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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圣银粉,血神经炼器法

本书作者其他书: 全民修炼在清朝

“果然有诈!”

李应元往前冲击的时候,出现在眼前的是一道血墙似的东西,上面有着十几个血盆大口和触手,排山倒海般倾泻而来。

虽然遇到了变故,但李应元并不慌张。

面对三阶血族,他再怎么自信,也不敢正面突击,之前作势欲冲,只是引诱刘大德自掀底牌而已。

此时他前冲之势改为往旁闪避,同时没拿短剑的手一翻,露出一团亮银色的粉末—“圣银粉”。

血族在大荒星存在悠久,很早就有关吸血僵尸的传说流传,还有人说血族特别害怕“银器”。

这其实是一种误解,血族好歹是超凡种族,怎么会害怕普通的白银呢。

实际情况是:

血族特别害怕能克制黑暗之力,天生就蕴含神圣之力的灵性材料“圣银”。

李元自从跟刘晓打过仗后,就知道跟血族的战斗不可避免,便准备很多专门克制血族的器物,其中就有从后勤部购买的“圣银粉”,又找南山和尚,让四阶恶灵加持拥有驱魔之力的佛光,此时终于派上用场了。

他手一挥,便见大量银色粉末漫天飞舞;

然后一掌推出,发出丹田里的朱雀真火,点燃半空中的粉末;

大量“圣银粉”被点燃,在半空中形成一蓬耀眼之极的火焰。

刘大德右半身化为妖体出击,刚好撞上这蓬火焰。

“啊啊啊!你身上怎么会有圣银粉!”

刘大德发出凄厉的叫声,本能地举起手,遮住自己的脸。

他毕竟是三阶成熟态的血族,又有半边身子化为血妖之体,遇到圣银粉也不见得这么狼狈,只是事出突然,毫无防备罢了。

呼,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李元看到敌人手忙脚乱,并不趁势进击,反而趁机退走,还从腰间拿出两个拳头大的疙瘩,往刘大德的方向扔去。

那两个疙瘩其实是特勤局秘制的手雷,里面还灌入“圣银粉”,对其他凶兽效果一般,对血族却有奇效。

两声爆炸之后,耀眼的火焰燃起,几乎包裹住刘大德,让其发出凄厉的惨叫后连退几步。

“什么人?竟敢闯入我们‘血鹿镇’来!”

周边传来很多人的吆喝声和啪啪啪的枪械声,却是刘晓等血族手下终于赶过来,向急速逃去的李元开枪射击。

“我是你大爷!”

李元变着声音吼叫一声,拔出“月神枪”接连射击,同时S形游荡,闯入附近的一套房屋,然后不做停留,从另一侧跳出来,往远处逃去。

“追!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刘晓一声命令,十几名血族大汉便直追而去,枪声大响。

“父亲,你还好吧?”刘晓本人却并不追过去,而是到刘大德跟前,关心地问道。

“哼,死不了!”

刘大德没好气地说道,然后把抱着头的双手放下。

他此番作战,因为不知道李元虚实,吃了大亏,身上到处都是焦黑的痕迹,至少有十几斤血肉被火焰烧没了。

如果普通人受到这样的伤,就算不死也要重伤,要躺在床上静养几个月才行,但血族的恢复力极为强悍,并不算什么大事。

此时,只见他身上大量肉芽出现,不断蠕动,结合在一起,竟把伤势大半都愈合了。

“来的是什么人,怎么这么厉害?”

刘晓看到自己老爹伤势不重,放下了不小心,心有余悸地问道。

“来人也不至于多厉害,也就二阶初期的程度,只是武技高超。”刘大德摇摇头,说道:“要不是我刚把皮剥下来,元气大伤,又被打个措手不及,绝不会放走他。”

刘大德毕竟是非战斗途径转化的血族,只觉得敌人武功厉害,体质在3.0左右,便认作是二阶初期的高手,根本没想到是有人在一阶就有如此强大的实力。

更何况,李元一直戴着画皮面具,扮作三十多岁的中年,刘大德也没想到别的地方去。

听到老爹这么一说,刘晓也不疑有他,没怀疑到以前打斗过的少年身上去,说道:

“这人不知道是什么人,悄无声息地摸进来,不知打探到多少情报而去!”

