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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爸》

最近很忙,忙的没有时间整理自己的心情。

这几天过的很快,快到来不及伤心,来不及高兴。

新书成绩不错,也算是努力没有白费。

还接了个小活,写了个话剧的剧本。

现如今,勉勉强强能称自己是个作者了。

回头想想,自己之所以能吃这碗饭,和小时候喜欢看书是脱不了干系的。

要感谢的人有两个,一个是我父亲,一个是我师傅。

我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不过他也不老实。

他没什么文化,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还是我上学之后,教给他的。

记忆中,他个子不高,却很壮实,我现在的身高长相和他有五六分相像。

他不老实,是说他爱折腾。

在我很小的时候,他熬过糖稀,收过粮食,开过磨坊。

后来他还做过汽水,卖过牛羊。

反正一直没有消停过。

父亲爱钱,好酒,喜欢书。

他大字不认识几个,却喜欢让我读书给他听。

我们俩都喜欢金庸先生的作品,我看的他第一部作品就是射雕。

当然,也是父亲看过的第一本书。

那时候每天晚上写完作业,父亲就会陪一起看。

我坐着,他躺着,母亲在一边纳鞋底,姐姐有时候也会过来听上一会。

只可惜,他们都不在了。

有时候我就在想,要是他们还在,一家人凑在一起。

那是姐姐应该有孩子了,有人叫我舅舅了。

或者我也结婚了,有了老婆孩子。

一大家人凑在一起,把我写的书,读给他们听。

估计我的小外甥会很骄傲,会和他的小朋友们吹嘘。

我舅舅是个作家。

爷爷奶奶可能也在,老头喝酒,老太太帮我哄着孩子。

这幅画面是不是很美,很温馨。

只可惜,我现在只能在梦里见上他们几次。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要是有的话,我希望十三年前,我跟着他们一起去了。

家庭的变故,让十几岁的我成了无依靠的人,虽然老家的房子还在,但总觉的自己没有家。

记得以前写过一篇短文,里面写过这么一句话。

父母在,多少还可以有点孩子气。

父母不在,就成了无根浮萍,成了没有家的孩子。

那时,我选择辍学,因为家人的赔偿金所剩无几,被人坑,被人骗,学费都交不起了。

辍学后就从家里离开了,那时候的想法很可笑。

出去打工,赚大钱,买了枪,回去给家人报仇。

十几岁啊,哪晓得社会的黑暗,更不知道在外面讨生活的艰辛。

我第一个到的城市是我们那的县城。

因为年龄小,没有旅馆敢让我住,我就去火车站,睡桥洞。

也因为年龄小,一直没有找到工作。

后来就直接坐车去了省城,济南。

那个让我又爱又恨的地方。

下了火车,就被人抢了。

东西全没了,衣服,钱,还有一张全家福。

当时很怕,真的很怕,哭了很久。

哭饿了也就不哭了。火车站睡了一夜,起来接着找工作。

结果和之前一样,没人敢用。

实在饿的不行的我,第一次找人要吃的,也就是讨饭。

有的人可怜我,给个馒头,给碗水。

有的人厌恶,骂一句是轻的,有时候会挨上几脚。

想过回家,可是兜里没钱。

有时候也要不到吃的,三两天吃不上饭就去翻垃圾。

第一吃馊了馒头,啃别人吃剩的鸡骨头。

好多第一,现在想起,挺难受的,真不知道当时怎么熬过来的。

我成了叫花子,一个饥肠辘辘,没事还挨揍的要饭的。

之前总觉得小说里写的丐帮,是真的。

一个个都是英雄汉,都很仗义。

但是真的有吗?

没有,也很不仗义。

我被年龄比我大的叫花子打过,抢过吃的,抢过我捡来的被褥。

我还记得那时候我总爱去医院,因为医院外面有个垃圾站。

那时候把人从家里送到医院,会用被子裹着,人死了,被子就会被丢掉,没有人带回家去。

运气好的话还能捡到衣服,虽然衣服上带着血,或者带着其他的脏东西。

找个地方洗洗,照样能穿。

被人,被狗咬,被同行欺负。

有一次被两个叫花子打断了腿,因为我不肯把要到的一块馊了的猪头肉给他们。

所以,被痛打。

还好我被救了,一个老叫花子。

他总让我叫他爷爷,但是我总叫他师傅。

老叫花子很有本事,会打竹板,会拉二胡,会唱瞎子戏。

可他从来不教我,只是把我带在身边,教我看书写字。

白天热的时候,老头就带我躲在桥洞底下,让我拿石子在石壁上写字。

凉快一些的时候,老头就带着一瘸一拐的我去讨饭。

老头也打我,狠狠的,往死里打。

因为我偷东西。

饿,是我最怕的东西,有次饿急眼了,我就偷了别人家一只鸡,被那户人家的狗咬掉了屁股上的一块肉,还被那户人家给抓住了。

本以为我要被打死,或者被狗咬死的时候,老叫花子把我救了。

带着我养伤,把他好不容易攒的一点钱都给我买药了。

等我病号,这老头就把我狠狠的打了一顿。

他告诉我,人这一辈子缺得东西太多了,不能缺什么就去偷什么。偷到最后,命就没了。

他还说叫花子也是人,不能穿的差,吃的差,就不干人事。

那时候不懂,反正他不让偷,我就不偷了。

老头也爱反垃圾箱,他不找吃的,找书,找报纸。

找到了就让我看,让我读,不认识的字他就教我。

我总觉得他不像个叫花,哪有讨饭的有那么大学问。

想在想来,他的学问真的很大,四大名著,古文野史,唐诗宋词,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

