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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一百一十章【一更】

本书作者其他书: 苦海无涯,回头干啥

西窗下, 两个手中端着托盘的丫头路过,撇了一眼站在久久立在窗边没有移动的陆沅君, 迅速的低下头离开。

“小姐干什么呢?”

“听说是姑爷来信了。”

托盘里放着的陆夫人不知从什么地方买回来的象牙麻将牌, 雕刻的无比精细。用红布绸子盖着,夫人在南春坊的日子过的寂寞,学了几句洋话, 想教洋人打牌了。

本来两个丫头口中念念不停的是,咱夫人真有本事,以前能让手指头有擀面杖粗的司令画眉缝补衣裳, 这会儿竟然还能跟外国人说话了。

“咱小姐也能说洋话啊!”

穿蓝衫的丫头不服气, 小姐可是从西洋回来的,不比从县城出来的夫人强啊?

两人这会儿已经离开了陆沅君所在的西窗下, 有了一段距离, 声音也稍稍的大了起来。

穿黄衫的丫头摇摇脑袋, 歪着嘴, 啧啧有声的嫌弃着。

“咱小姐可不行,夫人可是地主人家出身,那没裹小脚, 跟司令私奔, 小日子过的又叛逆又滋润。”

说着又一次摇头, 咂摸着舌头。

“小姐是留过洋的新女性, 没自己找男人还得家里头给安顿,你说说这算啥?”

穿黄衫的丫头停下脚步,把自己手里的东西递给了蓝衫的姑娘, 手舞足蹈的继续说起来。

“我前些天买了本奇书!”

“你还识字呀!”

比起奇书,把象牙麻将都捧在手里的蓝衫丫头更惊讶于她竟然识字。

识字的可都是有钱上私塾的人,即便陆司令来了运城以后,城里有了新式的学校,那也是有钱有闲,用不着自己娃儿在家里头带弟弟妹妹的,才能去学校的。

整个宅子里的丫头可都是大字不识一个,夫人看完的报纸,她们拿来的时候都只能看上头的画儿。

“我当然识字啊!”

黄衫的丫头昂着下巴,一脸得意洋洋。

“你们都不进步,发了月钱以后不是买头油就是买香膏的,不干正事。”

她在闲暇的时候,不光识字,看书看报一点儿不成问题。一旦能读书读报,那就是睁眼看天下,和以前一点儿不一样。

睁开眼的黄衫丫头回望了一眼陆沅君所在屋子的西窗,发现小姐仍然站在那儿。

“咱小姐不行!”

一想到她前不久买的那本书,陆宅的小姐和别的新女性比起来,差的远了。

她压低了声音,凑在了蓝衫姑娘的耳边。

“粤州那边,有个富商的闺女,嫁给了另一个富商。嫁过去以后,富商常年出国做买卖,留下这位女子天天独守空房。”

“这不是正常的?”

黄衫丫头手里头的东西太沉,已经没了听下去的欲望。

接下来是什么,她自己也能想象得到,还用买奇书么?无外乎就是两个结果,要么粤州给这女子立了贞洁牌坊,要么就给她和相好的沉了塘。

两个结果都在蓝衫的丫头看起来,都不新鲜。

“快走吧,夫人还等着跟绿眼睛的洋鬼子打牌呢!”

她催促着。

“你听我说完呀!”

黄衫的姑娘拽住了她的袖子,同样是说故事,她可比说书先生敬业多了。说书先生都是话说一半,黄衫丫头是不说完不肯罢休。

“行,你说!”

没法子,把手中的托盘放在了一旁的石阶上,双臂环在胸前,等着听听奇书到底奇在什么地方。

“那位女子耐不住寂寞,便出入各种舞厅和酒会,你晓得,像是花花世界那样富丽堂皇,夜里霓虹灯亮的刺眼那种地方。”

“找相好了吧?”

蓝衫的姑娘猜都猜到了,背着男人找相好还用出入花花世界那种地方呀?我们村长的老婆,天天在地垄里面朝黄土都能找的着相好。

要是鱼想见猫了,偷腥的都上赶着从十里八乡来。

“你怎么总是打断我,听我说完!”

黄衫的姑娘气的两腮鼓起,瞪起了眼睛。

“好好好,我听你说完!”

蓝衫的丫头双唇抿住,不再继续说话了。

“男人不在家找相好的是不新鲜,你知道她找了多少个?”

