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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三章 那便一去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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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禀看着篝火愣愣的出神,伸手在怀里掏出了一方红巾,带在了自己的臂膀上。

他抚摸了了一下红色的丝带,笑着说道:“我在临潢已经有四五个月了,契丹人也不都是废物,契丹军卒,守城已经绰绰有余了。”

耶律余睹点了点头,关内人足够的奸诈,这在平时的贸易中,都能看得出来。

但是关内人也实属有道义,给够钱,肯定办足事。

王禀驻扎在了临潢的这段时间,也不是白吃耶律余睹的补给,还给契丹人训练了一大批军卒。

虽然都是极弱的军卒,但至少能够上城墙发矢,胆气已经有了,守城完全够用。

耶律余睹劝说道:“王将军,天寒地冻,就留在临潢城吧。”

“马上就要冬天了,哪里都是天寒地冻的,这出了城,也没补给,现在返回云中,沿路都是金人,还是有些危险了。”

“若是王将军担心你们大宋皇帝中了完颜宗翰的圈套,那就让契丹人来突围送信吧。”耶律余睹站起身来,夜晚,是突袭的好时机。

“大将军是怕契丹男儿,守不住临潢城吗?”王禀笑着问道。

耶律余睹的脚步一顿,脸色通红的说道:“我草原男儿!也是男儿!”

他说完,就泄了气,叹了一口气,坐了下来。

现在的契丹男儿,都是废物,不折不扣的事实,没有宋兵,他心里真的有点慌。

如果契丹人突围有用的话,报平安的信,早就送出去了,还能等到现在?

耶律余睹只是想把王禀这两万捷胜军留在城中,守住临潢而已。

可惜被王禀看穿了。

王禀看着耶律余睹的模样,大笑的说道:“金吾卫大将军,某和大将军聊过,宋军在的时候,宋军守城,若是宋军走了,你大将军拿什么守城?”

“某吃了大将军送来的烤羊腿,喝了大将军送的马奶酒,也给大将军训练了四万有余的军卒。”

“让他们见见世面吧,幼鹰总是躲在雄鹰的翅膀之下,一辈子也无法飞上天空,被圈养起来的猎豹长虫,也只会变成马戏里的笑柄。”

【马戏自古有之,汉《盐铁论》:戏弄蒲人杂妇,百兽马戏虎。】

“你一个汉人学什么不好,学我们辽人说话,这是在揶揄某吗?”耶律余睹略带愤怒的说道。

辽国的宫廷,最擅长这种连比,去夸耀君主的贤明,大段大段的连比,一箩筐又一箩筐。

林幼玉就学了一手厉害的连比,现在王禀也来这套!

那个被这种连比夸耀的辽国国君天祚帝,耶律延禧,正在金人王廷踢马球呢。

“入乡随俗,入乡随俗。”王禀和孙翊哈哈大笑起来,说道:“孙都尉,令军卒连夜收拾行囊,酒足饭饱,随时听令。”

耶律余睹知道拦不住王禀,说道:“那就敬王将军,敢问将军要去哪?回云中路吗?”

王禀没有回答,举起了手中的酒袋,说道:“共饮。”

耶律余睹喝了一口,在擦干嘴角的时候,他恍然明白了,王禀可能的去处。

“王将军,此行凶险,若是一去不返呢?”耶律余睹皱着眉问道。

王禀一愣,停下了身形,笑着说道:“若是一去不返,那便一去不返!”

捷胜军收拾好了行囊,准备开拔,结果还没动身,就碰到了金兵黎明时分的攻城。

为了攻下临潢,完颜宗翰下了血本,一眼看不到尽头的人头晃动着,影影绰绰的扑向了临潢城。

孙翊看着褪去的金人军队,狠狠的啐了一口,说道:“呸!也不知道金国的皇帝给他完颜宗翰许下了什么好处!他完颜宗翰现在这么下血本的攻城,和之前懈怠模样,判若两人啊。”

“趁着金兵退下,我们也走吧。”王禀拖着带血的长枪,翻身上马。

捷胜军早就得到了军令,打退了敌人之后,他们并没有休息,反而全体跨上了战马,等待着城门洞开。

森然的杀器在军卒中蔓延开来。

“开拔!”

王禀带着不足两万的捷胜军,冲出了临潢城的城门,向着正在撤退的金人杀去。

连续攻城这么多天,城中守军从来没有出城迎敌,这一幕直接吓到了金人的大量签军。

混乱之下,以王禀亲军为刃的锋矢阵,冲破了金人的防线,消失在了茫茫的草原之上。

完颜宗翰目瞪口呆的看着自己的包围圈,被扎了一个大口子,看着远去的烟尘,手中的马鞭跌落。

他以为王禀会像当初固守太原城一样,竭尽全力的守住临潢城!

关内的人不就是擅长守城吗?否则金人怎么会在山海关前,吃一鼻子的灰?

他王禀,凭什么不守城?

就这样走了?

王禀凭的是胯下的马。

这匹马,个头非常矮小,其貌不扬,头大颈短,胸宽鬃长,皮厚毛粗。

高头大马方为骏马,这是王禀一贯的认知,也是一般人的认知。

青塘马就是这等模样,大宛的汗血宝马也同样高大。在战场上,高,就会有压倒性的身高优势。

胯下这匹马,是因为自己本来携带的军马不够,临时从耶律余睹手中拿到的劣马。

契丹人的日子也不好过,高头骏马哪里能凑那么多?

但是劣马就很好找了。

上次金人的云中路,百万军马场被孙翊破掉之后,金人的马倌们并没有找回马匹,云中路就被大宋的官家所收复了。

包括捷胜军的两万人,每人都配了两到三匹这样的劣马。

因为这种马长的其貌不扬,草原人都用来牧羊。

但是王禀发现这些马的好处。

这些马,既不需要精美的马厩,也不会对食物有更多的挑剔,而且还十分耐寒,自己从云中带来的青塘马冻的打摆子,这些劣马反而无事。

最主要的是,耐力极强!

跑上半天,居然只是身上发烫,汗都不是很多。

可能是在狼群出没的草原上风餐露宿的缘故,这些劣马的力气极强,王禀亲眼看到过自己座下的这匹劣马,踢碎过胡狼的脑袋。

铜头铁腿豆腐腰,打狼打腰是常识,可是这群马,能把狼头给踢碎了。

这是一种不适合短距离冲锋,不适合接触战,但是适合长距离行军、长时间战斗的马。

有缺点,但是优点更多。

当然,王禀看上他们的理由,是它们真的好养活,随便给把豆豉,都能欢生好长时间。

青塘马,你给它谷粮,它还嫌你没给它捣碎。

听说这些马的马种都来源于塔塔尔部。

孙翊将自己的行装放在了另一匹马上,问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王禀看着北方,说道:“怎么不信某?”

“那没有!”孙翊赶紧否认!

这段时间,孙翊是真的对王禀心服口服,按照王禀的军阶,现在去朝堂里,享受美人在怀的汴京生活,才是应该有的待遇。

在这草原上风餐露宿,吃苦受罪,何苦呢?

王禀看了一眼身后影影绰绰如同鬼魅一样的捷胜军。扭头对孙翊说道:“你怕了?”

“这从何说起?”孙翊摇头,举起手中铁槊说道:“只要能杀金人!到哪里都不怕!王将军说打哪里!某绝不犹豫!”

“你刚才问什么,再问一遍。”王禀笑着说道。

孙翊想了想说道:“这从何说起?”

“不是,是上一句。”王禀摇了摇头,不是这个。

孙翊试探的说道:“王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哪?”

王禀点头,说道:“随某直捣黄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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