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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情牵梦回了余怨

“你娘有这么好的医术,为什么你爹不让她行医?”依兰好奇的问,史书记载古代学医之人,大都悲天悯人,医者父母心,难不成记载跟事实有偏差,古代的行医之人和现代的医生一样?

“娘虽然医术精湛,可惜不会武功,再加上娘的容貌出众,极容易引起歹人觊觎,无法自保。有一次爹拗不过娘的恳求,带她出去义诊。谁知娘救了一名擅长用毒的女子,救了她,反遭她毒手。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才将娘的身体调理好,却没办法使娘的头发重新变黑。也因此爹不再让她行医。”许心儿递给依兰一颗雪梨。

“以前听你说你爹也是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物,怎会甘于隐居山林?” 依兰咬了一口,凉凉的,入口甜甜的,很好吃。

“我爹说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真情不一定都非要经历生离死别才可以确定,风险太大,代价往往也很惨痛。他总说能跟我娘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已经知足了。其实啊,我爹胆可小了,如果我娘有什么事,估计他也承受不了。所以他才连哄带骗的将我娘带到了这里,整天像跟屁虫一样黏在后面。”许心儿提起许体安,一脸的不屑。这两父女天生的情敌,每天为了沈青青大战几百回合,也不知道这些年他们都怎么过来的,偏偏还乐于其中。

“忘了问了,许夫人看过小天的状况怎么说?”依兰指了指隔壁的房间问。

“我娘说棘手,不太好治,风险也太大。用过午饭后同大家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反正你也没什么事了,起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许心儿示意依兰起床。

“他的毒素已经在体内残留了多日,解毒实属不易。为今之计,只有将他的血放掉一些。。。”沈青青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依兰打断了。

“许伯母,我懂你的意思了。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天。你就尽管放吧,正好我的血他可以用。”意识到沈青青话里的意思,依兰抢先说,以防这些古代人以为什么血都可以,活活的把应龙天输血输死。

“这怎么行?我们这么多男人,怎么能用你一个女子血?再说了,我跟大哥一奶同胞,要输血当然是先输我的了。”应龙宇第一个反对,古代人有关输血这方面的知识匮乏,对血统又比较在乎,错误的以为输了别人的血,血统就变样了。

“无知,我是O型万能血,输血给他能救他命的可能性绝对比你们大。你们输血给他,如果血型不符,他可能会发生凝集反应而致命。”说完,依兰痛骂自己脑袋秀逗了,才会跟古人讲这些现代输血理论。

“藕型血?”果然不出依兰所料,众人异口同声的问。

“情况危急,大家可以先扼制一下求知欲。就这么定了,输我的血。反正就算现在解释给你们听,估计讲到天亮你们还是一头雾水,还是救人要紧,等到小天脱离了危险我再慢慢告诉你们也不迟。”依兰不由分说的将无关人等推出房间,回身问沈青青,“许伯母,不知道你准备如何完成输血过程?

“我这有一套古时候能人研制的工具,可以从人体内取血,注血。我只试着为小动物取过血,说实话,还从来没有为人输过血。坦言之,我只有五成把握,因为我不确定这种方法可不可以用在人身上。”沈青青尴尬的一笑。

“不会吧。这不是比那些实习护士还新的新手吗?人倒霉的时候就这么倒霉。对了,许伯母,麻烦您在取血之前,将您的工具在热酒里多煮一会,如果没有酒,用热醋也可以。我还不想因为输血得什么艾滋,或者更加离谱的病。”依兰也觉得自己刚刚的决定太冒险了,后悔的想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好吧,你先休息一下。”虽然不懂她为何要求自己这么做,看她不想是开玩笑,沈青青也认真的答应去准备。

“对了,还有,麻烦您再准备一些加糖加盐的开水,等我输过血喂我服下,估计就没太大的事了。”依兰绞尽脑汁思索还有没有什么事情遗漏了,以便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

“恩。”沈青青答应着出去了。

“希望我不会成为穿越史上为献血而死的第一人。”依兰躺在床上自嘲,翻身看到躺在另一张床上的应龙天,心里的不安莫名的降低了。

输血很成功,或许是一下子的失血量太大,依兰一直觉得很累,昏昏沉沉的睡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来依兰不停地做梦,身子软绵绵的,一阵风带吹来吹去。

“向天,你站住。” 一个打扮时尚的年轻女子挡在了一名男子面前。看清了那男子的容貌,依兰只觉得头脑一阵嗡鸣,屏息浮在半空中。这张脸还是那么的熟悉,总以为他已经完全融化在脑海里,毫无影迹。大脑却迅速拼凑与他有关的信息,一样的神态,自信、成熟、潇洒,脸上带着淡淡的笑。

