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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七四章 信使

高都守将名叫高顺,他是丁原手下悍将,深得丁原信赖,倾注了极大的财力物力,为其组建全铠全甲、斗具精练的陷阵营,苦心经营3年,才打造出一支不过800人的强悍精锐部队。前些日子丁原南下,为了以防不测,便把高顺留在了高都,万一南下洛阳遭到反噬,也好有高顺接应。

现如今丁原客死他乡,高顺还在苦苦等待丁原归期,更是组织了3000民夫,加固城墙,检查战备,准备依靠垂棘山固守。

现如今各地城破的消息纷至沓来,自己高都城下围拢的士兵也越来越多,但高顺毫不畏惧,他从容不迫,一边派出精骑,向郡治晋阳及洛阳方面求援,一边利用城中的弩、弓箭、刀枪、抛石机等给敌人制造困难。用这种方式的好处是什么呢?人力成本很小,只要敌人上不了城楼,那基本上就没事儿了。

由于花火、乌木两堂一路推进顺利,并未准备攻城器械,所以受阻不前。

高顺又趁浮夸帮众等待天字营援军放松警惕的时候,亲领800精锐伺机出击,给这两堂帮众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还好行云和沙弥及时稳住阵脚,高顺见数百人再也翻不起什么浪花,从容退回城中。

高都、隰县、灵宝三地进攻同时受阻,张磊立即联系白蕤三人,让他们见机行事,不要执着一城一地的得失,又让已经站稳脚跟的陆丰晓谕各县,服从大军接收。当得知高都守将乃是大名鼎鼎的高顺时,张磊当下便来了兴致,点齐19武卫,让赵日把散布于整个河东郡的一千百骑召集于高都城下,便与赵日、徐庶一同启程前往高都。

高都县城三面环山,城小墙高,垂棘山像是一个巴掌一样把高都县城给握在手里,只留下一面城墙作为平日里的出入口。如此一来,即便张磊大军有一万战士,依然是无法大规模作战,只能另想他法。

潘龙已经集结了大军在高都的南门之下,曾经尝试过组织了一次攻城行动,但除了丢下上百具尸体,并无丝毫进展。

潘龙这才扎住大营,准备在夜色的掩护下偷挖地道。

张磊一行顺河东下,到达河阳之后,一路向北,快到高都之时,一员百骑马后背上绑缚着一个汉子,快马朝张磊几人奔来。刚及身前,这百骑便秃噜下马,报道:“将军、主公,这一人鬼鬼祟祟,我亲眼看到他趁夜从高都城中坠绳而下,又入一军之中,之后便一路南下。我看他形迹可疑,便将他捉了过来,准备交予将军定夺。”

“不错啊日天,你早就把百骑布置到这里了吗?”张磊对这个从高都出来,又进过崔群一军的人很感兴趣,真不知道崔群会与高都方面有什么联系。此刻百骑立功,张磊自然是要夸奖赵日的。

“主公,我百骑早就分为十只队伍,先各路军马一步提前扫清路障、打探消息,这是我百骑职责所在!”随着队伍的壮大,赵日对自己的定位也逐渐清晰。

张磊赞赏地点了点头,示意那百骑把那人从马屁股上解下来,交给赵日审问。

那人刚一双脚着地,便开始对着张磊几人呜呜哇哇,赵日一把拽掉塞在他嘴里的破布条#子,那人呲牙咧嘴地活动了一下僵硬的脸庞,才含糊不清地嚷嚷道:“我乃信使,我乃信使!”

张磊看到被那百骑从此人包裹中掏出的若干书信和摊了一地的竹签,不由得哑然失笑,原来这人竟然真是一名信使。

张磊知道,这个年代的信使非一般人难以胜任,一定是信用极佳、被所有人认为可靠值得信任的人才能被推举为信使,担负着所有人的期望,来回奔波,传递消息和财物。

略一交谈,张磊才算了解此人。在高都被围的这种紧急关头,有人趁机出城到不足为奇,难得的是这人胆气极佳、心思缜密,为了穿过重围,竟然主动来到一军营内,坦白身份,并帮一军的士兵也往外捎信。

既然如此,那倒没什么好说的了,张磊一声呼喝,停军歇息的百十号人哗啦啦站了起来,准备再次出发,那献上此人的百骑也是一脸尴尬。

这些信笺早已被赵日翻看,并无什么特殊之处。略感好奇的张磊也拿过来扫了一眼,好多字都拗口聱牙,甚至许多字都不认识,只好让与自己在语言和交流上磨合了多日的赵日充任翻译,这封信的大概内容是:

“黑夫、惊,恭敬的问候亲爱的哥哥,妈妈还好吧,我们兄弟俩都挺好,前段时间哥俩因为打仗分开了几天,现在又见面了。

这回写信的目的,就是想让妈妈赶快寄点钱来,我们出来时候夜里还时常寒冷,这才过了一个月,天气就已经完全热起来了,我们俩现在夏衣还没有着落,收到家书之后,如果河阳的丝布便宜,就从老家那边做好,跟钱一趟捎过来,如果老家丝布很贵,就多寄点钱,我们自己买布做衣服好了。

