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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呼啸山庄 阿格尼丝?格雷1——简?爱_第二十四章 婚前热恋

第二十四章 婚前热恋

起床穿衣时,我回想了一下发生的事,心里纳闷,那会不会是一场梦。在我再见到罗切斯特先生,听到他重新说出他的爱慕和诺言之前,我实在不能肯定这是真的。

我一边梳着头,一边望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觉得它不再那么平淡无奇了。它的神态里蕴含着希望,脸色中透露出生气,我的双眼仿佛已看到了丰收的源泉,而且从那粼粼波光的里借得了光辉。过去,我总是不愿意看我的主人,因为我生怕他不喜欢我的神情,但是现在我确信我可以朝他抬起我的脸,而我的脸上的表情却不会使他的热情钟爱变得冷却。我从抽屉里取出一件干净的朴素而淡雅的夏衣穿上。看上去从来没有哪件衣服像这样合身过,因为从来没有哪件衣服是在这样幸福的心情中穿到身上的。

我飞奔下楼去,来到大厅,看到在一夜的暴风雨后,接着而来的是一个明媚的六月的清晨,感到从敞开的玻璃门外拂来的是一阵清新芳香的微风,这一切并不使我感到惊奇。在我这样快乐的时刻,也一定会喜笑颜开的。一个讨饭的女人带着她的小男孩正沿着小路走过来。两人都脸色苍白,衣衫褴褛。我跑上前去,把钱包里所有的钱——大约三四个先令——全都给了他们。不管怎么样,他们也该分享一些我的欢乐。白嘴鸦呱呱地在高处叫着,更欢快的鸟儿在放声歌唱。然而,没有什么能像我这颗心这样充满喜悦,充满悦耳的音乐之声。

使我吃惊的是,费尔法克斯太太满脸愁容地望着窗外,严肃地说:“爱小姐,来吃早饭吧。”吃早饭时,她沉默寡言,态度冷淡。可是现在我还不能向她说明情况,我自己还得等我的主人来解释,因而她也只好等着。我尽可能吃了点东西,就匆匆跑上楼去。我遇上了正从教室里出来的阿黛尔。

“你上哪儿去?上课的时间到了。”

“罗切斯特先生要我到儿童室去。”

“他在哪儿?”

“就在里面。”她指了指她刚离开的房间。我走了进去,他果然就站在那儿。

“过来跟我说声早安。”他说。我高高兴兴地走上前去。这回我得到的已不仅仅是一句冷淡的招呼,甚至也不再是握一握手,而是拥抱和亲吻。受到他这样深情的热恋和爱抚,这一切似乎是十分自然的,也让人感到快慰。

“简,你看上去容光焕发,笑盈盈的,非常漂亮,”他说,“今天早上你确实非常漂亮,难道这就是我那个苍白的小精灵吗?这就是我那个芥子小仙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中的小神仙之一。吗?这个脸上洋溢着笑容、嘴唇像玫瑰、栗色秀发光滑如缎,褐色眼睛闪闪发亮、满脸喜气洋洋的小姑娘?”(读者,我的眼睛本是绿色的,不过你得原谅他的这个错觉,因为我猜想,在他的眼里,我的双眼大概有了新的颜色。)

“这是简?爱,先生。”

“很快就要成为简?罗切斯特了,”他补充说,“再过四个星期,简妮特,一天也不会多。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但还不能完全领会它的含义,因为它使我感到一阵眩晕。这句话给我带来的感受,是一种与快乐不同的远为强烈的东西——一种突然袭来,让人震惊,让我觉得几乎使人恐惧的东西。

“你刚才还脸色红润,这会儿突然发白了,简,这是怎么啦?”

“是因为你给了我一个新的名字——简?罗切斯特,而它似乎是那么不可思议。”

“没错,罗切斯特太太,”他说,“年轻的罗切斯特太太——费尔法克斯?罗切斯特年轻的新娘。”

“这绝不可能,先生。这听起来都不像是真的。人在现世绝不可能享受到完美的幸福。我也不见得生来就跟我的同类有不同的命运。幻想这样的幸运会降临到我的头上,那简直是神话——是白日做梦。”

“这我能够办到,而且我一定会使它成为现实。我今天就开始。今天早上,我已给写信给我在伦敦银行里的代理人,通知他把我给他托管的一些珠宝送来——那是历代桑菲尔德女主人的传家宝。我希望再过一两天就能把它们全都倒在你的裙兜里。因为既然我要娶你,我就要像娶一个贵族女儿一样,把我能给她的一切特权和一切关心,都给你。”

“哦,先生!——别提什么珠宝了!我不喜欢听到别人提起那些东西。给简?爱珠宝,这听上去不自然而且也挺不自在的。我宁愿不要那些玩意儿。”

“我要亲自把钻石项链戴在你的脖子上,把环饰围在你的额头上——它一定非常合适,简,因为大自然至少早已在这个额头上盖上了标明高贵的印记。我还要在这双纤秀的手腕上戴上手镯,在这些仙女般的手指上戴满戒指。”

“不,不,先生!想点别的话题,谈些别的事情,换换调子吧。别把我当成美人似的跟我说话,我只是你的相貌平常的、一个贵格会教徒似的家庭教师。”

“你在我眼里是个美人,而且是正合我心意的美人——既娇小又飘逸。”

“你的意思是说,既弱小又微不足道吧。先生,你不是在凭空幻想,就是在有意奚落。看在上帝分儿上,别挖苦人了!”

