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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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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蕴安这一病,病了好几天。

几天后, 他身上的红疹完全退去, 只留下淡淡的要不了几天就能消去的暗色印痕, 整个人看着竟比生病前要精神。

而这几天,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 陪着傅蕴安, 顺便写小说。

他已经把《丝乡》写完了。

这部书他没有扯开去将朱家所有人都细写一番,全书算下来不到二十万字, 因而写得挺快的。

当然,他能写得这么快, 还有一个原因, 那就是他如今写字的速度, 越来越快了。

他刚来的时候, 就算脑海里有很多想法, 一小时下来,拿着钢笔最多也就写个七八百字,但现在, 他全神贯注写一小时, 肯定能写一千多字。

当然,字迹少不得会潦草一点,有些笔画很多的繁体字,写的时候还会缺胳膊少腿。

不过这些没什么关系,其实这会儿,很多人会这么干, 那些在上课时奋笔疾书做笔记的人,他们做的笔记,有时候就只有他们自己看得懂。

穆琼的字已经算是不错的了,至少誊抄的人抄的时候从没弄错过。

《丝乡》的大结局,傅蕴安是第一个读者。

重新回到朱家的朱绸,在见识过种种龌龊,得知自己那总是夸他的二叔,恨不得他去死之后,心肠就硬了起来。

他将朱家的权柄收拢,将想要害他的朱家人赶走,又花钱雇了一些青壮男子,组成护卫队,然后从百姓开始,改变丝绸行业。

至于小桑,她跟富贵的朱家格格不入,跟恢复记忆不再处处以她为重的朱绸也有了隔阂,尤其是在朱绸很忙顾不上她的情况下,她更是觉得自己和朱绸走不到最后。

她一度有些抑郁,喜怒无常,也就是这时候,她发现自己有了身孕。

为母则强,小桑彻底抛弃了原先的哀怨,开始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努力。

她找人教自己读书不说,还用朱绸的路子,从上海买来许多稀罕东西,然后在认识的妇人间售卖,赚取差价。

手上有了钱,她的精神也好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想更多的赚钱的法子。

几年后,朱绸成功了,他的工厂生产出了质量上等的生丝和华美的丝绸。

小桑的成就比不上他,但她也变了。

她刚到朱家的时候,什么都不懂,闹出许多笑话来,并因此自卑,而现在,她依旧很多不懂,但她足够自信,便完全不在乎那些。

她和朱绸也终于和好如初。

当有人问朱绸,为什么会喜欢上小桑这样出生乡野的人。

朱绸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正处在泥泞之中,跟列强相比,就是村姑和名媛的区别,但我依然喜爱她,努力让她变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我的妻子?”

“我的妻子一直很努力,我相信,她会越变越好,就如我相信,我的祖国会越变越好一样。”

之前的书里,穆琼写过感情,但基本都是一笔带过的,倒是这本《丝乡》,他把朱绸和小桑的感情写得极好。

从一开始的甜蜜,到中间的纠结,再到最后的相知相守,穆琼写得很是细腻。

“你这次的感情写得不错。”傅蕴安忍不住道。

“那是,毕竟我现在有了喜欢的人。”穆琼笑道。

傅蕴安心里一动。穆琼非常会说情话,他总觉得自己有点招架不住。

然后他就被亲了一口。

穆琼亲了人,又道:“蕴安,我今天要去一趟大众报编辑部,你在医院里好好休息。”

“好。”傅蕴安道。

穆琼收拾了一下就离开了,而穆琼一离开,傅蕴安就叫来孙大林,让孙大林把需要处理的事情交给他。

“没有收到天幸先生的信?”傅蕴安好奇地问道。

“三少,没有。”孙大林道。

傅蕴安有些无奈,但也不好说什么。

而穆琼这个时候,已经叫了一辆黄包车,前往大众报编辑部了。

大众报编辑部的李总编看到穆琼,立刻就笑开了花。穆琼这次写的《丝乡》比之前的《流浪记》受欢迎多了,又让大众报的销量增加许多,讨论度也高了很多……在他的眼里,穆琼就是个招财娃娃。

“《丝乡》完结了。”穆琼把自己这几天写的总共四万字的稿子给了李总编。

“这么快?”李总编有些吃惊,他是盼着穆琼能把《丝乡》写的跟《流浪记》一样长的,结果……竟然这么快就完结了?“新书写什么,你有想法了吗?”