人家不说话了,黄衫女子反而问了起来。

“三个?五个?”

蓝衫的姑娘伸出了一只手,先伸了三根手指,见黄衫姑娘摇头,又干脆摊开了掌心。

五个可够浪了,我们村长的老婆也没这么浪的。

“三五个?一千个!”

黄衫的姑娘坐在了石头台阶上,两人头对头凑在了一处,全然忘了要往南春坊送麻将牌的事。

反正管家也收拾行李跑路了,这会儿宅子里没人盯着她们是否偷懒,偷一会儿懒没事的。就算是去了南春坊夫人闻起来,路上躲避流民啊,学生们占路闹事啊,借口多了去。

“一千个?那一天三个还得一年呢!”

蓝衫的丫头被数字吓到,终于来了兴致。

“那本奇书叫烂漫情书,都是男人们给她写的情书汇集成册。里头心肝宝贝小卷心菜,管她叫什么的都有!”

说着黄衫的丫头耸耸肩,要么说自家小姐不行呢。

同样是新女性,同样是家底儿丰厚,同样是姑爷不在家。你看看人家,再看看小姐。人家天天出入酒会,咱小姐在西窗下头看姑爷的家信。

于是她便得出了一开始的结论,咱小姐在新女性里头,算没本事的。

“胡说,我看咱小姐比她强多了!”

蓝衫的姑娘虽然不识字,看不懂报纸和书本,也没读过那本所谓由情书汇聚成册的奇书,可在她看来,还是陆沅君来的好。

那难能叫新女性,只能叫乱搞。新女性是报纸上登出来那些,跟自己男人离婚,另找了自己稀罕的男人再嫁的,或是市政楼穿着旗袍,给去办事的百姓们敲章的。

还有电气公司里头,模样又俊又浪的洋人姑娘。

才不是这种一天睡三个,逢年过节来月事不休息,都得睡一年的女人。

可扯淡吧,村长的老婆找了三个相好,相好们还因为她去这家次数少,去那家次数多,在村东头的井口打架呢。

“这叫追求自由!”

两人谁也说服不了谁,方才的气氛消失不见。

双双黑着脸,把石头台阶上的麻将牌捧了起来,气鼓鼓的不和彼此说话,闷着头朝南春坊走去。

西窗下的捧着书信的陆沅君并不晓得自己被丫头们拿去跟旁人比较了,她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封西云的信中。

日头落山,西窗下的光也昏暗起来。陆沅君抬手拽了下无力电灯的拉绳,屋里骤然明亮了。

李副官派人从后山坳里送信过来,送信的人说苟团长在两方势力交界的地方有些试探的小动作,然而压根儿不是咱们的对手。

苟团长手底下的兵,软趴趴的像是前朝打仗的时候,胸前写着勇字的那些人。

胸前写兵的,是朝廷花着俸禄养的兵。而胸前写着勇的,就是打仗的时候并不够,临时抓来充数的壮丁。

扛个锄头还行,扛刀就不成,砍别人多半会砍伤自己那种。

李副官让陆沅君放心,苟团长只要敢来,就揍他个没商量。少帅那里呢,近来战败也没有了以前频繁,两军交战时死伤的人数也降了下来。

总之就是,太太和市长都不要慌乱,运城一年半载里是安全的。

送信的人甚至让陆沅君去找吴校长,学校里没有必要停课,商铺也没必要关门,日子照着以前过就成。

打仗这种事陆沅君也不懂,不过学校好不容易才停了课,学生教员们都走了大半,哪是说开就开这么容易。

过些日子,从东边儿涌来逃难的人恐怕也要到了,运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的。和以前一样,痴人说梦,不可能。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眼下她要做的,是给西云回信。

