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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苟富贵,勿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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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上元节, 未婚夫王宁提着一盏兔子灯, 在胡家书坊门口等她。

南京风俗, 上元节夜里, 连续三晚都不用宵禁, 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着灯笼, 走街串巷, 彻夜狂欢, 城里还开放了部分城墙,容许百姓登上城楼,观赏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种浅蓝色, 在月光下, 变成了白色, 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一身孝。这种颜色会给人平添三分姿色,不过, 当全城几十万人都这样穿的时候, 撞衫不可怕,谁丑谁尴尬。

那时候的胡善围觉得, 全城的男人,都不如那个在月下提着兔子灯的男人适合穿月白色。

游街的时候, 路边的摊主热情推荐各种玉器首饰,她选了一个最便宜的玉簪,只花了半吊钱。

她有她的自尊, 不会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钱。除此以外,她还买了点心,要未婚夫捎给未来的婆婆,作为回礼,不沾对方一点便宜。

他亲手给她簪在发髻上,说:“等以后成婚,你可不能再这样客气了。”

她淡淡一笑,“难道我插戴这个不好看么?”

他说:“好看,清丽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着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觉得你比水仙还好看啊。

那个廉价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饰。那晚在藏里,混乱之际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过,果然玉通人性。

人没了,玉碎了。

万万没有想到,沐春会给碎裂的玉簪“收尸”,并且融了黄金,重新修复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于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厉害,工匠并没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状,一双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头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状,并用金丝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盏的水仙花。

脱胎换骨,可以说是连亲妈都不认得了。

原来,有人在乎,有人挂念着她。

胡善围心头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转念一想,我马上回宫,去见皇后娘娘,向皇后请旨,追查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正如毛骧所言,此举风险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离间天家骨肉,杀头的罪名,沐春立志将来封侯,为了博前途,正在鹰扬卫修理那些刺头,揍别人,也在挨揍,还要说那些混账话,做那些下流猥琐的动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后果,不要连累旁人,何况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围的手在袖子里挣扎片刻,决定放手。

她违心的说:“不要随便拿一个金镶玉的水仙簪哄我,谎称是以前摔坏的。何况,戴着乌纱帽的发髻,早就不适合簪花了。”

乌纱帽下,仅仅只能容得一个最简单的木簪或者玉簪。选择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观,并非她所求了。

胡善围拒绝了沐春的示好,回宫。

沐春站在锦衣卫衙门外发愣,过了一会,疯狂的踹门。

纪纲开门,放沐春。

沐春问毛骧:“为什么善围姐姐从你这出去,脸色就不好看?你们是不是欺负她了?或者又想出什么贱法子,赶她出宫?”

毛骧喝着茶,“别想再讹人,她进来的时候脸色就不好看。至于我赶她出宫,更是天方夜谭。她以前是个八品女史时,我尚且动不了她,现在她连升两级成了红人,我怎敢随便动她。”

沐春问:“那善围姐姐为什么不高兴?”

毛骧说道:“不管你的事,你早就不是锦衣卫的人了,纪纲,送客。”

沐春心中充满疑问,不过很快,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因为马皇后下了懿旨,命女官胡善围远赴西安,问责秦王妃,与□□一起寻找刘司言一行人的下落,并且命锦衣卫派出精锐随行。

果然,如毛骧预料的那样,马皇后派出女官为代表,把矛盾控制在婆媳关系的范围内,不至于上升到中央和藩国,一样能达到目的。

从外人来看,是婆婆赐书,教训儿媳,结果送书的中间人在藩地上出事了,婆婆不高兴,又派了一波人去问责,问的也是儿媳,和儿子无关。

事关紧急,若刘司言他们还活着,耽误一日,就危险一日,明天一早就出发。

宫里现在还穿着秋天的夹衣,冬衣还没分发下来。梅香把自己最好的棉衣送给胡善围,“听说西北寒冷,十月就会下雪,老师进宫时什么都没带,这是我去年发的棉衣,还没上身,老师拿去穿。”

胡善围进宫时连双鞋都没有,梅香亲手验过她的身。没曾想两人成了师徒。

胡善围并不推辞,收在箱子里,叮嘱道:“你不用挂念我,专心读书,年底岁考,一定要考中女秀才。”

范宫正送来手炉,暖耳,里外发烧的毛皮靴子等御寒之物,说道:“你要记住,藩王府虽然尊贵,但你是皇后派出去的女官,代表皇后和皇室的体面,能争便争,争不过,也不要逞强,把事情记下来,附上证据,皇后娘娘会替你撑腰。须知刚过易折,能屈能伸,方能长久。”

胡善围应下。

尚宫局曹尚宫居然送了胡善围一箱子珍贵的狐裘!