“梁凤,够了,我想我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们一年前就已经结束了,over你懂吗?”男子一脸的不耐烦,扬手叫车。

“你总是这样,喜欢来得快,退得更快。对她这样,对我也是一样。我看你根本就没有用心的爱过别人,一直以来,你爱的不过只是你自己。你尽管放心,我对你早就死心了。”女子气愤,抬手给了他一个耳光。

“梁凤,请你注意你的形象。新闻记者打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好的爆料。我承认自己亏欠你,所以这一巴掌我不跟你计较。”向天捉住她的手,半为威胁半为安抚的说。

“亏欠?你根本就不配说这个词。我算是看明白了,你这种虚伪的人总喜欢将亏欠挂在嘴上,以亏欠为借口假惺惺的关心我。不,不只是我,还有她。这个女孩,你应该不会忘记吧。”梁凤从精致的小包中取出一叠文件。

依兰凑上前,竟然发现文件上贴着自己的照片,旁边还有三个很醒目的汉字——林依兰。

“你查她干什么?莫名其妙。我还有事,没时间跟你疯。”向天瞄了一眼文件,不悦的说。

“别说的那么难听,你也知道我是跑新闻的。一年前那件诡异的交通失踪事件,虽然警察没有查到什么疑点。却为我们这行提供了极好的素材,将诡秘的事件变成噱头,是我们新闻工作者的强行。一年前的事件虽然我没经手调查,但是它跟最近西郊一起交通事故失踪案有极高的相似度。所以我就查了她的一些资料,包括她失踪之前好几年的电话记录。另外提一句,我找到了她的一位好朋友,意外地得到了她的一本日记。这件事件总体来说是没什么疑点,不过,向天,我真的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如果你方便的话,前面不远处有家咖啡厅,我们不妨到那里再详谈。”梁凤一扬手中的文件,迈步向咖啡厅走去。

“没兴趣。抱歉,我真的要走了。”向天抬了抬手腕上的表,脸色阴霾。

“我在那里等你,我相信你会感兴趣的。”梁凤头也不回的说。

“该死。”向天犹豫了片刻。打了电话回公司,便匆匆闪进了咖啡厅。依兰也不由自主的飘了过去。

咖啡厅里人不多,厅里零零星星分散着几个人。向天环顾了四周,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优雅喝着咖啡的梁凤。

“你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向天将公文包仍在沙发长椅上,眉宇紧蹙,压低了声音说。

“坐下来,喝杯咖啡,我慢慢说给你听。”梁凤从包里掏出一本绿色软皮本——懒人日记。

依兰发现他们根本就看不见自己,也大胆的坐在向天的身边。

“3月12日晴,我的心里却在下雨。很久没有想他了,我已记不得他的样子了。每一次在我快要忘记他(向天)的时候,他的电话或短信便会不期而至,提醒我他的存在。三年了,我若主动与他联系,他从来不回复。若我一个月不曾给他发短信或是打个电话,他就必定反过来联系我。说一些暧昧不明的话。每一次却又不欢而散,总说我不温柔,说我心胸狭窄,小气,虚伪,不懂他等等。我若真的那么差,那么让他不齿,他何苦再理我。”

“3月13日,小雨。雨水打在脸上冰冷,我却并不想撑伞。冲进雨幕里好好享受这雨丝,我喜欢雨,也许只有在这雨幕中才可以好好发泄压抑很久的情绪。就算我流泪,也没有看到,没有人知道其实我并不坚强。愤怒过后,静下心来难免心中会有酸涩。没有人愿意多愁善感,我也越来越不懂自己了。别人给什么风,情绪便会绕着风跑,一点方向感也无法掌握。痛了这么久,为什么我还纵容他再给我伤害?他总说做不成情人也可以做朋友,可友情怎能修补在爱情里受的伤。”

“3月14日 晴。昨天梦到那片已不存在的公园草坪。果然不存在天长地久,还记得当年我总说那个草坪可以见证我们的爱情。现在看来,冥冥之中,自有注定。当你寂寞了,不要想起我,更不要联系我;当你受伤了,不要打扰我,我已经不是为你疗伤的那个。或许她做了我们感情中的第三者,我却没兴趣做你们爱情里的第三者。如果你觉得对我还有亏欠,请不要在牵绊我,我想要新的属于自己的生活。”

“够了,不要再念了。”向天激动起来,紧握着勺子的手青筋暴现。这声怒喊,引得众人引颈相望,一阵注目礼。

“淡定,淡定。我觉得你有必要听一听她失踪前几日的日记。”梁凤冷冷的观察着这个曾经深爱的男子,只觉得他俊秀的脸渐渐变得丑陋。

“6月13日,晴。今天他(向天)又联系我了,他告诉我他要结婚了,问我要不要去参加他的婚礼。很奇怪,听到的时候,我的心一点都不痛,甚至还觉得是一种解脱。虽然我觉得很奇怪,他就比我早了一年,他现在勉强算是大学毕业,干嘛着急结婚。我当时也只是这么一想,晚上彭游跟我联系,他是他最好的哥们。我问他有关他结婚的事,他竟然一无所知,还直笑不可能。他告诉我向天的女朋友跟我同一届,结婚怎么也得等到她毕业了。这一刻我有多么无语,为什么我曾经深爱过的人这么对我,难道变着法在精神上折磨就是他的目的?捉弄我就这么好玩吗?看我难过很开心吗?”

