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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山中寻宝

大头见我与于兴旺为了一份旧报纸两人挨在一块磨磨唧唧个不停,不满的说:“光凭想象,不去实践是实现不了四个现代化的。”

大头的意思是我们是时候启程了,说实话我并不热衷寻宝,不管这座孤岛里是否真有宝藏存在,既然这么多年都无人能够挖取,证明宝藏并非垂手可得,所谓鸟为食亡,眼前几句尸体已是最好的参照物。可要想说服大头不去搅和这趟浑水,他肯定不愿意,而且我也决定把这这做为一条寻找父亲的线索。

想到一句话:“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我苦笑一声,站了起来,“走吧。”

大头赞许地点点头,催促另外两位伙伴动作利索一些,我把于兴旺身后的背包转到自己身上,叮嘱大家:“照地图所示,我们现在的位置还在岛屿的边缘,进去还有很长一段山路,大伙小心一点。”

大头笑道:“根据大头定律,有专门地图的宝藏绝对不是普通的宝藏。”

刘旭笑问:“何以见得?”

大头敲了一下他的脑袋,“笨呀你,你见过谁把几块银子放在坛子里,端到后面的菜园子埋起来还特意去画一张地图?”

刘旭揉了揉脑袋,欲待反驳,大头转身一把抢过我手中指南针,皮笑肉不笑的说:“这次就由我做主好了。”又向刘旭一扬手,高吼一声:“呦,兄弟们新的考验来了。”

于是我们开始根据地图上的线路在山岭中跋涉,尽管我们爬上了几十米高的悬崖,其实这里只是山体的一片断层,越往里走地势越高,周围全是葱郁翠绿的热带植物,林中奇花异果不计其数,大多果子颜色艳丽,看着喜爱,却没人敢咬一口。脚下是一条崎岖不平的道路,忽低忽高,障碍物之多超出想象,很多地方我们需要手脚并用才能过去。

走了一大截路,大头见前面路况没有丝毫好转,埋怨道:“不就几个破钱,藏的这么深干吗?反正最后仍是难逃转赠他人的命运,何不大大方方,干干脆脆让人来拿。由此再次证明,有钱的就没有大方的。”

大头唠叨个没完,我忍不住取笑道:“你也太健忘了,枕头边的七条金子忘了是哪位有钱人给的吗?”

“那不算,那是等价交换,充其量算个大方的交易。”大头讪讪的笑道。

走的筋疲力尽的于兴旺上气不接下气的说:“我真羡慕你们,还有余力说话,我想告诉你们的是,自古以来取经路上就没有容易的。”

地图上指引的这条道路走起来的确很不容易,又不敢擅自更改线路,一伙人埋头前进,于兴旺渐渐体力不支,在最后面艰难的跟随着。

我喊住大头,让大伙原地休息,也不敢停留太久,就一根烟的时间再次挥手启程。不是不体恤于兴旺,而是我们必须抓紧时间,赶在日落之前找到一块相对空旷的地方,在这种原始丛林,夜幕才是对我们最大的考验。

又走了约莫四十来分钟,我们总算穿过了狭窄山路,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墙岩壁,岩壁下方有一块三十多平方米的空地,空地上乱石林立。

这里用来过夜并不合适,也不符合我心中要求,我走到岩壁跟前想找找有没有洞穴之类的隐蔽地方,不过很快就失望了。站在最高的一块岩石上,往前眺望,只见一条蛇形小径没入密密麻麻地树林,也不知哪里是个头,此时天色全然暗下,只能退而求其次。

“看来今晚只能将就了。”我苦笑宣布。

大头毫不介意,跳入乱石堆,把能搬动的石头往外移。我卸下布包上去帮忙,不多时两人腾出一片平地,周边包围着一层石头,大头热呵呵的指着床大的空地:“事在人为,瞧,以地为席,以天为被,怎么样?”

我笑道:“这样还不行,我得去寻先柔然的东西垫着下面,还得再生一堆火。”

大头掏出托卡列夫手枪,又抽出匕首,“我去找点吃的。”

刘旭急忙穿上鞋子,跑过来喊道:“我跟你一起去。”

“带上小恩,”我向二人喊道:“别去太远,实在找不到就随便吃一点。”

用来铺地的嫩叶漫山遍野,我与于兴旺来回搬了几次把地铺上厚厚一层,躺在上面试了一下,基本能缓解掉碎石的磕碜,于兴旺又去砍下四张大叶子,用毛巾擦干叶子表面的水分又铺了一层。睡觉的地已算完成,接下来就是寻找柴火,木头此地肯定不缺,缺的是干燥的引火草,由于昨日下过暴雨,林中湿度很大,找来的枝叶野草很难点着,就算偶尔烧着一小点,不一会就灭了。

