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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第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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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在福建算得上是响当当的世家大族,但在京城却排不上什么名号。林家别院并不是很大,但是里面却是别有洞天,小桥流水亭台阁楼,一步一景致,却是分明的南方园林的缩小版,走在其中竟是能让人忘记身在北方。

“你父亲最是喜欢山水,当初建造别院时他便缠着父亲非要造成这般,现在瞧着倒是好看。”

林震南的声音传来,林彦抬头看过去,却看到了那个一直严肃着脸的男人带了些笑意。

林彦没说话,想来林震南也不准备让他回答。

在林平之小包子的强烈建议下,林彦和东方不败住到了他隔壁的厢房。林平之从小就喜欢花花草草,住的地方也是整个宅院里唯一能看到花园全景的,林彦看着喜欢,东方不败也不讨厌,便住下了。

不过是各住各的。

林震南为人豪爽仗义,在江湖上颇有威名,来了京城也少不了应酬。刚吃过了午饭就有人下了请帖来,林震南嘱咐一下林平之要乖,然后就离开了。

林震南不在林彦时松了口气的,那位大伯父总是会看着自己的脸发呆,让人压力很大啊。

林平之早就跑得没影,也不知道去哪里玩了。林彦跟着东方不败往回走。东方不败是在北方长大的,纵然平时会去南方,大多也是为了教务没空欣赏景色,当了教主以后更是很少出教,对南方的印象也就停留在了“吃的太甜被子太湿”上头,却是从未见过精致的园林景色。

林府里头的虽然是缩小版,但也算是很美的,东方不败走得很慢,林彦也跟着放缓了步调。

“好看是好看,就是太精细瞧着不大气。”东方不败看了一路,最后给出评语。

林彦有些哭笑不得,心说这南方园林景致讲究的是一步一景的雅致,若是大气了那才不伦不类呢。不过他也不跟东方不败顶嘴,谁都有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强迫不得。

在厢房前面有一片空地,东方不败停了步子,看看日头,扭头看向林彦:“该练武了。”

本想能不能逃了这一天呢,林彦皱皱鼻子,跑去屋里取了今天早上刚买来的青色长剑,出来时就看到了站在树下看着他的东方不败。

就像还在黑木崖的时候,那人总是站在一旁,不言不语,但眼睛却是一直在他身上,这算是枯燥无味的练武时间里头最让林彦感觉到兴奋的事。

拔出长剑,林彦在脑子里回忆着神门十三剑的剑招。他曾练过残了半本的辟邪剑谱,那般刁钻诡异的见着他都能学会,这大开大合的神门十三剑自是不在话下。第一遍走得慢,到了第二遍就熟练起来,第三遍时加上了步法,竟是越来越快了。

一直没说话的东方不败随手从树上摘了片叶子,无名指微曲将绿叶弹了出去,正好打在林彦的剑身上。林彦只感觉到从长剑上传来一阵巨颤,竟是震麻了手腕,手上的力道微微一松长剑便掉在了地上。

“神门十三剑讲求的是平稳有力,你刚才那般快定然会分散力道。”东方不败慢悠悠的说道。

林彦眨眨眼睛,看看自己细细的手腕又看看东方不败:“我现在手腕本就没什么力气的。”而且你刚才根本就没留手吧,我现在整条胳膊都是麻的……

东方不败斜睨他一眼:“本座让你慢你便慢,不许顶嘴。”

林彦抿抿嘴唇。

欺负人。

练了三遍也差不多,东方不败让林彦便重新舞起了辟邪剑法。

他现在毕竟年纪不大,身法步法都是需要加强的,东方不败不知道林彦已经知晓了自己所练剑法的真名,他只当用这套剑法让林彦锻炼身法。毕竟这时间再找出一套能在招数诡谲上胜过辟邪剑法的,怕是只有东方不败所学的《葵花宝典》。

毕竟是练了数年的剑法,林彦舞的很快,剑尖偶尔扫过地面是地上新落花瓣被剑气震起飞在半空中,林彦觉得碍事,但眼睛看向东方不败时却发觉了对方定在半空中的眼睛。

那人,喜欢漫天飞花?

