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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十九章,格杀

不管成功与否,毛仲的人已经弹身而起,箭一样射向了最前面的那个清兵,速度之快,匪异所思,砰的一声,那清军的脚踝就被重重地踹到,整体的麻木感和闪电般的筋脉刺激,使他不由自主地向着旁边摔倒。

这是毛仲预计里的方案,在特战大队里,他为此不知道进行了多长时间的训练,总算能够满足恶魔教官的要求,当然,到了后来,已经不是满意了,毛仲出色的体能和素质,已经让所有的士兵和教官叹为观止。

就连现代特种兵都感慨的动作要领,要对付古代侧重个人武技时代的精兵,结果很难预料,但是,如果加上了偷袭的前提,事情就明朗化了。

清军不是生手,就在摔倒的一刹那间,还奋力地朝着毛仲的方向劈斩了一下,使他的下一步动作受到了一定局限。

雪光闪烁,寒风刺骨,寂寞的章丘城头,杀机四伏。

毛仲迫不得已,放弃了连贯性的攻击,只得顺势将三棱锥捅进了士兵的胸膛里,那个位置,是心脏的地方,一点儿的偏差都不会。通常,只要这个地方直接被刀,那么,即使再强壮的人,也会因为瞬间的疼痛而下意识地将双手掩护那里,而鲜血的喷射,内压力的急速减小,都将吞噬掉人们正常的能力。

毛仲夺取到了士兵的军刀,沉实的军刀一旦到了毛仲手里,就有了别样的生动。

事实证明,毛仲的第一步攻击是有效的,那飞驰的三棱匕首,正击中第二名清兵的咽喉,锋利的匕首能够对清兵造成多严重的危害,并不是毛仲考虑的,事实上,只要能够造成阻止和停滞的作用,就相当不错了。

其余两名清兵也不是好惹的,突然的变化使他们稍一愣神,就立刻明白了危险,但是,老兵就是老兵,那是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经验总结,根本没有退却,反而进一步加快地进攻,两把单刀一左一右,插向毛仲,笨拙简单的动作,犀利的速度,带着死亡的气息,将毛仲包围了。

毛仲对这气息是熟悉的,不仅仅是刀气,剑气,箭弩的气息,还有硝烟的味道,其实,对于直觉敏锐的老兵来说,每一种东西都有它特有的气息,能给人带来不同的震撼。

清兵们其实在毛仲等人预先埋伏于雪堆下时,可能就有预感,老兵们的经验是很可怕的东西,虽然不能明说,却有很厉害的预见性。不过,毛仲等人反穿皮袄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缺陷,可惜的是,吊桥的存在,最终还是使毛仲选择了借助攀登,而清军就是在这时发现毛仲的,没有人会想到借助吊桥攀登,因为他很容易造成吊桥的震撼,摇晃,一百多斤重的人,肯定能叫沉重的大吊桥发出难听的嘎吱声。而且,铁索上的动静也不会小,毛仲偏偏选择这些,已经让清军非常震撼,当他们观察铁索以侦察毛仲时,非常小心。

清军绝对不相信只有一个人来攀登吊桥和城留言,通常,只有大规模进攻偷袭时,才有可能这样,所以,清军将主要的注意力放到了城下而不是毛仲这个率先登顶成功的人。

这就便宜了毛仲。

雪地里的翻滚,因为月光骤然又被云层吞没,一刹那间的黑暗,显得很浓郁。身披雪白羊皮袄的毛仲,尽管在清军的视野之内,却又忽然一闪,离开了那个位置。

两名清兵骇然一退,希望能够阻止这名狡猾敌人的进攻。同时,改捅插为朝地面连刺。

毛仲的弹跳能力是超级的,从地上拔地而起,斜着几乎四十五度角弹出去,是困难的。而他,做到了。所以,两名清军被震慑得步骤大乱。

左面的清军稍微安慰了些,因为,这个鬼魅一样的敌人,忽然用刀砍在了自己的刀刃上,对于老兵来说,这意味着安全。

当然,他是安全的。不过,另一个家伙却倒了大霉。

毛仲闪跳的速度惊人,甚至赶在了两人的意识之前。那个右面的清兵,正在乱捅军刀的前夕,不,应该是在乱捅的过程中,忽然感觉胸膛上一凉,随即,浑身上下充斥的力气,神奇地象捅漏了大口子的皮球,迅速消失了。