“我还要让世人都承认你是个美人。”他继续说下去,我听着他采用的调子真的感到不安起来,因为我觉得他不是在盲目地欺骗自己,就是在存心骗我。“我要让我的简绫罗绸缎裹身,花边点缀,给她的秀发上插上玫瑰,还要给我心爱的头上蒙上珍贵无比的面纱。”

“到时候你可就认不出我了,先生。我将不再是你的简?爱,而成了一只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的猴子——一只披着借来的羽毛的乌鸦了。我不愿穿上一身宫廷贵妇的长袍,正如我不愿看见你满身穿上戏装的样子,罗切斯特先生。那样的话,尽管我非常爱你,但我不会说你漂亮。正因为我太爱你了,所以我就不会奉承你,你也别奉承我。”

然而,他不顾我的反对,一味顺着这个话题往下说。“今天我就要用马车把你带到米尔科特去。你一定得给自己挑选些衣服。我跟你说过,我们再过四个星期就要举行婚礼了。婚礼不事张扬,就在下面的那个教堂里悄悄举行,婚礼结束,我要立即把你带到城里去。在那儿稍作停留后,我就要带我的宝贝去更加接近太阳的地方,去法国的葡萄园和意大利的平原,她将看到在古老的历史和现代的记载中一切著名的东西,她还将品尝到城市生活的风味。到那时,通过对旁人和自己进行公正的比较,她将学会珍视自己。”

“我将去旅行吗?而且跟你一起,先生?”

“你可以在巴黎、罗马和那不勒斯待上一阵子,在佛罗伦萨、威尼斯和维也纳逗留。凡是我漫游过的地方,都要让你去游上一番。凡是我的大脚踩踏过的地方,也要让你那精灵的小脚留下印迹。十年以前,我几乎如疯似狂地跑遍了整个欧洲,陪伴我的却只有憎恶、痛恨和愤怒。如今我身心都已痊愈,我要故地重游,由一位真正的天使陪伴我、安慰我。”

他说这番话时,我朝他笑着。“我可不是天使,”我断然地说,“至死也不想做什么天使。我就是我。罗切斯特先生,你千万别指望也别强求我身上有什么像存在于天国里一样的至善至美的东西——因为你从我这儿得不到它,正像我也不可能从你那儿得到它一样。我压根儿就不那么指望。”

“那你指望我什么呢?”

“有那么一段时间——很短的一段时间——你也许会像你现在一样,随后你就会变得冷淡,然后你会变得喜怒无常,再接下去又会严厉无情,到那时我得费尽心力才能讨得你的喜欢。不过等你对我完全习惯了,你也许会重新喜欢我——我说的是喜欢我,而不是爱我。我看,你的爱情在六个月以后,或者不到六个月就会冷却。我在男人们写的书里读到过,这是一个丈夫的热情所能维持的最长时间。不过,话说回来,作为一个朋友和伴侣,我希望永远不要变得让我亲爱的主人感到十分讨厌。”

“讨厌!重新喜欢你!我想我会一再重新喜欢你,永远喜欢你,同时我还要使你承认,我不仅喜欢你,而且还爱你——真诚、热烈、永不变心地爱你。”

“你不会反复无常吗,先生?”

“对于只是以容貌来取悦于我的女人,当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又没有良心时,当我看到她们的平庸、浅薄,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时,我倒真是个十足的恶魔。可是面对这清澈的目光,雄辩的口才,热情似火的心灵,柔中带刚的性格,我却永远是温柔和忠诚的。”

“你遇到过这样的性格吗,先生?你爱过这样的性格吗?”

“我现在就在爱着。”

“可是在我以前呢?当然,如果我在哪一方面真的够得上你那严苛的标准的话。”

“我从没遇到过能跟你相比的人。简,你让我喜欢,又让我为你倾倒——你看上去顺从,我喜欢你给人的柔顺感。当我把这束柔顺的丝线绕到手指上时,它引起的快感会顺着手臂一直传到我的心里。我被感染了——我被征服了。这种感染,比我所能表达出的更为甜蜜,这种征服,比我所能取得的任何胜利都更加迷人。你干吗笑啊,简?你脸上那副神秘莫测的样子,是什么意思?”

“我在想,先生(听了这想法,你可别见怪,这是我无意中想到的),我想到了赫拉克勒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主神宙斯之子,曾完成十二项英雄事迹。因爱上吕底亚女王翁法勒,曾男扮女装,情愿跟她的侍女一起,为她纺了三年羊毛。、参孙《圣经?旧约?士师记》中的大力士,因受情人大利拉哄骗,被剃去头发,失掉神力,落入敌人手中。和迷住他们的美女……”

“你竟这样想,你这小精灵……”

“嘘,先生!你这话可讲得很不聪明,正如那两位先生做得不聪明一样。不过,要是当初他们结了婚,他们肯定会用做丈夫的严厉来弥补做求婚者时的柔顺。我怕你到时候也会如此。我很想知道,一年以后,要是我求你做一件你不便做或不喜欢做的事,你会怎样回答我。”

“那你现在就求我做点什么吧,简妮特——哪怕是最为琐碎的小事。我希望听到你的请求……”

“我真的要请求,先生。我已经把我的请求想好了。”

“那你就说吧!不过要是你带着这样的表情笑盈盈地看着我,我会立刻答应你的要求而等不及去弄清你到底要我做什么了,那我可真就成了个傻瓜了。”

“绝不会的,先生。我只要求你别叫人送珠宝来,别给我戴上玫瑰花。与其那样做的话,你还不如把你那条普普通通的手绢镶上金花边呢!”