胡善围忙道无功不受禄,不敢接受这种贵重的礼物。

曹尚宫没好气的说道:“瞧你那进宫时的穷酸样,真是丢了我们女官的脸面。你不要面子,我们要啊,啧啧……”

曹尚宫嫌弃的翻着衣箱,将梅香送给胡善围的棉衣扔出来,“宫婢穿的破衣服,你也当宝贝似的收着。”

梅香低着头,不敢说话。她是宫里地位最低的宫婢,曹尚宫是地位最高的尚宫,这里没有她说话的份。

“曹尚宫!”胡善围怒了,她捡起地上的棉衣,拍去浮灰,叠好,重新放进箱子里,“请曹尚宫将狐裘拿回去,下官不需要。下官出身平民,一介布衣,没有穿裘的习惯。”

曹尚宫骂道:“你不知好歹!给你做脸面,不要太过寒酸,被藩王府轻视去了,你偏不要脸!”

胡善围顶了回去,“我是奉皇后娘娘之命去西安,不是曹尚宫您!”

曹尚宫冷冷道:“刘司言是我一手栽培的人,你必须把她给我带回来,她若出事,你休想在宫里有一天好日子过。”

“够了!”范宫正一拍桌面,“胡善围是我宫正司的人,这里不是你的尚宫局。你要教训她,得先问问我。”

曹尚宫讽刺道:“出事的不是你尚宫局的人,若换成是你,你只会比我逼得更狠。”

范宫正说道:“前因后果没有查清楚,生死也未知,你就坐不住了?曹尚宫还是太年轻,换成我,我才不会像你这番心急莽撞,没搞清楚真相,就在窝里横。”

“好,我就等胡善围的消息,如果……”曹尚宫使了个警告的眼神,“我发誓,从此以后,胡善围在宫里,再无立足之地。”

曹尚宫走了几步,转身说道:“刘司言离宫时,说一个多月就回,只带着夏衣和几件秋衣,没有准备过冬的衣服,这些狐裘你带着——给她穿。”

曹尚宫和范宫正相继离开,梅香擦干眼泪,站了起来,“胡典正放心,我一定会考中女秀才的,今日之耻,梅香不会忘记。”

屋子恢复了平静,胡善围翻阅一摞书,都是西安府的方志,记载着当地天文地理,风土人情,贞洁烈妇,诉讼官司,无一不全。

正看着书,女教习沈琼莲来了。

胡善围忙去倒茶,接待这位贵客。

沈琼莲的小短腿刚刚够到脚踏,她小大人似的一摆手,“你别忙了,你这里的茶不如我的,不好喝。”

女官的待遇也分三五九等,沈琼莲比胡善围低一级,但是女官们都把她当孩子看,吃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又刚做了“鸳瓦繁箱一夜飞,铁牌深禁漏声稀”的新宫词,马皇后很是喜欢,赏了不少好东西,因而她喝的茶都胡善围好很多。

胡善围只得停手,端了两样细果子——这是陈二妹送给她路上吃的。

沈琼莲挑了一样菱粉糕吃了,红润软弾的脸颊沾了一点糖霜,从怀里拿出一个手帕包住的小印,说道:“这是我的印,你要是遇到了麻烦事,急需用钱,就拿着这个印,去任何一家沈家的票行,最多可以兑十万两银子。”

胡善围以为是小孩子说的胡话,“这个……我此去西安,一路在驿站落脚,不需要花银子的。”

沈琼莲说道:“可是我听课堂的宫女们说,刘司言没有回来,八成遭遇不测,据说是土匪们垂涎秦/王府送的礼物,杀人劫财。我想土匪无非是为了求财,如果你也遭遇不测,十万两银子应该够救你一条命,给他们便是了。你这个人还不错,我希望你能回来。”

小孩子就是天真啊,胡善围苦笑道:“你为什么觉得我不错?宫里传闻,是我把刘司言推出挡灾的,我现在声名狼藉。”

沈琼莲说道:“要不她们都是有眼无珠的庸人呢?夏天你在藏和当时的胡贵妃对峙,我觉得爱惜书的人,应该还不错吧。反正我在宫里,这个印没有用,那就送给你救命,万一用上了呢。”

一个印,十万两白银?开玩笑吧。

胡善围婉言拒绝,“这么贵重的东西,我不敢要的。”

沈琼莲有些生气了,“你是不是觉得我异想天开?我问你,我姓什么?”