“如果是幽灵的手下也罢了,若是城卫军甚或特勤局的,那就糟了。”

“父亲,您看我们要不要赶紧转移,避开风头呢?”

刘大德侧头想了半响,摇了摇头:

“搬家是一定要搬家的,但也不必着急。刚才那人跑了,要带援手回来,也要几个时辰之后的事情。”

“更何况,我们那么多人追击,他不见得就能跑掉。借着这点空档,我们做好自己的事就好了。”

“今天是血道力量最为沸腾之日,沟通吾主最容易获得回应。”

“再说我的皮都剥了下来,炼成法器,也要趁着这个时候才行。错过时辰,炼器失败那就不好了。”

“我们把抓来的那些人全部血祭,炼制法器,若真有外人过来,再打出去也就是了。”

“以我的血妖之躯,加上按照血神经炼制的法器,就算四阶先天境高手到来,也不是没有一拼之力。”

见自家老爹说得豪迈,刘晓便点了点头:“既然如此,我们赶紧做事吧。分一部分人追击入侵者,其余的人全去帮您炼制法器就是了。”

父子俩在商量着事情,地上有个身影突然坐了起来,却是李元之前打晕的一阶血奴。

“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倒在地里呢?”

“老板,还有刘晓大哥,你们怎么都在这里呢?”

那血奴晕倒良久,搞不清状况,惊讶地询问。

此人倒不是“晓月剑宗”的混混,而是刘大德做机械师时的手下,平时很受刘大德信任,要不然也不会让他给自己站哨了。

不过,刘大德看着这名血奴,眼神变得非常不善:

“哼哼,我们这里打生打死,你在旁边睡大觉,倒是逍遥啊!”

“既如此,那就继续逍遥去吧。”

刘大德的半边身子突然化成血肉妖体,化成惊天血口,把坐在地上的血奴一口吞噬,嚼动两下,化成血气,用于补益自身。

他身上本来到处都是伤口,此时却有大量肉芽和肉须生长蠕动,自行愈合,伤势竟恢复得七七八八。

刘大德和刘晓周围其实还有几名血奴大汉,看到这样的惨状,并没有什么兔死狐悲之意,反而有跃跃欲试之色。

血族内部等级森严,思维方式跟人类大相径庭,从此就可见一斑了。

接着他们就都忙碌起来,在刘大德和刘晓的指挥下,一部分去追击李元,另一部分却到小镇中央最大的建筑里去,依照刘大德指挥,炼制某样邪恶法器。

............

且不说刘大德及其血族手下,李元一路跟追击的血族作战,在镇子里转了一圈,又用种种手法迷惑,打死五六名血奴后,终于甩开他们,找一处隐蔽的树丛潜伏下来。

“这些人变成血族也就几个月,体质大多不到2.0,实力真不怎么样。”

“而且,除了五感和速度惊人外,没什么特殊能力,更没受过专门的特种兵训练,对付起来不是很难。”

李元激斗半响后,对这些血奴以及这个基地的军事水平,有了直观的了解。

这个地方,地图上标注为“新鹿镇”,这些血族自称为“血鹿镇”,原来是有四五千名拾荒者居住的地方,不大不小。

这里的血族除了刘大德这个三阶伯爵外,还有刘晓等三名二阶,其余都是一阶血奴,也就在三十名到五十名之间。

如此实力,虽然可观,但对拥有四阶高手经验的李元来说,也不是那么难对付的。

更何况刘大德自己剥除自身人皮,实力大损!

李元觉得自己但凡有二阶的水平,就可以尝试单枪匹马推了这个基地。

可惜的是,现在还只是个倒霉催的一阶,很多手段都施展不出来啊。

“现在就给特勤局打电话,要求支援呢,还是再打探消息,弄明白这些血族到底要干什么呢?”

“唔,现在都没打探出娟子被关在哪里,也不知道这些血族绑架这么多少男少女要干什么。”

“先去镇中心的那座仓库,打探一番再说吧!”

李元在暗中观察,发现刘大德和刘晓等,率领数十名血族,到镇中心的一座占地数千米的仓库状建筑去,心里便有了主意,屏气凝息,向那边潜行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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