“还不如‘给纯金镀金’莎士比亚的戏剧《约翰王》第4幕第2场中的人物萨立斯?伯雷的一句台词。哩。这我知道。好吧,同意你的请求——暂时同意。我将收回我给那位银行家的通知。可是你还是没提出什么要求呀,你只是请求取消一件礼物而已。再提提看。”

“那好,先生,请满足我的好奇心吧,它被一件事情给大大地激发起来了。”

他显得不安起来。“什么?什么?”他急促地说道,“好奇可是个危险的请求,幸亏刚才我没有发誓同意每一个请求……”

“可是,同意这个请求并没有什么危险啊,先生。”

“说吧,简,不过但愿你不只是想了解一下什么秘密,而是希望要分得我的一半家产。”

“哟,亚哈随鲁王《圣经?旧约?以斯帖记》中的波斯国王,他宠爱第二个王后以斯帖,曾对她说:“你要什么,你求什么,就是国的一半,也必赐给你。”,我要你的一半家产干什么?你当我是个放高利贷的犹太人,想在田产上找个好的投资吗?我可宁愿要求你跟我推心置腹,既然你愿意向我敞开心扉,你总不会不让我知道你的心事吧?”

“一切值得你知道的心事,简,我都欢迎你知道。不过看在上帝分儿上,别要求背上个无益的负担!不要一心想去吞下毒药——别成了缠住我的一个地道的夏娃!”

“为什么不呢,先生?你刚才还对我说,你多么希望被征服,你觉得强被说服是多么愉快。我正好乘机利用一下这番表白,连哄带求——必要时甚至会又哭又闹,绷着脸生气——只是为了试试我的威力,难道你觉得我不应该这样做吗?”

“我看你未必敢作这样的尝试。不通情达理,肆无忌惮,那就什么也谈不上了。”

“是吗,先生?你马上就改变主意了。你现在看上去多么严厉啊!你的眉毛拧在一起,足有我的手指粗了,你的额头就像‘乌云层叠的雷霆’英国诗人弥尔顿的诗句。——这是我在一篇十分惊人的诗作中读到过的。我看,先生,这就是你结婚以后的模样吧?”

“要是那是你结婚后的模样,作为一个基督徒,我将立即放弃娶一个十足的妖精或者火怪的念头。可是你的要求是什么呢,你这小东西?——快说!”

“瞧,你现在连礼貌都不讲了。不过和奉承相比,我倒是更加喜欢鲁莽。我宁愿做东西,而不愿当天使。我得问一下——你为什么费尽心机地要让我相信你想娶的是英格拉姆小姐?”

“只是这个吗?谢天谢地,还好!”这时他舒展开了他那浓黑的双眉,低下头来对我微笑着,还抚摸着我的头发,仿佛庆幸避开了一场危险而感到高兴似的。“我想我还是坦白直说的好,”他接着说下去,“尽管我这会惹得你生点气,简——我已经见过你生气的模样了,简直像个喷火的妖怪。昨天晚上,在清凉的月光下,你反抗你的命运,声明你有权和我处在平等地位的时候,你就激动得火冒三丈。顺便说一下,简妮特,是你先向我求婚的。”

“当然是我。可是请你不要离题,先生——英格拉姆小姐是怎么回事?”

“好吧,我假装追求英格拉姆小姐,因为我想让你爱我爱得发狂

,就像我爱你一样。我知道,要达到这个目的,妒忌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帮手。”

“好极了!——现在你可就渺小了——不见得比我的小手指尖大多少。这样做真是奇耻大辱,太不光彩了。先生,难道你就一点儿也没把英格拉姆小姐的感情放在心上?”

“她的全部感情都集中在一点上,那就是骄傲。而这正需要遭遭挫折。你妒忌过吗,简?”

“这你别管,罗切斯特先生。你就是知道了,也不会感兴趣。请你再一次老实地回答我,你认为英格拉姆小姐不会因你的虚情假意而痛苦吗?她不会觉得受到了冷落和抛弃吗?”

“绝对不会!——我跟你说过,正好相反,是她抛弃了我。一想到我要破产,她的热情一下子就冷了下来,或者不如说,一下子就熄灭了。”

“你的想法真是又奇怪又狡猾,罗切斯特先生。我怕你在某些事情上的原则是奇怪的。”

“我的原则从来没有受过训练,简。也许因为不太经心,它们走得有点歪了。”

“再认真地问一遍:我可以享受那许诺给我的无上幸福,而不用担心有人会遭受像我刚才感到的痛苦吗?”

