。

所以,在听见林瑜说,他们需要一个全新的、不会被朝廷发现的、安全的家园之后,黄仲没有一丝半毫的犹豫。像他这样的孤儿,对着如今的朝廷本来也没什么多大的中心可言。在那样的庄子上生活过的他,深信那才是真正的圣人口中的大同之制。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东方,天色已经有一些暗了。仅仅凭肉眼,还不能看到什么。但是黄仲知道,前方有着他们的未来。

林瑜并不知道,他在庄子上潜移默化养出来的人已经有了微小但是坚定的关于盛世的真正理念。他正发愁地将戴梓手中的书拿开,然后面对着老先生的瞪视,道:“您总不希望在姑苏那边的师傅们来了之后,没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东西吧?”

说着,将手里的一杆燧发枪递给他。

戴梓虽然恼怒于林瑜打扰了他学算术的热情,但是也得承认他说得不错。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接过林瑜递来的枪,抱在手里一看,原本的那一丝不情愿已经完全消失到九霄云外去了。

之前说了,戴梓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是天才就不会愿意其他的人在同一个领域压了自己一头。就算那些人是林瑜口中的师傅们也一样。

“这是燧发的?”戴梓问道,林瑜知道他并不需要回答,只是沉默地看着他手上利索地将枪给拆成了零件。这才道:“这是庄子上新制起来的,造价有些高,我觉得还能继续改进一下,就看您的了。”

这杆枪和已经出发了的黄仲手里的是同一批制造出来的,林瑜已经规范了庄子上的刻度,形成了初步的流水线。这就是流水线上出来的合格品。

这杆枪被林瑜改造地有些不伦不类的。这时候的枪管还没有出现膛线,都是滑膛枪,装填弹药并不容易,不仅耗时而且距离短杀伤力弱。

在克服枪管的膛线问题、实现弹药的连发之前,他干脆摒弃了射程,转而追求起杀伤力。因此出来的成品已经有了些散弹枪的影子,近身之后的杀伤力可以说是这个时代谁能达到的极限。

这样的武器给林瑜那几个本就有些当做特种兵训练起来的人用,自然能发挥出最大的功用。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兵士都能这样训练,大多的士兵只是普通人。所以,最后还是要追求起射程以及穿透力来。这样的话,线膛还是必不可少的研究。

经过林瑜的提醒,庄子上的确造出了带膛线的枪管,但是加了膛线的枪管就需要特制的子弹卡着线去装弹,花费的时间更多,这对讲究相率的战场几乎是不可容忍的。更重要的是,现在的膛线还是工匠师傅们手工一点点用刮刀法给拉出来的。效率低也就算了,可以用人手来不足。但是,林瑜的人手本来就不足。

所以,林瑜需要戴梓去做的,是尽可能的提高滑膛枪的射程和快速装弹,这才是在线膛抢大行其道之前的的主流。而解决线膛抢装弹慢的问题,林瑜其实早就已经有了办法,但是,这个办法太容易被仿造,在他确定自己掌握了大权之前,他是绝对不会将这东西拿出来的。

不过,线膛抢还可以继续制造,别的不说,给地支装备还是很合适的。

戴梓挥挥手,示意自己知道了。林瑜见状,也没什么不放心的转身离开。

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他也不可能将所有的活都给干了。

就像是林瑜的说得那样,一直只在庄子的靶场上见识过手里的枪支的力量的新兵蛋子们,第一次看见这样的武器用在人的身上是怎么样的。

黄仲一巴掌拍醒了怔楞的手下,怒骂道:“想死吗?”他们第一小队是突进小队,在其他的小队负责拦住漏网之鱼的时候,他们能拿到最大的功劳。而且,眼前的这个岛屿以后就是他们的家人要生活的地方,不将这些海盗拿下来,他拿什么去和背后殷殷期待的家人说?怎么去见给了他们丰衣足食的大爷?