坐在桌旁,手中捏着一根钢笔,陆沅君左思右想,也不知道该写些什么。除了在第一行写下了展信佳三个字之后,钢笔的鼻尖悬而未落,迟迟没有再次落下。

白纸上的字总归是苍白的,比起在信里问候,她更想封西云此刻就在身边。

算了。

陆沅君把钢笔放下,笔扣上去的瞬间,喀哒一声清脆的响。

起身从书桌走向了梳妆台,她拿了一根方形的雕花细管出来。捏着盖子轻轻用力,同样是喀哒一声脆响,盖子便被揪了开来。

这东西也是漂洋过海来的舶来品,卖得贵极了,要四五块银元。报纸上天天有关于它的广告,牌子也多。

娇兰,蜜丝佛陀,丹祺……

陆沅君手里头这支,是近来最受女子们推崇的。

报纸上说其内含神秘变色膏,增加自然美。丹祺在未使用前,其色似橘。然而一经着唇,立变玫瑰色。

鲜艳自然,终日不退,中有香霜,使唇柔润。

从底部将口红转了出来,圆柱型的橘色膏体里有轻微的香气在鼻尖萦绕起来。

陆沅君对着梳妆台前的镜子,轻轻的在唇上涂抹开来,玫瑰色的双唇娇艳欲滴,和外头刚绽放的春日花朵是一个颜色。

起身走回了书桌前,陆沅君将信纸捧了起来,在双唇上按了下去。

别的话再没有添,带着玫瑰色唇印的信纸塞进了信封里,明早交给司机,让他送到山坳里,将这封特别的家书转到西云手中。

————————————

半月后,前线。

□□轰然降落在不远处,青瓜大的石块也被炸的飞了起来。士兵们缩在战壕里,弯腰曲背,不敢站的直了。

生怕站直以后,被对面儿的东洋兵,给当靶子打了。东洋人的个头不大,枪法倒是准的很,手里的枪也是好枪,子弹落空的很少。

封西云在刚搭的指挥部棚子里头,虽然不在敌军的炮击范围之内,气氛却仍是紧张如斯。

“少帅,有您的信!”

李副官不在身边,新换的这位总是摸不准少帅的脾气,这会儿战战兢兢的把信封递了过去。

“这会儿是看这些的时候吗?”

封西云回头瞪了一眼,抬起能活动的那只手,往外头一指。

副官缩着脖子下去,一直到半夜里终于停战,才终于把信交到了封西云的手中。

“什么东西?”

封西云只有一只手能用,撕不开信封的边缘。

恰巧军医进来给封西云换药,放下药箱帮他撕开,把信封里薄薄的一张纸抽了出来。

军医捏着那薄如蝉翼的一张纸,也没瞧见有墨迹浸染到纸张的背后来。少帅给家里的新婚妻子写信,那都是字字句句的斟酌,不晓得写坏了多少张纸,最后也得往信封里塞个好几张。

可这来自封太太的回信,是不是有点太薄了?

就一张纸,八成少帅夫人对他的感情也不怎么深。

如果这会儿把信纸给了少帅,那少帅看完心情一定不会好,自己给他换药的时候,万一疼一些,封西云还不得拿他出气啊?

捏着从信封里抽出的信纸,军医犹犹豫豫不晓得该不该给封西云递过去。

“好像是太太给您的回信。”

封西云一听,立刻从军医手中把信纸抢了过来。他等着封信已经许久了,要知道他的信送到沅君手中,少说要半个月。而沅君的信再送来他这里,又要半个月。

一来一往,一个月过去,封西云急坏了。

然而期待的心情没有维持许久,食指和拇指轻轻搓捻了一下,沅君给他的回信就只有一张纸。

他手底下有个团长,两口子都不识字,但人家的家书送来,是用毛笔画的厚厚一摞。要是那位夫人的画技好些,每封家书都能凑一本画集。

为什么沅君给他的信,就只有一张纸呢……

近乡情怯,封西云自己也犹豫起来,手指缠着搓捻开了信纸。

当信纸在面前摊开,视野里出现里展信佳三个字,紧接着便是玫瑰色的唇印,刺眼的鲜红娇艳欲滴。

纸张猛的合上,封西云单手将其叠好。偷偷抬眼去看一旁的军医,恰好对上了一双同样探寻的目光。

脸颊的绯红越发的浓重,封西云把家书往口袋里一塞,绷着脸瞪了军医一眼。

“换药吧。”

面上虽然没有表情,可封西云的声音里有按捺不住的雀跃。

军医打开药箱,微微摇头,少帅是不是傻啊,薄薄的一张纸就高兴成这样?

作者有话要说:  安利大家去看江宁织造博物馆,里头有个民国旗袍展厅,那会儿的口红超好看啊!!!民国真的是个很神奇的时代,你看娇兰蜜丝佛陀这种品牌听起来多么现代,但那会儿已经都有了!

张爱玲发了稿费后第一件事就是买口红,跟我们也很像嘛哈哈哈哈!

张恨水的小说里还写,战区都有倒卖进口口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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