“已经有了。”穆琼道:“新书是以一个女子为主角的,名字叫《蜕变》。”

《蜕变》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出生农村的女子,名叫阿秀。

她从小命苦,因为是女子被父母苛待不喜,后来,为了凑钱让她的弟弟可以上学,她被父母卖给了大户人家做丫鬟。

因为她长得不错,年纪又合适,最终得以陪伴他们家的小姐。

小姐有机会读书认字,但并不喜欢,阿秀却非常喜欢。

她一直记得,她小的时候,他们村里最德高望重的周爷爷说过,想要改变命运,就要读书,书里什么都有。

她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生下来就低人一等,就一直努力读书,然而在小姐这里看到的《女戒》之类,一直告诉她,女人天生就低人一等。

而她并不认同。

后来,小姐出嫁了,嫁给了一个新派人士。

阿秀有很多离经叛道的念头,她家的小姐却是个非常传统的女子,她不会讨好人,学了一肚子的规矩,自然被丈夫不喜。

阿秀努力地让小姐做出改变,但小姐反过来训斥阿秀,疏远了阿秀,而阿秀,她则是有幸读了几本姑爷放在家中的书,有幸看了一些报纸,开拓了眼界。

可惜的是,她并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

她长得极为漂亮,又爱读书,这引来了小姐的忌惮,小姐怕她抢夺自己的丈夫,就把她嫁给了一个管事的儿子。

这本书,穆琼暂时就写到这里,阿秀的人生刚刚开始。

“你这书,一定有很多人喜欢,当然了,肯定也有很多人不喜欢。”李总编看了个开头就道,这书里的阿秀是非常讨人喜欢的,而她说的一些话,也让人深思。

比如,阿秀曾经劝自己的小姐读书,她觉得,读书肯定是有用的,要不然那些男人,不会千方百计地去读书。

又比如,阿秀觉得女人的价值绝不只是生儿子。若一个女人只知道生孩子,那跟母猪又有什么区别?

她甚至觉得,男人让女人裹脚,其实是想断了女人的双脚,让女人走不出家门。

“我知道。”穆琼道:“我也不要求人人都喜欢。”

穆琼的脾气,李总编早就知道,对穆琼的书,他也有所了解。

那些老古板再怎么骂,也拦不住穆琼的书受欢迎……这世道,已经在慢慢变了。

既如此,穆琼爱怎么写,就怎么写吧。

穆琼把《丝乡》的结局和新书的开头都留下了,离开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稿费。

赚了一笔钱,他还挺高兴的……穆琼拿着钱,先去买了一个瓜皮帽,一件立领的毛皮大衣穿戴好,又戴上一副墨镜,然后去了一家饭店吃饭。

他到饭店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左右,店里没什么人,店主的儿子兼跑堂也就非常殷勤地在他身边转来转去。

穆琼拿出一元钱给他,让他帮自己去买几样吃食,再去绸缎铺拿一个包裹。

那店小二立刻就去了,没一会儿,就带回来穆琼要的东西。

从绸缎铺拿的包裹里,放的就是西林了……穆琼要了个篮子一起装上,出了饭店的大门,然后漫无目的地一通走,还一直在僻静的地方转悠。

没有人跟着他。

这年头窃听器之类的高科技手段是一概没有的,跟踪就只能真人上,而有人跟踪他的话,就算他在闹市区的时候发现不了,到了僻静的地方,肯定是能发现的。

现在什么都没发现,就说明没人跟着他。

说起来,他刚才那么做,也是过分小心了。

霍三少既然答应了不调查他,肯定不会多做什么,至于其他人,根本不会关注他。

穆琼把身上的衣服帽子除去拿在手上,然后去了江新春送他的那个宅子。

这宅子他收到之后,从未来看过。

他一开始是想找傅蕴安一起过来看的,结果碰上瘟疫太忙忘了……一直到现在,他都没跟傅蕴安说过这宅子的事情。

穆琼到了宅子门口,就看到门开着,他有些惊讶,往里走去。

这宅子是一栋两层高的小洋楼,地方不大但很漂亮,设计的极为精巧,而穆琼刚进去,就有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迎了上来。