“你放心好了,我善良的小姑娘。世人不会有第二个人能像你那样纯洁无私地爱我了——因为我已把那令人快慰的油膏涂在了我的心灵上,简,这油膏便是对你的爱的信任。”

我把嘴唇转过去,吻了吻放在我肩上的那只手。我深深地爱着他,深得连我自己都不能说得清,深得已没有言语能够表达。

“再要求点什么吧,”他紧接着又说,“能被你请求,能表示同意,是我的乐趣。”

我又立刻有了个现成的请求,“请把你的打算告诉费尔法克斯太太,先生。昨天晚上,她看到我跟你在大厅里,大吃一惊。在我再看见她之前,你对她作些解释吧。被这样一个好心人误解,我心里感到难受。”

“回你自己的房间去,戴上帽子,”他回答说,“我要你今天早上陪我去米尔科特。趁你为了乘马车作准备的时候,我去跟这位太太说明白。她是不是认为,简妮特,你为了爱情付出了一切,而且料定你这样做会一点儿也不值得吗?”

“我相信她是认为我忘了自己的地位,还有你的地位了,先生。”

“地位!地位!——从今以后,你的地位就在我的心中,也在那些胆敢侮辱你的人的头顶。快去吧。”

我很快就穿戴好了。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离开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起居室,我便赶忙下楼去了她的房间。老太太刚才正在读她早晨必读的一段《圣经》——这是她的每日必修课。《圣经》在她面前摊开着,上面放着她的眼镜。看来,她正在做的日课被罗切斯特先生的宣布给打断了,此刻她似乎已把它忘在一边。她两眼一动不动地盯着对面那堵没有门窗的墙壁,看来她那本来平静的心被这个极其异常的消息给打乱了,因为她的眼中流露出惊异目光。一看到我,她清醒了过来,竭力想露出个笑脸,说上几句祝贺的话。可是笑容很快就消失了,话也说了一半就不说了。她戴上眼镜,合上《圣经》,把她的坐椅往桌子后面推了推。

“我感到非常惊讶,”她开始说道,“我简直不知道该同你说什么好,爱小姐。我肯定不是在做梦,是吗?有时候,我一个人坐着坐着就会进入半睡半醒的状态,幻想出种种从没发生过的事情来。已经不止一次了,在我打瞌睡的时候,我那十五年前就已去世的亲爱丈夫,突然走了进来,在我身边坐下,我甚至还听到他在叫我的名字艾丽斯,就像他生前常常叫我那样。现在,你能不能告诉我,罗切斯特先生是不是确确实实地向你求过婚了?请别笑我,我真的感觉着他五分钟以前跑进来,还跟我说再过一个月你就是他的妻子了。”

“他是对我这么说过。”我答道。

“他真的说过!你相信他吗?你答应他了吗?”

“答应了。”

她大惑不解地看着我。

“这我可压根儿没有想到。他是个很高傲的人。罗切斯特家的人全都很高傲。而且至少他的父亲还很爱钱。他也常常被人说成是很谨慎的。他决意要娶你?”

“他是这么对我说的。”

她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得出,她的眼睛在我身上并没有找到什么足以帮她解开这个疑团的魔力。

“这让我不能理解!”她继续说,“不过既然你这么说,那毫无疑问是真的了。以后会怎么样,我说不上,我真的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最好是地位财产相当。再说,你们的年龄又相差了二十岁。他差不多可以做你的父亲了。’

“才不呢,费尔法克斯太太!”我被她惹得火了,大声嚷了起来,“他根本就不像我父亲!不管是谁看见我们在一起,都绝不会这么想的。罗切斯特先生看上去很年轻,而且他真的很年轻,就跟有些二十五岁的人一样年轻。”

“他真的是因为爱你才想娶你吗?”她问。

她的冷淡和怀疑如此伤了我的心,以至于我的眼睛里涌满了泪水。

“我很抱歉,让你伤心了,”寡妇继续说着,“可你如此年轻,对男人又这么缺乏经验,我只是希望你能多加小心。有句古话不是说嘛,‘闪光的不全是金子’,在这件事情上,我的确担心将来会出现你我所料想不到的事情。”

“怎么?——我是个怪物吗?”我说,“难道罗切斯特先生不可能真心实意地爱上我?”

“不,你是很好的。这些日子以来你又比以前更好了。而罗切斯特先生,我想,他是喜欢你的。我经常看到,你仿佛就是他的一个宠儿。有时候,对他那种明显的偏爱,我有点为你感到不安,希望你能多加警惕。不过即使是越轨的可能,我都不想向你提起,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想法会让你大吃一惊,也许还会惹你生气。因为你是那么谨慎,那么谦虚而又明白事理,所以我希望完全靠你自己来保卫好自己。昨天晚上,我把整个宅子到处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你,也找不到主人。后来,直到十二点,才看见你和他一起进来。我当时心里的难受劲儿,简直没法跟你说清楚。”

“好了,现在就别把那事放在心上了,”我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一切都正常,这就够了。”

“我也希望最后一切都是正常的,”她说,“不过相信我的话,你还是多加小心为好,尽量和罗切斯特先生保持一定距离。别相信他,也别相信你自己。像他那样地位的绅士,通常是不会娶自己的家庭教师的。”

这一下我当真要发火了,幸亏这时阿黛尔跑进了房间。

“让我也去吧,让我也到米尔科特去吧!”她嚷着,“罗切斯特先生不让我去——尽管那辆新马车里有那么多的空地方。小姐,你求求他让我去吧。”

“我会求他的,阿黛尔,”说着我赶紧带着她跑了出来,庆幸总算离开了这位叫人丧气的告诫者。马车已经备好了,正在把它赶到大门口来。我的主人正在石板路上踱步,派洛特跑前跑后地跟着他。

“让阿黛尔跟我们一起去好吗,先生?”