他绝对不会允许有一个两个胆小鬼破坏这一切。

被狠狠扇了一记的汉子也没什么怨愤的意思,他不是不懂,只是第一次看到这样的景象,难免就有些惊到了。轰碎了半边的靶子和没了半边身子的人之间的差别大了去了,有惊到其实也正常。不过,那个汉子看着别的队友投来挑衅和嘲笑的眼神,不由得大喝一声,也不管地上的残肢,端起抢来就是一阵聚精会神的冲杀,格外的卖力。

钓鱼台的地形就注定了只有在比较空旷的出海口这边才能使用排枪射击的阵型,即著名的三段射战术,第一排趴着,第二排蹲着,第三排站立,这样就能同时发挥前三排的火力。

张忠安排了三个小队,就是要在实战中试验一下这样的战术。没想到,效果不仅仅是好,而是非常惊人。一轮齐射之后,对面举着大刀或是简陋的火铳的海盗已经倒下了整整一排。

这个阵型的缺点却是只能在开阔地使用,而且,哪怕林瑜配给的枪支已经是燧发并且全面的提高了射程、杀伤力甚至于装弹速度的,两轮射击之后,也足够还活着的敌人冲到他们面前了。这就是滑膛枪最终要被线膛抢淘汰的原因,精准度太低。可以说,若换了线膛抢,现在黄仲他面前就不会留下几个站着的人。

等那些海寇冲到眼前的时候,为了避免子弹伤到队友,他们不约而同地把枪往身后一背,拔出刀子进行近身肉搏。

不过,能冲过前面的枪林弹雨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海寇大多已经是强弩之末,完整的几乎没有几个。这样的人就算进入了他们的阵型,也就是三两刀的事情。

这一场战斗几乎没有发给超过一个时辰的时间。

张忠踢开滚到他脚边的残肢问哨探回来的探子道:“里面的情况如何?”

“只有木制的城寨,已经慌起来了。”探子简洁地道。到底只是海寇,还是已经在这片海域上过惯了好日子的海盗,面对这边动静,直到他会来之前都没有组织起队伍来。

张忠点点头,对着黄仲道:“一小队、二小队、三小队继续突进,暂时交由黄仲指挥,四小队随我留守,务必不可放过一个人。”

“是!”

就像是林瑜一开始想得那样,这并不是一支大股的海盗。海寇的头头还以为郑家那边终于受不了他们在附近的海域打转,终于出手对付他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派人前去投降。

当然,他自己是不准备投降的。毕竟海上的规矩他是知道的,自己做了多少孽他心里也都有数。所谓投降只是想要拖延时间,自己则卷了些金银,去另一边一个隐蔽的天然码头。他早就防备着会有这样的一天,所以,船是早就准备好的,上面淡水和食物一直由他自己定时更换,连心腹都不知道。

就凭着这一份谨慎,他才能在郑家的眼皮弟子下安安稳稳地过了这么长时间。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突然就翻脸了,但是大海之上,翻脸不认人也是有的,何况还是对他这样的海盗。他知道自己以前的好日子都是人家不愿意计较,这要有一个万一,郑家的小王爷想要拿一份功绩,他可不就是现成的软柿子么?

也因着如此,他从来只将这里当做一个临时的落脚点。这一回要不是听说了过两天这里会经过一个不少的商船队,他又怎么会带着所有的手下出现在这里。

现在倒好,叫人一网打尽了。

算了,他这辈子也赚够了,手下都在也好,多给他拖延一些时间。他更安全一些,以后就带着这么多年来积攒下的金银,就足够他在琉球过上风光无限的日子了。没准,日后,还能去中原这个锦绣世界看看。

正当他还做着美梦的时候,一个黑黝黝的人影出现在他的身后,拔出刀来,双手握着横辟,一颗大好头颅就这么滚在了地上。

“老三还是这么喜欢用刀子。”边上的兄弟笑道,他们嘴里的老三是个壮得有些过头的大汉,胳膊上的肌肉撑得衣衫都有些鼓鼓的。砍下一个人的脑袋就跟玩似的,不费吹灰之力。

老三踢了踢脚下还在喷着血的身子,蹲下身来一瞧,嘿嘿笑道:“还别说,真叫我逮着一条大鱼。”他也不嫌脏,揪着发髻将脑袋拎起来,道,“这个大约就是头头了。”