“您就是穆先生吧?”那人见到穆琼,立刻就有些热情过头地点头哈腰。

若是穆琼刚重生的时候遇到这情况,肯定会不适应,不过这会儿他穿越过来已经很久,却早已习惯了。

路上的黄包车夫,别人家的佣人,铺子里的店小二……有太多的人在看到他的时候,会露出这样的谄媚模样了。

穆琼问了几句,就得知这中年男人,是这宅子里的管家。

江新春送他这个宅子的时候,还附送了一家子下人——眼前的中年男人是管家,他的妻子是厨娘,他的一双儿女,分别是男佣和女佣。

这一家子人,江新春已经给了他们一年的薪水了,而穆琼若是对他们满意,可以留下他们,若是不满意,则可以把人赶走。

他们是想要留下的,因而这会儿面对穆琼的时候,就显得过于谄媚。

宅子里收拾的很干净,更让穆琼惊喜的,是这宅子里被褥用具一应俱全,二楼的卧室里,竟然连夹万都配备了。

所谓的夹万就是保险箱,这年头最气派的,是在腰上配挂一支枪,第二气派的,就是在腰上挂一个夹万钥匙。

穆琼本就打算把暂时用不上的青霉素放在这里,这会儿直接就放进了保险箱,然后又把主卧锁了,让那姓钱的管家别进去。

钱管家连连应是。

穆琼见状,又把孤儿院的地址留给钱管家:“你们要是愿意去孤儿院那边工作,我会再多给一份薪水,至于这宅子……你们晚上可以住过来,到时候随意打扫一下就行。”

“谢谢穆先生!”钱管家感激地说道。

他们一家子没有土地,当管家下人赚的也不多,花销却减不下去——上海这地儿,买米都比别处贵上许多。

他儿子娶媳妇要有聘礼,女儿嫁人要有嫁妆,是很愿意多一份工作的。

而穆琼对这情况也很满意。

这一家子去孤儿院那边,他们虽然需要给薪水,却不需要给太多……挺好的。

穆琼放下青霉素就走了。

这药他暂时用不上,不过以后兴许有用,毕竟看霍英的样子,他暂时并不打算公开出售青霉素。

这也挺正常的,霍英的工厂就算已经可以批量生产青霉素了,暂时肯定也是供不应求的。

穆琼处理好各项杂事,就回了平安医院,而他回去的时候,傅蕴安正在跟孙大林说话。

“穆先生,你回来了。”孙大林看到穆琼,笑着打招呼:“穆先生,有个好消息,那瘟疫已经控制住了!”

这次的瘟疫,爆发的挺突然的,染病的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五六百个人了。

搁以往,染病的人应该会更多一些,然后少不得要死个几百人,当然了,这年头病死个几百人,大家也不会太当回事。

可这次不同,如今,瘟疫已经不怎么往外传染了,而得了瘟疫的,迄今为止只死了三个。

而这三个人……就算不染上猩红热,兴许也要死。

这三人,一个是个还在襁褓中,因为母亲没有母乳被饿得头大身体小的婴孩,他得病之后不要吃东西,虽然注射了青霉素,但还是很快没命了。

一个是个五六岁的女孩子,这女孩子的父亲爱打人,她被送到破庙里的时候不仅染了猩红热,身上的肋骨还被打断,已经没气了。

最后那个,则是个老人,他也是身体非常差的,实在好不了。

至于剩下的人……其中大半的人,根本没有注射西林,霍英天天给他们吃富含蛋白质的食物,每天给他们分一片维生素c,这些人的身体就自己慢慢养好了。

当然了,一些病情严重的,自己好不了,那些病人是全都注射了青霉素的。

而在注射过青霉素之后,这些人便很快好转。

得了一场病,破庙里的病人的状态,看着倒是比得病前更好了。

他们以前,可没机会顿顿吃肉吃鸡蛋。

“穆先生,现在那些人都在感激霍二少呢!”孙大林一副很高兴的样子。

“霍二少确实不错。”穆琼道,然后皱眉看了孙大林一眼。

孙大林对霍英很是推崇,这让他觉得怪怪的。

孙大林倒是没发现穆琼的异样,又道:“这次过去看那些病人的人太多,其中有些人也不慎染病了,他们就想跟霍二少买西林,结果霍二少开了高价不说,还要求他们必须当场注射……”

穆琼算是知道孙大林为什么这么高兴了,听到这消息,他也挺高兴。

他敢保证,那些人里,肯定是有人故意染病,想要拿着西林去研究的,结果霍二少来这么一出,他们的盘算就落空了 。

霍英是藏不住西林太久的,其他国家的人迟早能把西林研究出来。

毕竟青霉素并不是多难培育的东西,就说他们的国家……新中国刚成立的时候,他们国家还不得不进口青霉素,但没过几年,就能自己生产了。

不过,那些国家如果不抢霍英手上的东西,在这一两年里,肯定没办法批量生产青霉素。

历史上,1928年,有科学家发现了青霉素,但一直不能提纯,一直到1942年,才有美国公司可以大批量生产。

孙大林说了不少事情才走,而他一走,傅蕴安就看向穆琼:“我的病已经好了,你不用守着我了。”