“看来得削一些木絮出来。”我从柴火堆里挑出一根老树枝,剥开粗糙的外皮,然后用刀一片一片的往下削,削出来的厚薄当然没木匠师傅手中的刨具均匀,不过足够用来引火了。

其实我还有另一个法子,就是我们包里带着一瓶白烧,这种白烧全是我们岛上居民自己酿造,口感火辣,酒精度很高,用来引火也能起到非常不错的效果。不过这是大头的最爱,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暴殄天物。

篝火架好后,我看地上运来的柴火也足够烧一晚,就让于兴旺守在这里,自己拍拍手起身去找大头二人,没走几步迎面相遇,大头走在前面,刘旭跟在后面,双手抱着一头气绝的豪猪,刘旭包的有点吃力,倒不是豪猪的重量,主要是他的头要使劲的往后仰,避免被豪猪棘刺碰到。

豪猪我打小就吃过,它的肉鲜嫩味美,远比家猪好吃,刘旭手中的豪猪怕不下三十斤,就算掏干内脏,砍掉猪头也能留下十来斤,看来晚上又有口福了。

一头豪猪殆尽,饭饱酒足,我与大头、刘旭三人安排好夜晚留值轮次,大伙便相续入睡。

一夜无话,平安到天亮。第二日初晨,胡乱吃了一点,我们便早早动身。地图上看似不长的一段路,想不到走起来这么劳累费时。我一边往前赶路,一边庆幸昨日幸好没有盲目赶路,已经走了一上午了,竟然还没走出林子,若不是手持地图,还真以为自己迷路。于兴旺心细,保险起见仍然叫刘旭一路上做标记。

直到中午时分,我们总算走出这段令人恼火的树林。一出林子,眼前一片开阔,原来我们已经站在了山的最顶端,令人窒息的密林已然不见,换成一大片面积的高山草甸,前方一览无余,没有挡脚遮眼的树叶,心境顿时阔然。草甸中央有几只梅花鹿和斑羚在悠闲的啃草,跟头不高,见到我们也不惊慌乱窜。

大头舒展双臂,拉了个长腰,掏出地图,看后指着草甸另一处山头:“只要从那边翻过去,宝藏就属于我们了。”

于兴旺一屁股坐在树墩上,累的连话都不愿多说一句。我回头问刘旭:“包里还有多少食物?”

刘旭道:“就只剩几张烙饼,水全喝光了。”

看样子没个三五天,我们是回不了船,我叫刘旭把最后几张烙饼包好,不到万不得已不要碰它,接着把目光投向斑羚,看来接下去几日的口粮得靠它了,至于水我倒不担心,这么大的一个岛礁还怕找不到山泉。手一扬,叫过大头,二人各拿一把枪蹑手蹑脚的朝斑羚包围过去。

其实我们真不需要这么小心翼翼,草甸中间的斑羚也不知道没有危机意识,还是觉得我们面善,这么**裸的杀气都没震慑到它,感觉到我们向它逼近,却只懒懒的看了一眼,又接着吃草。这样最好了,我心中欣喜不已,免得我们又要多付出体力追赶。

“嘭”,我的枪法实际上比大头来烂,若不是这次出门,以前连扳机都没扣过。但这一次我很有信心,就那么十多米,目标身体又大,这要是都打不中,就直接回家挖红薯得了。

被我子弹射中的斑羚一枪毙命,倒在草甸上死不瞑目,瞪着比铜铃还大的瞳孔无辜的望着我跟大头,仿佛在生命最后一刻仍想不明白自己好端端的吃着草,没招谁惹谁,怎么招此横祸。其余几只斑羚与梅花鹿迟疑了一下,才撒腿逃窜,反应真够迟钝的。我不是视动物生命如草芥的,更不是嗜杀成性的人,眼前这只斑羚已足够解决我们一天口腹,自然没追过去的必要。

我让大头找一块草少的地方生火,自己则取出开山斧,低声说了一句:“对不住了。”手起刀落,麻利的剁下它四条腿,一条扔给小恩,找了一根细藤条,将剩余三条腿捆好,等下好带在身上以备不及之需。接着就是开膛破腹,剥皮去头,掏干里边内脏,甩在一边,穿在一根木条上直接让刘旭拿去烤。

条件恶劣,没水清洗,只能血迹斑斑的架在火上烤,烤了一会,斑羚身上的血渍被冒出来热油融化,看上去舒服多了,半个小时后,香喷诱人的烤肉出炉,尽管少了作料,四人早已饥肠辘辘,一阵风卷残云,把半只斑羚肉填进肚子,肚子是舒服了,嘴里却口渴的不行。(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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