做队长的也仔细一瞧,笑道:“怪道那边有一艘小艇,看来是这个老家伙早就想着要逃跑了。”他满意地拍了拍老三的肩膀,原本他被分在这个鸟不拉屎的隐蔽的小码头,心里还有些不情愿来着。没想到,这最大的鱼到底叫他们队里给捞着了,虽不是他亲自动的手,但是他这个做队长的也与有荣焉。

“谁想得到这个做头头的竟然是这样的一个胆小鬼呢?”边上的兄弟抱着胸道,要不然只怕也轮不到他们来拿这一番功劳,“队长快看看,他都带了什么宝贝?”

按照规矩,这样的战利品都是要上交的。那队长就拎起那个包袱往那个说话的人怀里一扔,道:“眼皮子就这么浅?那这就叫你一路拿着。”说着,将地上的尸体往边上一拖,预防着万一有别的撞上来的傻兔子,免得给吓跑了。

那兵士抱着这么个包袱,自然没有打开看。他也就是好奇加嘴贱罢了,说起来,原本就在林家庄子上佃户的他家,家里的条件大约是这些人中最富足的。

不过,注定了他们今晚已经捞到了最肥的一条鱼,直到战斗结束,也没有第二个人出现。

剩下就是打扫战场的活计,这个九小队的队长因为阴差阳错之下,手里有了这样的一份功劳,倒不必向可怜兮兮的六队长似的,带着下属收拾残局去。这一回,林瑜特别吩咐了,海寇不留活口,是以连个代为干这种脏活粗活的人都没有。

六队长将所有身上有着弹痕的尸体起了一堆篝火给烧了,就地掩埋。其他死在刀子之下的海盗们就直接扔进海里,叫他们与鱼腹相伴去。

那个包袱也叫张忠给看了,里头没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只有金银细软,也是相当的实在了。倒是有一份琉球的户籍,因着琉球的官方语言也是汉语,上面用的是汉字张忠看起来没什么不便的。

张忠一挥手,就叫人将这些金银珠宝与他们在简陋地城寨之中发现的并在一起。而那份户籍,他想了一想,还是塞在了怀里,回头亲自交与林瑜。

这是一场小得简直不能再小的战役,却也是一场以少胜多的战役。哪怕,张忠面对的数倍于他们的敌人,只是没什么有效的组织的海寇而已,但是这样第一场战役的胜利带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就在张忠想着先派人回去报喜讯的时候,林瑜带着那个不成器的郑仁也踏上了前往东番的船只。

一路非常信任子鼠的郑仁在抵达兴化府,却依旧没见到熟悉的据说来接应的人手时,终于后知后觉地感到有一些不对劲了。

面对郑仁的疑惑,子鼠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指着一艘不小的商船道:“接下来,依旧由小的来送您去东番。”

听着是直接回东番,郑仁非但没有放下怀疑,问道:“其他的人呢?”

子鼠端着一张不变的笑脸道:“接应的二少爷和田师爷在兴化府还有一笔生意要谈,委屈您再继续和小的走一程了。”

郑仁摇头道:“什么声音能有这样重要?就算二弟喜欢银钱,但是田师爷比不会这么不分轻重的。”再说,他们郑家的银钱还不够吗?来往的商船哪一个不要给他们郑家一个面子,缺什么都不会缺钱。说着他后退了一步,犹疑地看着子鼠,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看来这一位大少爷还没有傻到什么都分辨不出来的地步。”林瑜轻笑了一声,抬高声音道,“情况就是你眼前的这个人,是我的下属。”

郑仁猛地回头,就看见一个款款走来的少年,身后跟着的可不就是田师爷和他的二弟郑翼。只见郑翼眼冒火光地看着自己,就算郑仁再傻,也知道自己是被耍了。

他转头看子鼠,用力地几乎听见脖子那边传来喀嚓一声。却见本来在自己身后的子鼠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踪影,他的冷汗刷得一下就下来了。

他简直不敢相信,救了他出来的竟不是父亲的心腹,而是一个敌我不明的人的手下。见识过子鼠怎么干净利落地杀人的郑仁一瞬间觉得自己的脖子凉飕飕的。

田师爷被林瑜的一句话说得脸色铁青,就像他之前说的,他藏秀于腹,却并非是善于争辩之人,脑子里转了好几回一时间都找不到合适的话语顶回去。要怎么说,咱家大少爷本就很聪明?要是真的聪明至于被一个护卫耍的团团庄直到现在才发现?还是说您的护卫本领高明,这不就是承认东番的人不如林瑜的人么?