“6月14日,晴。他又打电话给我了,让我拿个主意,工作是要签到女朋友的城市还是我所在的城市。这一刻我发现自己终于不善良了,因为我极力的劝说他签到他女朋友的那所城市,我不想跟他呼吸同一个城市的空气。最后他还是告诉我,要来我所在的城市工作。我知道我没有权利不让他来,我什么都不想说。说来也好笑,三年前,我那么努力还是没有走到他的身边,三年后他与我的空间距离越来越近,我却坚定的想要离开,逃开这个我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翻看了一遍这三年来的日记,我对他已经渐渐改观了,他对我的态度是呼之则来,挥之则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他已经远远的超出了我的底线,我想我已经不需要为这个人难过了。恨字易提,原谅难说,所以我并不想恨他,就当做红尘中最熟悉的陌生人吧。”

“6月18日 ,不知道是什么天气,以前总是晚上写日记的。最近忙着考试,一连好几天没有写日记了。早上怎么也睡不着了,或许是最近咖啡喝得太多了。反正也睡不着了,不如起来写篇日记吧。我不知道今天对我来说还是不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凡是数字只要跟他有关我都会特别敏感。也许我是过去论者,总是喜欢在过去里留恋不舍,哪怕最后也许已经无关情爱了,还是一样的固执,就像一个固执的守着最后一片净土的人。有时候想起红楼梦里的妙玉,抱着浮萍在黑水里起起伏伏,不愿放手。何谓生何为死?何谓爱,何谓恨?一念放开,一念执着。感觉自己现在犹如老僧入定,不知道是对爱麻木了,还是真的不想爱了。唯有爱,我不敢拿来赌誓。因为我不知道我心中到底还存不存在爱,爱是一种什么感觉,我早在时间的荒芜里渐渐忘掉了。从今天起,努力忘记他,做一个快乐的人。希望老天能够听到我的祷告,对我仁慈一点点。”

“这就是她失踪那天的日记,也许上天真的听到了她的祷告,带她去了快乐的地方。”梁凤轻轻合上笔记本,脑海里浮现的全是那张清秀却有哀伤的脸。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向天一脸无波的问。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对我们。分开了,就不要再有交集了,偏偏还跟我们联系。说一些暧昧不明的话,给我们一些不可能的幻象,对你有什么好处。”梁凤抓着向天的衣袖,低低的说。

“神经病,我不懂你说的,我看你应该看心理医生。”向天甩开她的手,起身欲离去。

“应该去看心理医生的不是我,而是你。不管你承不承认,你心里是喜欢她的。如果不喜欢她,为什么现在喝咖啡不再加糖。我从她的日记里知道,她喝咖啡从来不加糖,因为她说原汁原味才好喝,就像爱情,只要纯真,不管有多苦,她都甘之如饴。”

“胡扯,我的习惯如此。我就是爱玩暧昧,再说了,你们不也是乐在其中嘛。要怪只能怪你们笨。”向天踉踉跄跄的向门外走去。

“依兰,虽然我们素未谋面,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幸福的。放弃这样一个不值得我们爱的人,寻找自己的真爱吧。”梁凤小心的将笔记本放入包内,付了钱也离开了。

依兰呆呆的站在咖啡厅里,看着身边人来人往,咖啡厅很合适宜的飘起了蔡健雅的空白格:‘其实并不难,是你太悲观,隔著一道墙不肯说分享。不想让你为难,你不再需要给我个答案,我想你是爱我的,我猜你也舍不得。但是怎么说总觉得,我们之间留了太多空白格。也许你不是我的,爱你却又该割舍,分开或许是选择,但它也可能是我们的缘分。’

爱情是什么?一个人如果爱了,对方给予了回应,就说这就是爱情。如果对方没回应,便界定为是单相思,变得一文不值。爱情永远都这么浮夸。

“是时候放弃了,向天,我不再怨你了,祝你幸福,也许不久我也可以找到自己的幸福。再见了,不,或许再也见不到了。”感觉自己又要被风带走了,依兰朝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扬了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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