老兵的身上,有无数伤痕,不过,他却从未体验过这样深重的灾难,那种刺骨的麻凉,好象从雪地里涌来,一起迸射进了他的胸膛里,将他冻僵了。

他感到自己的胸膛里发出了哗啦啦的响声,不不,那是错觉,显然不是,因为,他的力气和鲜血的流淌泄漏之快,简直让他难以置信。

就在那中刀的一瞬间,他就丧失了继续作战的能力,顺势一软,双腿弯曲,前面跪坐了。

毛仲站起来。

清兵也急速地向后面倒退两米,两人正面相对。

在阴森森的暗雪之夜,十数名清兵正依托着城墙,敏锐地观察着下面,而这边,四名清兵已经被可怜的被包围的明国奸细给崴掉了三个。

两人的目光,冰凉地对峙。

毛仲一转身,朝着城墙的内里一面飞身纵下。

非常珍惜尊严和面子的清军老兵,并没有及时地呼唤其他人,而是很得意地将军刀挥舞着,向着城墙内壁观察,他希望看到这个勇敢的鬼魂一样的明国刺客,是如何无畏地跳墙死亡的。三丈高的城墙,就是有厚厚的积雪,也绝对要重伤的,折胳膊断腿,都是最寻常的结局。士兵相信,这个家伙终于胆怯了。竟然愚蠢地选择了自杀。

忽然感到一丝的不妥,清军士兵在凑近了城内垛的时候,下意识地将军刀挥舞着,这家伙既然能够徒手空拳攀登城墙和吊桥。就一定有非常的技能,也许,他能摔不死?

将脑袋伸出下面观望的一刹那间,这清兵看到了一幕奇异的景象,一道寒光在他的眼前无声无息地弥漫而来。

毛仲就悬挂在城垛下,等待着好奇的敌人,这种好奇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的,而且怎么的经验和教训都无法改变,这也是他算计敌人的一招。

鲜血,喷灌得毛仲满脸都是。

伤口在脖子,脖子的长短和人们的好奇心大小有直接关系,正比例的关系,毛仲改用三棱锥,几乎将那家伙的脖子完全切断,耷啦着横在城垛上。

毛仲一腾身,又回到了城墙上。

四名包围自己的敌人,就这样惊险地送掉了性命。

毛仲微微喘息。

清军的素质果然高,如果是明军,或者是新军,一定被一两个敌人惊得乱喊乱叫了,那样的话,虽然也可以惊醒大家来对抗,可是,最直接最常规的效果是,将全军惊扰,人心大乱。

不过,清军的训练有素,反而对毛仲很有利,因为,敌人分工协作的时候,太过自信,其余的士兵很少注意到这里。

毛仲喘息一定,就纵身而上,瞄准近前的清军背后,就是狠狠的一刀。

无论明军的铁甲,还是清军的多重甲,都是有漏洞的。如果急切之间无法攻击的话,精确打击的效果就大大提升。

几乎是庖丁解牛的才能,也许有炮丁解妞的技艺,毛仲的匕首,在敌人的甲胄间隙透入,狠狠地一搅拌。

他攻击敌人的腰部柔软地带,里面的脏器可以轻易被毁坏,而且,受伤者通常会暂时失去战斗力,这才是最主要的。

毛仲并不喜欢一击毙敌,那是轻松时刻的做法,在危急时刻,能够迅速制服敌人,就是最大的胜利。

在城楼上观察下面的清军中,从东面数是第三人,他忽然听到了这面有声音,忍不住无聊地往这儿看了下。

确实是无聊,在他的印象里,以四名老兵的严阵以待对付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偷袭者,那是绰绰有余的。他刚才就听到了一些响动,以他的理解,不用说,是那几个家伙在砍杀敌人,他心里还一直愤愤不平,那个领头的十人队长,为什么不分派自己去围捕这个敌人呢?那时,他绝对不会轻率地将敌人砍杀,而一定要将之逮住,好好地施展自己分筋错骨的能耐,施加严酷的刑罚,是他最喜欢的。由恐惧到麻木,再到喜欢。他已经从数十名明国军人的尸体上找到了乐趣。

在他即将转移脖子的瞬间,感到了一股巨大的力量,迫使他的脖子做了一个非常过分的动作,远远地偏离了正常的目标,于是,他能够倾听到一个清脆的骨头折断的声音。这时,他才发觉,自己的两耳附近,有两个力道悄然地来,又悄然地去了。

笨重地倾倒在雪地上,就在眼前黑暗的时刻,老兵发现了那个半白的身影,诡异地在城墙上闪烁,一连数下,以同样的手法,将城楼下城垛口附近守候的清军官兵的脖子扭断。

他是谁?这么厉害啊?

脖子的折断,使他无法起来,而断裂出来的骨头碴子,竟然刺进了他的气管,于是,他被动地发出了咳嗽的声音。这声音是如此地响亮,却没有人能够听见!

怎么回事儿?臀部的失控感,随着他的意识流逝渐渐地轻微了。最后,他还能嗅到那熟悉的恶味。(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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