无论哪一种都低了声势,田师爷干脆闭紧了嘴一言不发,宛如一个被啄了一口嫩肉的蚌,将壳子合得严丝密封的。

林瑜得不到回应也无所谓,本来子鼠这一趟就是他预防万一备了一手,没想到他真的做成了。之前他接到子鼠传递回来的消息的时候还有些不可置信,不是不相信子鼠的能力。而是没想到,东番的人竟然真的没有及时将他们的大少爷救出来。

算是意外之喜吧,林瑜赞赏地看了一眼习惯性地躲在一边阴影处的子鼠,决定回头就奖励他一把新式的燧发□□。

倒是郑翼不知想到了什么,脸上重新挂起微笑,对着林瑜道:“劳烦林知府费心了。”这一回别说是郑仁,就是田师爷也没能忍住自己愤怒的眼神。

这是说得什么话,明明白白地告诉别人,东番的两个少爷兄弟阋墙吗!田师爷深吸一口气,道自己不能再沉默下去了,否则脸都快叫丢尽了,他淡淡道:“二少爷太担心大少爷了,难免有些关心则乱。如今看到大少爷毫发无伤的,就有些欢喜过头。”

硬生生地将兄弟两个之间的不和掰成了关系则乱,这两句话大约是田师爷这么长时间以来在嘴上说得最光鲜、也是最不靠谱的话了。

真实的情况谁还看不出来,但是也没必要连这一点的面子都不给人留。林瑜浅笑道:“这是自然,两位小王爷之间的兄弟情叫人羡慕。”一摆手道,“请。”

“请。”田师爷也不管是不是越俎代庖了,再叫这个二少爷说话他怕自己能给气死,就当仁不让地担起了与林瑜交涉的责任,回道。

两人客客气气地礼让一番,这才上了林瑜准备的这一艘商船。只是,哪怕田师爷再生气,也不能抢过两位少爷走在他们的前头,又不能叫林瑜跟着自己落在后面。最后,反而变成了他落后林瑜一步,两个少爷一前一后走在他的身边的样子。

远远瞧去,倒像是林瑜带着一大群下属。

田师爷内心五味杂陈,同样都是大家公子出身,这一个年纪比尚未娶亲的二少爷还要小伤几岁,可是人家偏偏就能在各方面将两个少爷比得一无是处。这一回,他可不再会天真的以为,林瑜的能耐都出自于他背后的林如海以及林氏宗族的扶持。

明显,这两个能干过头的护卫都对着林瑜唯首是瞻,而这样的人就连他们整个东番都没有,也不知是怎样培养出来的。

就在今天早晨的时候,田师爷还在兴化府的院子里头焦灼地等着福宁州去救大少爷的人传消息回来。和常家那边的生意往来很顺利,他也就没有多操心,横竖有人专门管着这个。而他这一次最主要的任务却还没有完成,由不得他不担心。

没想到,倒是林瑜那边突然派了人过来。

那时候,田师爷还不知道他会带来叫自己大惊失色的消息,只当是他可能发现了什么,还如临大敌。结果倒好,林瑜的确是发现了很要紧的事情。但是,人家却不是来威胁的,而是直接玩了一招釜底抽薪。

还救什么人,他们拖了这么久没救出来的大少爷已经跑到了人家的手上。

如果,林瑜是以着朝廷命官的身份来威胁,倒是好说了。偌大一个东番,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弄死一个朝廷命官又如何?大不了拼着这一条老命不要,只要他顶下了这个罪责,东番就能安然无恙,他也算得上是死得其所。理由也好找得很,这个少年知府在兴化府几番作为,怎么可能没有得罪的人,随便少一个说得过去的也就是了。