我们刚拿下了轵县,现在正在围攻高都,时间可能会很长,所以,钱一定不能给的太少。

我俩战场上挣到的爵位下来了吗?将军说我们一个月可以得700钱,那我俩一个月可就能得到足足1400钱呀!应该发到手里了吧。如果没有,也别太着急,将军是不会骗人的,他时常提起我们的主公,据说是叫张磊,对我们这些士卒格外关照。

如果爵位和军饷一并下来,别忘了给送文书的说声谢谢。

好了,就说到这里,回信的时候仔细点,千万别寄错了地方。另外,惊还一再嘱咐我,请大哥代我俩向姑姑、姐姐以及乡里的爷爷奶奶们问好。当然,他到底什么意思,大哥肯定懂得,不管怎么说,一定要叫咱们的新弟媳好好照顾母亲,千万别跟老人置气。如今这世道,大家都不容易,尽力吧。”

赵日念罢,咽了一口唾沫,这分明是家住河阳的一军里的战士,他也许只是数万士兵中的一个普通的角色,但是他有哥哥有弟弟,有姑姑有姐姐,他还有他们几个人共同的母亲,还有自己低到尘埃里的自己的感受。

之所以说是低到尘埃里,因为这封饱含了殷切思念的家书,在如今战乱年代,很轻易就会不知道丢到哪个角

落,从此便长埋地下。毕竟,信使也不是万能的啊!

赵日深有感触,征战在外,那颗坚硬的心一旦被柔软的乡情击中,很容易就使人哀愁。赵日意犹未尽,又拿出了几封来读,有的人叮嘱自己的新媳妇出门砍柴的时候一定不要走得太远,最近大军占领了不少的新地区,能不去就尽量别去,因为那些地方治安都比较混乱;有的人则催家人赶紧寄钱来,再还不上借袍泽的钱,就要死翘翘了。

虽然一军的信件很多,但是包裹里更多的是从高都寄出去的,说到底,这自称信使的人还是为了城中的人才冒险出城的。赵日咕咚咚灌了几大口水,一目十行地看了个大概,随便拣出几封行文简练、字迹工整、逻辑清晰地读给张磊听。

“青云我妻,这应该是我给你最后的信了,我追随高将军被围困高都,援兵久久不至,城中粮食又尽,将军已经杀了他的爱马与众人分食,不知道还能坚持几天。但是我们全军已经抱着必死的决心,只为了尽到我们作为士兵的职责。你已有身孕,不可因我死而过于悲伤,听闻最近多地战乱不止,而我却不能在你的身边护卫你们母子,你不必恨我,只恨这令人无奈的世道!”

“小弟夜生,你一向喜欢听我们陷阵营的军歌,但是我军可能要在此战过后便不再存于世间了,没有办法,即便每一位战士都想要杀死十个敌人以报高将军,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快要吃不上饭了。被围城这近一个月来,虽然条件艰苦,精神紧张,但是我们的袍泽之情更加深厚了,本来当兵是为了混口饭吃,为了给家里补贴些军饷,并无他求,但是来到高将军麾下,才知道有些人口中说的战友情是什么东西。还是希望你此生不必体会到这一份感情,如果能留在家里,好好的娶妻生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这才是实实在在的生活。好了,不多说了,趁着这会儿我还有力气,再给你唱一遍我们的军歌吧:

滚滚的烟尘遮不住火光,雨水打在地面声音像战鼓一样,我们向着敌人发起冲锋,骑兵,步兵,近卫兵,被我们击败,但是我们会再一次被调动,拥挤着向前进攻。来,为了胜利,冲锋吧陷阵营;来,为了兄弟,我们有死无生;来,为了他们,那些和你一起战斗的人;来,为了荣誉和忠诚,让我们冲进敌人的心中。记住他们,那些和你一起战斗的袍泽,记住他们,所有离开了的,在这无常的生命中。”

高都的信件大部分充斥着哀兵之情,不是交待身后之事,就是倾诉相思之情。但是字里行间,这些人没有一个流露出对死亡的畏惧,他们被十倍的大军包围,早都派人去请求援兵,却到现在都不见踪影。更令人绝望的是,即便每一个人的信件里都抱有与敌人同归于尽的决心,他们却要面临被饿死的窘境。

这些人虽然是为敌军,但无不拥有令人钦佩的胆气。

看到张磊听得如痴如醉,赵日念的虎目含泪,这名信使猩红着双眼,梗着脖子大吼道:“我就说了我只是信使,并非间谍或者奸细,送信是我的使命,可否放我回河阳?任务完成之后,我必回高都与高将军同生共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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