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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神秘晶体

“这长剑,完好,无需修复。”秦暮沉声说道。

秦暮话音刚落,就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大殿上。

“啪啪啪”书生在画卷中拍手道,“好,好,好!我终于完成主人交代的任务了!”

书生说着话,眼中露出了欣喜之色,竟还闪着泪光。

“谢谢你,孩子,我终于解脱了。”书生看向秦暮,柔声说道。

秦暮一脸的疑惑,看着书生,书生一笑,解释道:

“我只是临仙大陆的一届书生,当初,我所在的村子被屠,恰好被经过的主人所救。

主人是临仙大陆修道宗的人,听闻修道宗被灭,赶了回来,恰巧救了我。从此,我便跟着主人四处游走。”

“等,等等,你说,补天灵尊是修道宗的人?”秦暮惊讶地说道。

“对,你知道修道宗?”书生问道。

“冒昧地问一句,补天灵尊的名讳为何?”秦暮并没有回答,反问道。

“秦晔。”书生说道。

秦暮一时间说不上话来,秦晔是他的一位先祖,不过,他只是当初宗主收的义子。

这秦晔不仅修复天赋极佳,修炼天赋也很好。但是,当他达到临仙大陆最高境界的时候,就无故消失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现在想来,当初秦晔应该是去了凡尘界,至于为什么没有回来,秦暮也不知道。

“你,怎么了?”书生问道。

“没,没事的。”秦暮回答,他并没有说出来,毕竟这个相当于他的秘密,连至亲之人都不能说的秘密。

“在三千年前,我就开始跟随着主人了。我本就没有修炼天赋,但主人对我很好,帮我报了仇,还给我各种灵物。

我修炼有成,还是一直在主人身边。两千多年前,主人被他的兄弟刘健偷袭,身消道死。

主人并不希望修道宗的传承没落,让我们几个追随者带着传承,分别前往了几个大陆。

其他的追随者都已经完成了任务,解脱了,只有我,一直都找不到传承者。

如今,终于找到了,我也能解脱了,在这里的两千年,太无聊了。”书生并没有计较秦暮的反应,继续说道。

秦暮没有想到,自己最后得到的,居然是自己家的传承,虽然有些好笑,但是,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

书生手一挥,将一本书送到了秦暮面前,秦暮接过来,翻开的第一页上写的就是--修道宗,三个大字。

秦暮左手托着书,右手有些颤抖地轻轻抚摸着这三个字。

他继续翻着书,书上第一页就写着:本尊名为秦晔,乃修道宗第一百零九代宗主的义子,灵号补天灵尊。

本尊被奸人所害,恐传承不复,特留下此书。望传承者将我修道宗的传承,发扬光大。

我修道宗的修复术,比之凡尘界的也不差分毫。

所以,本尊将修道宗的修复术与凡尘界的修复术融合,并略做更改,即使没有觉醒眼眸,也可成为修复师,望后者仔细阅读。

秦暮看到这里,并没有继续翻下去,他把书合上,放回麒麟护臂中。

看来,自他死去,再到转世重生,已经过去了三千年了。原来临仙大陆,也是凡尘界的下属大陆。

之前,他还想过回去看看,但如今,三千年过去了,结识的朋友早已不知道轮回了几世,仇人的名字也早就被刻在墓碑上了,那里,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了。

不等秦暮继续感慨,见他收起书,书生就继续说道:

“由于你第三轮试炼完美完成,你现在除了可以拿走主人留下的宝物外,还可以,再从之前的宝物里,任选两样。

在你去往凡尘界前夕,还可以再来这里,将其他东西全部拿走。”书生说完,将一枚拳头大小的红色晶体给了秦暮。

“由于你是最后一个接受传承的人,主人留下的至宝,也就只剩这一个了。

我大概跟你说一下这个至宝。这至宝当初就连主人,也没有弄清楚,它是做什么的。

主人杀死一只妖兽,把这枚晶体放到妖兽尸体上,都能将尸体的血肉精华以及灵晶全部吞噬,还能反馈给主人极其精纯的灵气。

而且,如果将灵气灌入到晶体中,就会在主人身上形成一层红色的铠甲。

这晶体吸收的尸体越多,所形成的铠甲也就越坚固。主人总感觉它还有别的用处,可惜主人已经没有机会再进一步研究了。

我希望你能好好研究这枚晶体,它会带给你很大的好处。”书生交代完,就让秦暮去第二关的宝物里,再次选择两个东西了。

剩下的宝物里,还有灵空舰、光影斗篷、衍灵焰、落仙笔。

秦暮很喜欢那个灵空舰,灵空舰是补天灵尊秦晔在一个古迹里找到的飞行灵物。

在凡尘界是有类似物品出现的,被称为灵气飞舟,速度慢,体型大,而且,低等级的灵气飞舟是没有护罩的。

这样看来,这个灵空舰是很珍贵的。有了这个东西,在出行方面,一定很轻松,还比较安全。

而且,一旦拥有了灵空舰,那他就可以拥有飞行的能力,这真的很有诱惑力。

但是,这灵空舰,需要灵石作为能源。在封灵大陆灵石是一种很稀有的宝物,不可能用来作为能源。

反正,去凡尘界之前,还可以再来把它拿走,目前倒是不着急。

秦暮想了想,选择了光影斗篷和衍灵焰。这个光影斗篷和匕首,可真的是绝配。

拥有一种强大的焰种,是好的修复师必须具备的。他在熔炼武器和炼制丹药时,必须使用火焰,强大的焰种可以大大提高成功率。所以秦暮选择了衍灵焰。

“你就在这里把这几样宝物这些炼化了吧。”书生见秦暮选完,就对他说道。

“好。”秦暮应道。

“这个光暗斗篷和麒麟护臂一样,只要将精神印记烙印在其中就可以了。

那个衍灵焰,需要用灵气包裹住,然后吞下它,这样,就可以让衍灵焰为你所用。

至于这红色晶体,需要你的精血,方可认主。”

秦暮按照书生的解释,将精神印记烙印在光暗斗篷上,然后,收了起来。

秦暮接下来,拿过那个神秘晶体,翻来覆去地看了看,这是个多边形的红色晶体,也没看出是什么东西。

他轻咬舌尖,逼出一滴精血,滴在红色晶体上,一种莫名的联系建立在他们之间。

一个人身上好的血液,被称为精血。其中最好的血,乃是心头之血,不过,并不需要真正的开膛破肚,挖出心脏来滴血。

一般而言,人们会刺破手指头,滴出鲜血。常言道:十指连心,这样的血,也是心头之血。

不过,秦暮并没有这样,他只是咬破舌尖,口中蕴含一口精血。

人想要表达自己的想法,首先要用心去思考;其次,开口搅动舌头才能说话,将自己的心意表达出来。

同时,吃也是要用到舌头。人是铁,饭是钢,吃饭关乎人的性命;同时,服用丹药等灵物,也同样要用到舌头。

因此,舌头上的血,也是心血。更因为,舌头柔软,更具有活性,比手指头上的血,更为鲜活,更加温润。

很少有人知道,而且就算知道,也很少有人用。因为太疼了,舌头不能包扎,而且还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它。

秦暮希望尽力将事情做到圆满,所以,一旦用到精血,他都会选择舌尖之血,当初契约云望、星遥、臭宝和墨眠的时候,秦暮都用的是舌尖之血。

这枚晶体,被补天灵尊视为珍宝,而且它真的很神秘,既然要用到精血了,那痛一些就痛一些吧。

这点小小的疼痛秦暮还是能忍受的。当初爆体而亡时,虽然只是一瞬,但那种痛苦,秦暮现在想都不愿意去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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