“我跟她说过不行。我不愿带上个小孩子!——我只想带你一个人去。”

“请你务必带上她吧,罗切斯特先生,这样更好一些。”

“不行,她会成个累赘的。”

他的神情和语气都很专断。费尔法克斯太太那令人寒心的警告,她那让人扫兴的怀疑,都一时都涌上了我的心头。一种不踏实、不可靠的感觉使我的希望大大地落空下来。我自以为有能力控制他的念头几乎已经失去。我不想再争辩,准备机械地服从他的决定的时候,他正把我扶上马车,看了看我的脸。

“怎么回事?”他问道,“脸上的阳光全消失了。你真的想带这小家伙去?留下她会让你不高兴?”

“我很想让她一起去,先生!”

“那就赶快去拿你的帽子去,要像闪电那么快地回来!”他向阿黛尔大声喊道。

她听从他的命令,尽快地跑去了。

“一个上午的打扰,毕竟还没有多大关系,”他说,“反正过不多久我就要把你——你的心思、谈话、陪伴——终生都收归我所有了。”

阿黛尔一被抱上来就开始吻我,感谢我替她求情。她马上给放到他那一边的角落里。于是她不住地朝我坐的地方偷偷张望,坐在这么个严厉的人旁边实在太受拘束了。在他眼前这种很容易动怒的心情下,她既不敢对他悄声说什么,也不敢问他什么情况。

“让她到我这儿来吧,”我请求说,“她也许会打扰了你,先生。我这边地方挺空的。”

他像抱起一只小巴儿狗似的把她递了过来。“我还是要送她去学校的。”他说,不过这次他脸上带着微笑。

阿黛尔听到了他的话,便问是不是要她一个人进学校,“不跟小姐在一起了”原文为法语。如无特殊说明,本章楷体字原文皆为法语。。

“是的,”他回答,“完全‘不跟小姐在一起了’,因为我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我要在那些火山顶之间的白色山谷里找个山洞,小姐就跟我一个人住在那里。”

“她在那儿没有东西吃,你会把她饿死的。”阿黛尔说道。

“我会在早上和晚上给她收取吗哪《圣经?旧约?出埃及记》中所载以色列人逃出埃及后,在旷野中漂泊时赖以为生的神赐食物,形如芫荽子,色如白霜,味如掺蜜薄饼的小圆物。的,月亮上的平原和山坡上之所以是白色的,就是因为到处是白花花的吗哪,阿黛尔。”

“她要想取暖,又怎么生火呢?”

“月亮山上就有火冒出来。她冷的时候,我就把她抱上一个山顶,把她放在一个火山口的边上。”

“哦,她在那儿会多么糟糕——多不舒服啊!还有她的衣服呢?衣服会穿破的,她怎么弄到新衣服呢?”

罗切斯特先生装出被难住的样子。“哟!”他说,“你说怎么办呢,阿黛尔?动动脑筋想个办法吧。你觉得,拿块白色的或者粉红色的云做衣服,怎么样?另外,用彩虹也能裁出一条漂亮的披巾呢。”

“她还是像现在这样要好得多。”沉思了一会儿,阿黛尔像做结论似的说道,“再说,只跟你一个人住在月亮里,她会厌倦的。我要是小姐,我就决不答应跟你一起去。”

“可她已经答应了,还发了誓。”

“可是你没法带她去呀。没有去月亮的路,全是空气,你和她又不会飞。”

“阿黛尔,瞧那片地,”这时我们已经出了桑菲尔德的大门,正沿着通往米尔科特的平坦大路快速平稳地行驶着,路上的飞尘已经被那场暴风雨压服,路两边低矮的树篱和高高的大树闪耀出一片青翠,让雨水冲洗得十分清新。

“就在那片地里,阿黛尔,大约两星期前的一天傍晚——就是你帮我在果园草地里翻晒干草的那个傍晚,我在那儿待得很晚。我因为耙草耙得累了,就在那儿的台阶上坐下来歇息。我掏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铅笔,动手写下很久以前我遭到的不幸,以及对未来幸福岁月的憧憬。虽然阳光正从树叶上消逝,我还是飞快地写着。正在这时,有个东西沿着小路走过来,停在离我两码左右的地方。我抬头一看,是个头上戴着块薄纱的小东西。我招招手叫它走近,她一转眼就来到我的跟前。我没有跟她讲话,她也没跟我交谈。不过我看懂了她的眼神,她也能看懂我的眼神。我们俩无言的交谈的意思是这样的:

“她说,她是一个从精灵的国度来的仙女,她的使命是让我幸福。我必须跟她一起离开这平常的尘世,去一个清静的地方——比如去月亮上,说话时她朝干草冈上方徐徐升起的月牙点了点头,她还告诉我说,那上面有的雪花石膏山洞和白银山谷,我们可以在那里居住。我说我倒愿意去,不过,就像你刚才提醒我那样,我提醒她我没有翅膀,飞不上去。

“‘哦,’那仙女回答,‘那没关系!这儿有件法宝,可以排除一切困难。’说着她递过来一枚漂亮的金戒指。‘来,把它戴上,’她说,‘戴在我左手的第四个手指上,这一来,我就属于你,你就属于我了。我们将离开尘世,到那儿去创建我们自己的天堂。’她又朝月亮点了点头。阿黛尔,那枚戒指就在我裤袋里,它化成了金币的样子。不过我很快就要重新把它变成一枚戒指了。”

“可是这跟小姐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不管什么仙女,你不是说你要带小姐到月亮上去的吗?”