穆琼一直待在医院里,他这边做事不方便,穆琼自己有什么事情恐怕也不方便。

“我知道,不过蕴安,等你养好身体,跟我一起去习武吧。”穆琼道。

之前穆琼有什么要求,傅蕴安多半是答应的。

他其实不太知道要怎么维持一段感情,干脆就顺着穆琼。

不过这次……他没有一口答应。

“我不喜欢习武。”傅蕴安道,他在国外的时候,曾经学过枪,也刻意锻炼过,然后就发现自己实在不喜欢这些,也没有这功夫。

他很忙,想要习武,肯定要挤出时间来,而如此一来,就注定他要牺牲睡眠时间,锻炼之后太过疲惫,还会影响他做事——当初他锻炼的时候,身体反而变差了。

当然了,每天和穆琼一起走上半小时什么的,他是不排斥的。

和穆琼在一起之后,他每天都会划出一部分的时间来跟穆琼相处。

“你的身体太弱了。”穆琼不赞同地看着傅蕴安。

“这事……以后再说吧。”傅蕴安道。

傅蕴安明显对锻炼很排斥……穆琼也不好强求,想了想,最终决定以后要拉着傅蕴安多走走。

瘟疫的事情,在上海是产生了一些影响的,当然了,影响的主要是顶层人士。

有些惜命的,在得知发生了瘟疫之后,就带着一家老小跑了,一直到现在瘟疫被控制住,才跑回来,同时,又有很多得了需要青霉素来治疗的病的人找上了霍英的医疗队,买青霉素给自己治病。

十五个银元一针,明码标价,给了钱就能注射……霍英的医疗队在短短的几天里,就赚了不少钱,而他们帮人治的,主要是梅毒。

几乎每天,都有衣着光鲜的男男女女戴着口罩帽子,跑去棚户区那边,然后拿着大洋请霍英的人给他们注射青霉素。

这些男人干什么的都有,这些女人,大多是十里洋场的女妓,当然也有不小心被丈夫传染了的大家夫人。

这些事情,穆琼只是听说了,倒是没去管。

他现在要操办起来的,是过年和过生日的事情。

一眨眼,又进入了十二月不说,都年底了。

而他的生日,就是农历十二月十九。

这时年纪大的人讲究过寿,年轻人却是不怎么过生日的,穆琼去年的生日,他自己都忘了,倒是朱婉婉,就算忙着在平安中学读书,也还是惦记着他,给他做了一碗长寿面,除此之外,就再无其他了。

不过今年这个生日,穆琼却是打算好好过的。

上海这边的人喜欢说虚岁,不过他在现代养成的习惯,喜欢讲周岁,而过了这个生日,他这身体就年满十八周岁了。

他总算是个成年人了。

穆琼打算在附近的酒楼定两桌酒席,请那些亲近的人过来吃饭。

一方面庆祝自己过生日,另一方面,也庆祝傅蕴安病愈。

穆琼过生日这天,距离当初傅蕴安染病,已经过去八天,傅蕴安痊愈也有两三天了。

这天一大早,穆琼和傅蕴安一起走着去医院,到了医院之后,让傅蕴安去工作,自己则跑去习武。

练了一个小时之后,穆琼去傅蕴安那边洗了个澡,然后没有像往常一样回教育月刊编辑部工作,而是去找了江凤鸣。

穆琼让江新春帮忙对付穆永学和朱博源之后,跟江新春江凤鸣父子两个,就有了接触。

而在不久前,穆琼跟江凤鸣定了一支枪。

当初刚和黄杨两人习武的时候,穆琼就想买一把枪了。在这个时代,给自己准备一点防身的武器,是很有必要的。

但他那时候一直没找到合适的。

此时在市面上,几十个银元就能买一把枪,最便宜的二十个银元就够,但这些枪,大多都是很简陋的国产枪,穆琼实在瞧不上眼。

他想要的,是威力不小,体型却小的枪,而这种枪都需要进口,没点门路是买不到的。

他可以走霍英的门路去买,但他一直不明白霍英为什么会在不知道他是天幸的情况下对他另眼相待,就没那么做——如果他去找霍英,霍英多半会送他,但那样就欠了霍英人情了。

现在认识了江新春和江凤鸣就不一样了……穆琼在几天前,就去找了江凤鸣,提出要买一把枪,还有配套的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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