老头还会批八字,《易经》他能倒着背。

其实叫他老头,他那时也就四十多岁,比我爸大点。

跟了他一年多,竹板没学会,二胡不会拉,字倒是认识不少,唐诗宋词也背了几百首。

不敢不背,老头要检查,背不下来要挨揍。

我还学会了莲花落,其实就是顺口溜打油诗。

比如讨饭的时候,要编一些出来,夸一夸路人,一开心就能有个几毛钱的进账。

自从跟了他,很少挨饿,也很少被欺负。

他很能打,我见过他打架,一个人打七八个。

不过结果是,七八个趴下了,他也趴下了。

他养伤的时候,就靠我照顾了。

我也会打架,每次和别的叫花子打架,他都不管,让我自己打。

用他的话说,他帮不了我一辈子,自己的东西,要靠自己的拳头去护着。

说是我和他相依为命,其实是他在照顾我,没有他,我估计不是被人打死,就是被狗咬死了。

过了一年多,我十六岁了。

老头要撵我走。

那天他带我去理了发,洗了澡,还给我买了衣服,最后还把攒了二百多块给了一百。

说是要和我分家。

他帮我找了工作,说来神奇。

有一个郊区的小厂子招工,他和那的看大门的老头是同乡。

他让我去上班,告诉我,我不是讨饭的料,讨饭也没什么出息。

我不去,打死都不去。

老头没打我,只说是,他活不久了,想喝酒吃肉,让我赚钱养他。

这话很管用,我答应了。

记得第一个月工资有七百多,欢天喜地的拿了钱,去找老头。

这老头不客气,把钱都要了去。

在我打工的附近租了个房子,一个月80.

我和他就有了家。

剩下的钱他去买了锅碗瓢盆,买了油盐酱醋,最后还给我买了一双新鞋子。

我脚上穿的是捡来的,大小不一,款式也不一样。

要是放在现在,说不准能引领潮流。

有了住的,有了吃得喝的,老头还是出去讨饭。

我上班,他讨饭,两个人都挺忙。

第二个月加班多,拿了一千巨款。

老头买了酒肉,让我请了一天假,在家陪他喝酒。

那次,他哭了,讲了很多他的故事。

他以前是个老师,是个富家子弟,为情所困,为情所伤。

疯疯癫癫了许久,后来清醒了,不过也成了叫花子,家里也没什么人。

也是那次,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李一言。

一言九鼎之意。

第三个月我赚了九百,老头没买酒肉。

说是把钱给我存起来,将来娶媳妇。

我当时还调笑他,是不是看上哪个大妈了,想娶媳妇了。

我的工资都给他,让他去下聘礼。

他笑了,笑的很开心,夸我有良心。

第四个月赚了一千多,第五个月好像也差不多。

第六个月,赚了一千五。

那时老头就没去讨饭了,天天在家躺着,拿着我给他买的收音机,一听就是一天。

吃肉喝酒,过的很是潇洒。

对此我也很高兴,因为我觉得我在报恩,我能养他了。

可是没等我拿第七个月的工资,他就走了。

早上去上班,他还好好的,等我晚上十一点多回来,他已经凉了。

抱着收音机,坐在床上,脸上还带着笑。

老头给我留了一封信,很简单。

儿子,我走了。

你小子有良心,让我喝酒吃肉,享福了。

没啥留给你的,还要麻烦你一件事。

把我送回家,让我落叶国根。

还有就是,你小子好好做人,别亏了良心。

这世上亏了本,能再赚。

亏了良心,可就亏一辈子了。

还有很多,老头的字很漂亮,话很不中听,除了这些,都是骂我的。

还有他老家的地址。

上班七个月,存了四千块。

全部花在了老头身上。

还好他老家距离济南不远,花八百雇了车,把他拉回去。

花了一千多买了棺材,又花了五百多,买了块石碑。

李一言之墓,孝子余生立。

剩的钱不多,买了点纸钱,买了瓶酒,在坟前哭了。

喝一口酒,倒一口酒。

酒喝完,磕了个头,喊了声爸,离开了。

我有两个爸,对我都很好。

一个给了我生命,让我衣食不愁,让我读书。

一个救了我的命,让我不忍饥受冻,教我做人。

很幸运,也很不幸。

他走了,我再也没有亲人了。

十几岁的年纪,经历了两次生死离别,送走的都是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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