“小姐就是个仙女。”他神秘地悄声说。听到这儿我忙告诉阿黛尔别去理他的说笑。而阿黛尔也表现出她那地道的法国式的怀疑精神,把罗切斯特先生称为“一个十足的撒谎者”,告诉他说,她对他那些“童话”全都不当回事,“再说,根本没什么仙女,就是有的话”,她也确信她们绝不会出现在他的面前,更不可能给他什么戒指,或者提出要跟他一起住到月亮上去。

在米尔科特度过的那一个小时,对我来说,真是折磨人。罗切斯特先生硬逼我去了一家绸缎店,让我在那儿选购半打衣服的料子。我不喜欢这么做,请求他以后再说。可是不行——非得马上就买不可。经过我竭力地小声请求,总算将半打减少到两件,不过这两件他要执意亲自挑选。我忐忑不安地瞧着他的目光在那些五彩缤纷的货品上晃悠,最后盯在了一种最鲜艳的紫晶色的华丽绸子和一种精美的粉红色缎子上。我又再一次连连低声对他说,他这样做还不如给我买一件金子衣服和一顶银子帽子好,反正我是决不敢穿他挑中的这种衣料做的衣服的。他固执得像块石头,我费尽了口舌,总算说服他改选了一种素净的黑缎子和珠灰色的绸子。“这暂时还过得去。”他说,但是他“还是想看到你打扮得像花坛那样花团锦簇的”。

总算催他走出了绸缎庄,接

着又催他走出了首饰店,我很高兴。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一种烦恼和堕落的感觉就越会使我两颊发烧。当我们重又坐进马车,我又兴奋又疲惫地靠在座背上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在各种悲喜交加的事情纷至沓来的过程中,这件事已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我叔叔约翰?爱写给里德太太的信,信中说他打算要收我做养女,让我做他遗产的继承人。“要是我能有一点儿独立的财产,”我想,“那对我来说,的确是一种安慰。我实在受不了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打扮得像个玩偶似的,或者像第二个戴娜厄希腊神话中阿耳戈斯王的女儿,为主神宙斯所爱,宙斯化作金雨和她在铜塔中相会。,每天让金雨洒落在我周围。我一回家就要写封信去马德拉,告诉我的约翰叔叔我就要结婚了,嫁给谁。只要将来有一天我能给罗切斯特先生带来一份额外的财产,那么眼下我受他供养心里也会好受一些。”这个想法(我当天就抓紧办了这事)使我心中多少有所宽慰,于是我又敢于直视我的主人兼情人的眼睛了。虽然我一直避而不看他的脸,也不理会他的注视,他的两眼却始终在固执地探寻着我的目光。现在他笑了,可我觉得,他那笑容正像一位苏丹幸福和欢喜的时刻,对一个他赠给金银珠宝而使之变富的奴隶所赐的笑容一样。他的手一直在找我的手,我使劲地紧握了它一下,然后把它推了回去,这深情的一握都把它握得发红了。

“你不必摆出那么副神气,”我说,“要是你再这样的话,我就只穿我那些洛沃德的旧衣服,一直穿下去。我将穿着这件淡紫色的格子布的衣服结婚——你可以用珠灰绸子给自己做一件晨衣,用黑色缎子做许多的背心。”

他格格地轻声笑了起来,搓着双手。“哦,看着她,听着她,真是有趣!”他大声赞叹着说道,“瞧她多奇特,多泼辣!哪怕拿土耳其皇帝后宫的全部嫔妃来换这个小个子的英国姑娘,我都坚绝不会应,尽管她们有瞪羚般的大眼睛,天仙般的� �材,还有一切的一切!”

他把我这样用东方嫔妃来作比较,又刺痛了我。“我可丝毫也比不上你的那些嫔妃,”我说,“所以千万别把我当成她们那样的人。你要是在嫔妃这方面有嗜好的话,先生,你就赶紧去伊斯坦布尔的市场,把你在这儿不知怎么花才好的所有余钱全带上,买一大批女奴吧。”

“那么在我讨价还价,忙着购买那么多的肉和各种各样的黑眼睛时,简妮特,你将做点什么呢?”

“我将打点一下,出去当个传教士,去向那些受奴役的人——当然也包括你那些后宫嫔妃们——宣传自由。我将到你的后宫里去,鼓动她们起来造反,尽管你是个三尾帕夏帕夏为土耳其高级官衔,分三级,级别根据在旌旗上所饰的马尾数而定,三尾帕夏为最高官衔。,先生,你仍会一转眼工夫就落到我们的手中,被戴上脚镣手铐。就我个人来说,除非你签署一个民权宪章,一个专制君主所颁发过的最开明的宪章,否则我是不会同意打开你的镣铐的。”

“我愿意听凭你的发落,简。”

“要是你用那样一副眼神来求饶,罗切斯特先生,我也绝不会宽恕你的。我可以断定,你这样一副眼神告诉我,不管你被迫颁布什么宪章,一旦你被释放,你的第一个行动就是粉碎它的条款。”

“啊,简,你究竟要怎样呢?恐怕你除了要我在圣坛前举行婚礼外,还要强迫我举行一次秘密的结婚仪式吧。我看你是想规定一些特殊条件——究竟是些什么条件呢?”