“姓沈。”

“这就对了。”沈琼莲说道:“元末首富沈秀,绰号沈万三的那个,是我的先祖……”

原来沈秀一共十几房妻妾,后来沈秀因以前支持吴王张士诚而受到洪武帝猜忌,流放云南,一代首富,死在大明边陲。

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沈秀后人开枝散叶到现在有一百多人,为了避祸,不被彼此牵连,族人分家都各过各的。沈琼莲这一支过得还不错,开始培养家中弟子读书,沈琼莲的父亲就是举人,大哥也中了秀才。

做大生意必须在官场有靠山,沈秀的女婿陆仲和依附宰相胡惟庸,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是,今天洪武十三年,胡惟庸因谋反的罪名,一夜之间被锦衣卫满门抄斩,朝廷势力也连根拔起。

陆仲和作为胡惟庸的钱袋子,也被打入了胡党,全家问斩,财产抄没入官。

沈琼莲说道:“……我想,既然做生意要依附官员,这天下还有比宰相更大的官吗?结果连宰相一夕之间说倒就倒,所以,我对家人说,不用依附那些官员了,我去当官,你们依附我就好了。”

“家里那些的读书的男丁,包括我父亲,个个资质平庸,虽花了很多钱聘用了名师,我估计,他们顶多止步于举人,想要中进士,不太可能。于是,我就考了女官,家里人给我十万两银子,这是我的私产,以印章为准,去沈家各地的钱庄通兑。”

能考中举人,就是人中龙凤般的人物了。

若是别人说这些话,胡善围会觉得狂妄自大,但是从沈琼莲嘴巴里说出来,她有八分信了。

胡善围看着拇指大小的印章,“这么贵重的东西,万一弄丢了怎么办?”

沈琼莲轻飘飘的说:“银子而已,丢了就丢了呗,我不会找你赔的。还是性命重要,用的上最好,若用不上,你再带回来还我。”

“我要走了,今天和你说的事情,不要告诉别人,免得麻烦,宫里知道我家世的人很少。”沈琼莲从椅子上跳下来,拍去婴儿肥脸颊上的点心碎屑:

“你一定要回来,咱们这次考进来的四十四个女官,我最看好你哟。苟富贵,勿相忘。”

万万没有想到,每个人最初进宫都有自己的目的,江全为了和女儿团圆,沈琼莲为了当官,成为家族栋梁,而只有胡善围目的最小:只求一个栖身之所。

相比而言,胡善围进宫的目的最单纯,可是命运捉弄,最最单纯的她,反而从进宫那一刻就卷入了各种旋涡风暴,让最没有野心的她,成为最有野心的人。

胡善围将印章缝进裙摆里,十万两银子,差不多可以做九件龙袍,沈琼莲不仅有才,她还有钱啊,不仅有钱,她还年轻的令人嫉妒,才十三岁。

次日,秋高气爽,胡善围和三百个锦衣卫出发,依然是纪纲领队,秋天雨水少,适合赶路,胡善围决定加快速度,十日内必须赶到刘司言等人消失的西安府盩厔县。

沐春看着队伍消失在滚滚红尘里,把手一扬,“你们八个,偷偷跟着胡典正,这是路引和户籍,让西安土匪知道你们江西土匪的厉害。”

瘦瘦的时百户担忧的看着沐春,“沐大人,我们都走了,你一个人能降服得鹰扬卫那帮无法无天的猴子吗?”

沐春说道:“放心,我从舅舅那里借了十个老兵油子压场子。你们的任务是保护胡典正,其他都别管。”

作者有话要说:  沈秀还有个女婿,姓周,名字我忘记了,很难记。

这个周姓女婿几百年后的后代,出过两个很牛逼的人物,一个是迅哥儿,一个是共和国第一任总理。

今晚100个红包,继续等你们。

恭喜读者风袖获得100点大红包。

№4 网友:风袖 评论:《胡善围》 打分:2 发表时间:2018-12-04 19:40:52  所评章节:43

a周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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