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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七三章、弃剑于崖

纵使孙吴复生,韩信再世,亦对临阵投降的结局无可奈何。

朱桓与孙韶也同样,看到这片呼喊“愿降”的汪洋,满目凄然。

他们短尾求生的谋略,成功了。三万有余的大军,仅剩下“杀狐军”和朱桓的三千部曲,没有喊出投降。也意味着,他们的粮秣足够吃到益阳城。

但计谋的失败之处,则是太过于成功。

两万大军死伤无数,临阵投降无数,却没有对狡狐的将士造成半点损耗。他们在撤回益阳城的路途上,依然还要面对曹军的追击。

或者说,现在就要面对曹军的逼迫。

“呜~~~呜~~~~”

曹军的大营,已经有凄凉而低沉的牛角号传出。前来追击江东中军的兵马,已经在整阵列队,即将杀出。

“唉....”

朱桓深深的叹了口气,不等压阵的孙韶派人前来禀报,就让兵卒们带上粮秣,往益阳城撤退而去。

在撤军的路上,孙韶看到全琮的脸上落寞,便出言安慰了句,“都督,我等粮秣充足,将士也皆是精锐,可且战且退!彼狡狐就算来追击,亦不敢大举来袭!”

只是他的安慰,对朱桓而言,没有半点用处。

这样浅薄的道理,朱桓怎么可能不懂呢?

他的忧愁,是回到江东后,如何面对孙权?未来将以何种面目,面对江东的同僚们呢?

能接替周泰成为濡须督,说明吴王孙权对他的信任与器重,非同一般。而且,此次驰援,又让他力压同级的全琮成为主将!

结果呢,他却一场耻辱的大败,来报答君主的委以重任....

“嗯,某心有计较。”

朱桓点了点头,便对着孙韶露出了一个苦笑,“公礼乃宗室大将,亦是我江东后起之秀,当勉励之!未来为我等此败,报仇雪恨!”

额....

孙韶闻言,脸上有点郝然,有点伤感。

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能说些什么。最终,只是很恭敬的行了个礼,便转身离去。

他知道朱桓为何要叮嘱,以后让他来雪恨,而不是自己亲自来。

此次大败,肯定要有人来担责的。

朱桓身为都督,在责难逃。就算吴王孙权对他再爱护、再器重,也要依着法度将他的官职给撸下去,给群臣一个交代。

也给阵亡的兵卒们,一个交代。

而且,朱桓年近五旬了。他此次被追责降职,想等到再度启用成为一方都督,也没有这个时间等到了。

或许,到时候回到了建业,某再向吴王请罪吧。

就说是某一意孤行,将此次大战给带去战败深渊的,让都督少受点责难。毕竟某还年轻,又是宗室大将,再度起复的时间也不会太差,等得起。

孙韶离去的时候,暗自下了决心。

就是很可惜,狡狐陈恒将他揽罪的机会,都给剥夺了。

曹军的追兵,分成了两波,形成了落差追击的效果。让他们溃败往益阳城的路途上,得不到瞬息的休息时间。

尤其是五溪蛮王沙摩诃,他的部众都是常年呆在武陵郡南部,对地形熟悉无比。经常会抄小路斜插,来个出其不意的袭击。

不光兵卒掉队者无数,就连战死者,也是每天都在增加。因为他们还不得不分出一部分将士来断后,让其他人能顺利返程。

这个时候担任断后的,就是死路一条。

而在即将离开荆南地界的时候,王平与张嶷引两千兵卒,和狡狐的追兵来了次前后夹击!

是的,王平和张嶷。

他们就是袭击始安城,将江东粮秣全给烧了的队伍。

在将江东军陷入绝境后,他们又遵照狡狐早就下达的命令,前来武陵郡与衡阳郡交界处,潜伏起来。坐等江东军的溃败经过,来个以逸待劳!

可以想象的,原本就被追击得疲惫不堪的朱桓与孙韶部,面临前后夹击的后果,是何种的崩溃。就算是“杀狐军”与朱桓的私兵部曲精锐异常,也无法抵御。

是故,他们在拼死厮杀后,只剩下两千余人逃回益阳城,也不足为奇了。

孙韶想为朱桓担责,也担当不起了。

因为这样的战果,他自己本人也注定了要被撸掉官职,雪藏好久。

而狡狐,在与王平张嶷部汇合后,只是稍微做休整,便发兵往益阳城而来,于城外十余里处落下营寨。等着后方受降的法正部赶到,便将江东在荆南的这个战略要地,给拔了!

刚好,夏侯儒的全军覆没,江陵城被夺的消息,也传来了....

随军的夏侯荣,对那个场景,记得很清楚。

当时,他的姊夫狡狐陈恒,正带着他站在益阳城外的山崖上,俯瞰天地万物,思索着如何攻破益阳的城墙。

斥候们带来了消息,狡狐陈恒当场就默然,昂头向天,闭目长叹。

这么一站,这么一闭目,就是半个时辰。最后,将腰侧的佩剑撤下,狠狠的插进了砂石中,转身离去。

是真的离去。

他只带了自己几百部曲,一刻也不停留的往南中去了。

麾下直属的精锐五千部众,让傅佥领去了秭归城驻扎;而法正带着沙摩诃部、王平张嶷部退回了武陵郡南部驻守。

陆逊带领的援兵,赶到益阳城,听说了此事,也直接让各部军各自回驻地。

“彼狡狐,不会再攻荆南矣!”

他是这么说的,没有给出解释。只是安慰了朱桓与孙韶,让他们赶回建业。还让斥候,带他前往了狡狐弃剑的山崖上。

来到悬崖上,果然看到一柄佩剑直插于沙石中,入土半尺有余。在夕阳的照耀下,孤孤零零的拖了好长的影子,倍显寂寥。

彼狡狐者,能征战数十年而百战不殆,果然是有门道的。

这是陆逊看到佩剑的第一反应。

他看到了那柄佩剑的剑鞘,十分简朴,只是用兽皮与铁微略加工而成,无金玉佩饰,无浮华之风靡。而从剑柄磨损上看,至少是用了十余年。

试想下,身为征南大将军,就连常年随身的佩剑都如此简朴,也让人不难猜到,陈恒平常必定是与兵卒同食同住。

尽得兵卒之心,让人为之死不旋踵。

微微向前两步,陆逊把手放在剑柄上,轻轻的将三尺青峰抽出。

剑身如一泓清泉,寒芒婉转而冷冽。唯一不足之处,便是两侧剑刃有些小缺口。

唉.....

陆逊又是忍不住叹了口气。

尤其是他腰侧的玉佩,在山风拨弄衣摆下,正轻轻的击打着自己镶满了金玉与珍珠的佩剑。那个声音,让人心生自愧,也让人心生敬佩。

将剑身归鞘,陆逊后退了两步,拱手致敬。静默而立,许久,终于伴着幽幽叹息,将疑问说出口。

“世之狡狐,弃剑乎?亦或弃志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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