“我只求心安理得,先生,一种没有被大量恩惠压倒的心安理得,你还记得你说塞莉纳?瓦伦的那些话吗?——关于你给她钻石、呢绒那番话?我不愿做你的英国的塞莉纳?瓦伦。我要继续做阿黛尔的家庭教师,用这来挣得我的食宿费和外加的一年三十镑的薪水。我要从这笔钱里来置办我的衣着,你什么也不用给我,除了……”

“哦,除了什么?”

“你的敬爱。而且我也要用敬爱来回报你。要能这样,那这笔债就两清了。”

“嗨,要说到天生冷静、爱顶撞和固有的十足的自尊心的话,恐怕没有人能比得上你了。”他说。这时,我们已快驶近桑菲尔德了。“你今天愿意跟我一起吃饭吗?”当我们驶进大门时,他问道。

“不,谢谢你,先生。”

“如果允许我问一声的话,请问为什么要说‘不,谢谢你’呢?”

“我从来没有跟你一起吃过饭,先生,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现在就要这么做。除非到……”

“到什么?你老爱说半截子话。”

“到我不得不这么做的时候。”

“你是不是觉得我吃起东西来一定像个吃人魔王或者食尸妖怪似的,所以不敢和我一起吃饭?”

“在这个问题上,我从来没这么想过,先生。我只是想仍像往常那样再过上一个月。”

“你应该马上放弃家庭教师这个苦活儿了。”

“不!说真的,请你原谅,先生,我决不放弃。我要像往常那样继续干下去,我还要像我已习惯的那样,一整天都不见你。你想要见我的话,可在傍晚时派人来叫我,那时候我会来的,但是别的时候不行。”

“在这样的情况下,简,我真想抽支烟,或者吸撮鼻烟,来给自己消消气,就像阿黛尔说的,‘为了让我镇定一下’。可倒霉的是我既没带雪茄盒,也没带鼻烟壶。不过,听着——听我悄悄说——现在是你占上风的时候,小暴君,用不了多久就要轮到我占上风了。一旦我完全抓住了你,为了占有和保住你,我就把你——打个比方说——拴在像这样的一根链条上。”他摸了摸他的表链,“是的,美丽的小仙女,我要把你揣在我的怀里,免得把我的珍宝开丢了。”

他一边说一边扶我下了车。当他接着去抱阿黛尔下车时,我趁机走进了屋子,顺利地溜回到楼上。

傍晚,他按时把我叫到了他跟前。我事先已想好了一件事让他做,因为我决定不把时间都花在促膝谈心上。我记得他有副好嗓子,我也知道他喜欢唱歌——唱得好的人通常都喜欢唱。我自己的歌唱水平不行,而且按照他那苛刻的标准来看,我的演奏水平也不行,不过我却爱听出色的演唱和演奏。当充满浪漫气氛的黄昏,刚把它那缀满星星的蓝色旗帜在窗格外垂下时,我就站起身来,打开钢琴,请他看在老天的分儿上给我唱个歌。他说我是个爱出怪念头的女巫,他宁愿在别的时候再唱,但是我坚持说,再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时候了。

他问我是否喜欢他的嗓子。

“非常喜欢。”我本不愿意去纵容他那极为敏感的虚荣心,可是这一次例外,作为种一种策略,我甚至不惜去迎合它,激励它。

“那么,简,你得给我伴奏。”

“好吧,先生,我试试看。”

我确实试了,但没过多久就被他从琴凳上推开了,还被他说成“是个小笨蛋”。我被毫无礼貌地推到一旁后——这正是我所希望的——他就占据了我的位置,开始给自己伴奏起来,因为他弹琴和唱歌一样好。我赶紧走到了窗座跟前。当我坐在那儿,望着窗外静悄悄的树木和朦胧的草坪时,他按优美的曲调,用圆润的歌喉唱出了下面的歌词:

这颗炽热燃烧的心,

感受到了一片至情,

将生命的潮涌,

欢快地注入我的血脉。

每天,她的来临是我的期盼,

她的别离是我的痛苦。

她偶尔姗姗来迟,

我的每根血管便成了冰窟。

我幻想两情相悦,

那莫名的幸福,

让我茫然失措又心急如焚,

我向着这个目标奋力疾奔。

谁知在你我之间,

仿佛横亘着一片无路荒漠,

茫茫如海,

凶澜滔天。

又如匪盗出没的小径,

越过荒野与山林。

世俗的公理与强权,愤懑与劫难,

将你我的心灵阻隔。

我不以为然,

不畏凶兆。

无论是恫吓、警告,还是阻扰,

我都不屑一顾。

我的彩虹飞驰如闪电,

犹如翱翔在梦中。

眼前雨过天晴,

骄阳当空。

那温馨庄严的欢悦,

一如既往地笼照着苦难的云霭,

尽管临近险恶,

此时我也毫不在乎。

在这甜蜜的时刻,我无所顾忌,

我曾冲破重重险阻。

哪怕它们再次展翅来袭,

宣称无情地加倍报复。

尽管高傲的憎厌会把我击倒,

公理拒绝我的置辩;