有点奇怪,但又觉得很合适。

心里有了这个认定,林彦就有意的将地上的花瓣扫起。他本就将剑舞的很快,此刻在加了心思后便是越大将动作做的灵活诡谲,不多时,这小院子的空中便飞起了无数鲜红点点。

落花已作风前舞,又送黄昏雨。

东方不败是喜欢穿广袖衣衫的,不仅是穿着随性,也能隐藏住他藏在指间的银针利器。但此刻,这广袖却显得有些碍事,东方不败伸手接了一片花瓣,抬起脸看着天。

东方不败告诉自己,男子汉怎可喜欢这般娘气的东西?可眼睛就是粘在上头移不开,渐渐地,眼睛就不再只看着飞花,而是挪到了那个在舞剑的白衣少年身上。白衣玉带,纵然眉宇间尚有稚气但已经能看出日后的俊俏模样,平时总是温和的脸此刻绷得紧紧的,倒是有积分英姿飒飒。

什么时候,那个还是个小不点的少年已经长大了呢?

而就在此时,林彦突然扭了头,看到东方不败在瞧他下意识的就扬起了笑。

就像平常一样,不容于对外人的谦和,林彦在东方不败面前一向是笑容灿烂。

但这一次却似乎不像平时那样会换来一个略微柔和的表情。

缩在宽大衣袖里的手突然握得很紧,东方不败猛地回头离开,将林彦扔在身后,进了房后紧紧的关上了门。

林彦讶然,停了身形,那满天的花也缓缓飘落,落在林彦身上竟让他显得有些狼狈。

而房中的东方不败却也好不到哪里去,扶着桌子坐到椅子上,东方不败几乎要把手掌心攥出血。

他是东方不败。

他有最高的武功,他掌握着成千上万人的命运,他手上的是这世间所有男子都可望而不可即的。

曾经的他一无所有,不到十岁就独自一人离开了家乡出来闯荡,若不是童百熊的接济他怕早就成了街边一具死尸!

最后他终于成功,但,他付出的却比得到的更多。

他埋葬了善念,他丢掉了青春,甚至舍弃了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挥刀自宫来换得绝世武功,每每思量至此他就觉得自己浑身污秽永远无法清除。

这些他都可以忍,原本他贪恋的就不是醉生梦死如花美眷。

可,到底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喜欢那些只有女子喜欢的东西!

华服,朱钗,甚至是香粉胭脂……

还有刚刚,那一瞬间兴起的念头。

在那个比自己小了十岁不止的少年扬起笑容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来的念头。

东方不败坐在椅子上咬着牙,眼角扫到不知何时从袖中跑出来的帕子,拿出来,看着上面的精细刺绣,突然恼火起来,一掌拍上去原本精致的丝帕瞬间被震成碎片。

既然家里有了人陪着林平之也不吵着要跟着一起去了,便想拽着林彦出来玩。林彦正在房间里发愁自己是怎么惹到了自家师父,被林平之拽着袖子用大眼睛盯着瞧也不忍心说不去,便跟着他走了出来。

但,林彦可不晓得要跟一个古代的小豆丁玩些什么,对着一双兴奋的圆眼睛有些苦恼。

“漂亮哥哥不玩么?”林平之晃晃小脑袋,眼睛却是一直往东方不败的房间那边看去。

林彦在心里感慨这小子从小就是个外貌协会,看到美人就走不动路,不过林彦纵然是喜欢他也不会真的去把东方不败找出来,刚才的事情虽然诡异,但长了眼睛的都看得出来东方教主恼了他,此刻去找东方不败“玩”……原谅他,他还没活够呢。

弯下腰把林平之抱起来,有点费劲。拖着他的小屁股,林彦笑道:“我也不知道要玩什么……小平之想玩什么?”

“捉麻雀。”他以前看街上那些孩子玩过,可他却是一次都没试过呢。

“……我不会。”

“那小哥哥会什么?”

“嗯,捉鱼算不算?”

“那我们去捉鱼!”

于是,林家别院里面的锦鲤倒了大霉,原本都是很金贵的,平时除了吃就是玩,那知道今天来了一大小小两个小魔头,把他们捞起来放回去,再捞起来再放回去。

搅乱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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