偏偏,林瑜居然还盛情邀请他们一起去码头迎接大少爷。虽然,按照他的话来说,他并没有恶意,只是仰慕国姓爷和将国姓爷的事业继承下去的延平郡王,想着见一见老爷。大少爷的事情,不过是买个好罢了。

可这像是卖好的样子吗?怎么看,都更像是示威。田师爷面色隐隐发青,心道,唯一可以算得上是好消息的,手中这样的力量的林瑜对着如今的朝廷也算不上什么忠臣。特别是他还将这一手暴露给了他们东番看,大少爷也的确安全地回来了,至少暂时看不出来太大的恶意。

但田师爷难言内心浅浅的忧虑,一个不知是敌是友的人,主动要求去他们的地盘,也不知到底有什么目的。

想到这里,他看了看整个熙熙攘攘的码头,道:“林知府就这么和我们正大光明地前往东番,也不怕传出去惹得朝堂上面忌讳?”

林瑜一偏头,故作不知,道:“竟不知东番哪里招惹了朝堂的忌讳不成?”

田师爷被这一声给噎了一下,心里又是恼怒于自己的笨口拙舌,又是愤怒林瑜的哪壶不开提那壶。他就不信东番的状况,他在京城的两个长辈就不会给他说。一个文渊阁大学士的常柯敏,一个原御史台大夫、现任户部左侍郎,据说下一任的户部尚书也非他莫属的林如海,就他所知,在泉州的那一支和京城嫡支关系比较近的常家一直不愿意靠近他们,就是出自于常柯敏的授意。这样的一个老狐狸,会不提醒自己未来的孙女婿?

除非,在林瑜决定来兴化的时候,常柯敏心里就已经放弃了这个原本前途无量的孙女婿。

想到这里,又想起林瑜莫测的手段,田师爷脑子里开始活络起来。老爷虽然只有一个亲生儿子,但是别的郑氏有女儿啊,如果能招募眼前这个年轻人为郑氏所用,没准东番会有一条生路。

他再看起眼前风姿无双的少年,顿时又觉得哪哪都顺眼起来。

林瑜哪里知道这个田师爷突然就觉得常柯敏有可能准备悔婚了,打起了招他做郑氏的女婿的主意来,也不再刺激人家,淡淡道:“田先生只管安心,整个兴化府都知道林知府这时候好端端地待在府衙呢!”而码头上的这些人都是丑牛实现安排好的,看似熙熙攘攘,实则这一块被他安插地密不透风,保管他走过来的这一路上,没一个不该知道的人会发觉他的行踪。

“既然林知府心中有数,那在下就安心了。”田师爷点了点头,目光观察着底下自他们登船之后渐渐开始散去的人群,这才发现了一些不同寻常的痕迹。

林瑜不知道刚才还跟吃了炮仗似的人怎么突然缓和下声气来,目光在他的脸上转了一圈,再看看边上一个一脸沉默、一个满身的不在乎地两个小王爷,心里叹了一声。

可叹,虎父犬子,国姓爷的基业终究难保。

这就是一滩浑水,就算常柯敏没有和他说,林瑜也渐渐地看出来,只要现在坐镇东番的这一位延平郡王一去,朝廷要收回东番就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到时候,一这个大少爷的性子只怕还有一仗要打,但是,结果却是注定的。

福宁州的消息还没有传来,但是既然子鼠都已经成功的把人给弄了出来,按照他的性子,不顺手抹几个倭人的脖子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所谓的平乱应该已经结束了。这一位大少爷的所有行动变成了一个笑话,自然他是成功地利用那些没什么组织纪律的浪人攻下了一个县。但是,整个中原又有多少县呢?

才具不足,空有心又如何?不过是一个悲剧式的英雄。

另外那个二少爷更不用说了,好歹大的还有些心气,就算法子叫林瑜觉得很讨厌,但是却不能否认人家的尝试。而这个二少爷大约又是一个乐不思蜀的人物。

他不否认对着东番他有着自己的心思,但是到底如何还是要见过这一代的延平郡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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