残暴的强权怒焰嚣张,

发誓与我不共戴天。

我心爱的人带着崇高的忠诚,

把她的小手放在我的掌心,

宣誓让婚姻的神圣之绳,

把我们紧紧系牢。

我心爱的人用至死不渝的一吻,

发誓与我生死相依。

我终于得到了无比的幸福,

两情相悦,永不分离。

他站起来向我走过来,我看见他满脸因为激动变得通红发亮。他那鹰隼般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目光闪闪,脸上流露出一片柔情和激情。刹那间我感到有点畏缩——随后又振作起了精神。柔情蜜意的场面,大胆露骨的示爱,都是我不喜欢发生的,但是我正处在两者夹击的危险之中。我必须选定防御的武器——于是我磨快了我的舌头。当他走近我时,我便粗声粗气地问道:“他现在打算跟谁结婚呀?”

“他的宝贝简竟提出这样的问题,实在有点奇怪。”

“真的吗?我倒认为这是个最自然不过,且很必要的问题。他说他未来的妻子将跟他同生死。他这个异教徒的念头是到底什么意思呢?我可不打算跟他一块儿死——这一点他可以相信。”

“哦,他满心渴望,一心祈求的,只是希望她与他同生!她那样的人是不会死的。”

“我照样也会死的,跟他一样,等我的时候到了,我也同样有权利死去。不过我要耐心等到那个时候的到来,而不是急急忙忙地赶着去自焚殉夫。”

“你肯原谅他这种自私的想法,用一个和解的吻来表示宽恕,好吗?”

“不,我宁可让他原谅我。”

这时,我听到他说我是个“冷酷无情的小东西”,还说“换了别的女人,听到这比唱得还好听的诗句来赞美她,早就感动得骨头都酥了。”

我明确告诉他说,我天生冷酷无情——是个硬心肠的家伙,他会经常发现我就是这么个样子。不但如此,我还决计不等接下来的四个星期过去,就让他尝尝我性格中的各个带刺的地方,让他充分了解他做的是一笔什么买卖,如果现在要毁约还来得及。

“你愿意心平气和地,合情合理地谈谈吗?”

“要是他喜欢的话,我愿意安静下来。至于合情合理地谈话,那现在我就可以给自己夸个口,我正在这么做着呢。”

他烦躁不安,连连“呸”啊“啐”啊的。“很好,”我想,“你烦躁也罢,发火也罢,随你的便,不过我相信这是对付你的最好办法。尽管我对你的喜欢,用言语是不能充分表达的,可是我不愿陷入庸俗的感情之中,我要用这枚巧辩的针刺,阻止你走近这悬崖的边缘。除此之外,凭借它对你的刺痛作用,以便让你我之间保持一段距离,这个距离是对彼此都真正有利的。”

我步步紧逼,惹得他十分恼火。随后趁他怒悻悻地退到屋子另一头的时候,我便站起身来,自自然然地像往常一样,恭恭敬敬地说了声“祝你晚安,先生”,便溜出边门,走了。

这样开始采用的方法,我便在整个考察时期一直沿用下来,而且效果非常好。当然,这种做法使他有点愠怒,可是总的说来,我可以看出他还是非常高兴的。我还从中看出,而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反而会产生负面作用。一方面会更加怂恿他增强自己的专制,另一方面却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迎合他的判断,满足他的理智,甚至十分投合他的趣味。

当着别人的面,我还同以前一样,恭敬而文雅,没有必要采取其他任何一种行动;只有在晚上交谈的时候,我才像这样阻挠和折磨他。钟一打七点,他仍然还是那样准时地就把我叫去。现在,在我走到他面前去的时候,他嘴上不再用“亲爱的”呀“宝贝儿”呀这样甜蜜蜜地称呼我了。现在他用在我身上的最好的字眼儿是“惹人恼火的木偶”“恶毒的小精灵”“小妖精”“小丑八怪”,等等。而且,我现在得到的不是爱抚,而是鬼脸;不是紧紧地握握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是在脸颊上吻一吻,而是狠狠地拉拉耳朵。这反倒很好。目前我确实更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而不喜欢什么温柔的表达。我发现,费尔法克斯太太对我的做法也是赞成的,她为我感到的担心消失了,所以我确定我这样做是很好的。在这期间,罗切斯特先生硬说我把他折磨得成了个皮包骨了,还威胁说,等到了即将到来的那个时期,他就要对我现在的行动狠狠地报复一下。对于他的恐吓,我暗自觉得好笑。“现在我可以把你合情合理地约束住,”我想,“毫无疑问,我以后也可以这么做;要是一种办法失了效,那就另外再想出一个办法来。”

然而,我的工作毕竟并不轻松。我常常宁愿讨他喜欢而不愿捉弄他。我的未婚夫越来越变成我的整个世界了,甚至不止是整个世界,他几乎成了我进天堂的希望了。他让我简直无暇顾及宗教,他就像日蚀一样把我和太阳隔开了。在那些日子里,我看不到上帝,却只看到他的造物,而我则把他作为自己的偶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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