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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首战

斗技这种冒险者之间的竞技形式,经过了长时间以来的发展,规则已经相当之成熟。基本上分为单挑,和团队之间的对抗。在现在这个年代,团队的团战已经很少被选择,一般都是双方的成员进行一对一的战斗,根据获胜的局数多寡来进行胜负比较。

罗伊的小队是五个人,月影那边自然也是出五个人。一般来说,对战的排列顺序,都是根据成员的战斗能力,从低到高进行排列。

在罗伊的这一方的冒险团队里,实力相对来说最弱,应该是凡妮莎·劳伦斯。凡妮莎虽然是一个相当出色的水系魔法师,在校期间就已经有了七级的实力(现在可能已经到达八级),但是在“希望之光”的五人里,仍然理应第一个出场。

因为像艾露恩这样天才级别的、早已经达到十级以上的魔法自不必说;罗伊那古怪的魔武双修能力也愈加强大,甚至综合起来未必比艾露恩差多少;至于蝶舞,本来就是强大到异乎寻常的丛林巡游者,又有了温迪神殿的“疾风之弓”如虎添翼,甚至可能已经是几人中的最强;而剩下的格洛瑞,虽然看上去还是那个陈腐可笑,罗哩罗嗦的骑士,但其本身的实力不可小窥,战斗起来从来没有半点含糊,原兰尼斯特皇家骑士团队长的地位已经是有力的佐证。

就算是凡妮莎本人,虽然在小队里略显弱势,更多是用水系魔法,起到一些辅助的作用和效果,但如果是拿出来与其他的冒险小队比较,则绝对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毕竟,在这块大陆上,魔法师的数量非常稀少,因为其杀伤力巨大的群伤类魔法,和相对瘦弱的体质,大多数都是被各个国家作为特殊兵种保护起来,享有极高的地位。每个魔法师在战斗中,往往都配有一个小型的骑士团来护卫。

所以在普通的冒险者团队里,根本是很难寻到魔法师的行踪。白银级别以下很难找到有魔法师的冒险团队,即便有,也是只会几下简单魔法的见习三脚猫法师。

而像“希望之光”这样拥有三名(罗伊姑且算是一个,毕竟是从魔法学院出身)魔法师配置的冒险小团队,简直就是奢侈而浪费到了极点的配置。

论及真正的实力,罗伊等人其实完全可以跻身准一流,但是因为团队创建的时间较晚,并且没有完成过多少数量的冒险任务,所以显得不为人知。

而今天,或许就是他们打开名气的一个契机。

虽然凡妮莎是应该第一个出场的,不过格洛瑞倒是兴奋的来回叫嚣,战意高亢,大叫大嚷的只想首先出战:“嘿,罗伊大人,这件事你可必须要听我的啦!两军对垒,气势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凡妮莎小姐的万金之体,怎么能够率先出战呢?并不是说万一有什么闪失,而是面对这种情况来说,明显是我格洛瑞更加适合嘛!自从了本杰明家族骑士的意志,代表了兰尼斯特骑士传统和荣耀的我,必定

会……”

“好啦好啦!”罗伊无奈的摆了摆手,轻轻笑道:“不要说这么多吧,你喜欢先去,就去嘛!记得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我要那个月影知道我们的厉害!”

“遵命!”格洛瑞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提起自己的骑士长剑,一步一个脚印,坚实地向斗技场最中央走去。

在罗伊的心中,其实对于格洛瑞是非常信任和器重的。尽管贵族魔法学院的三人,与格洛瑞的初次会面谈不上什么美妙的记忆:先是在兰尼斯都的冒险者公会里被骗吃骗喝,然后又被帝国巡逻军追得满城乱跑,莫名其妙的就多出了一个身份是通缉犯的前皇家骑士。

不过也正是如此,他们才有幸救出了精灵族的丽娜公主,并且以此为契机,进入了风之神殿温迪神殿,开启了第一个尘封的印记。

相处的时间久了,罗伊发现格洛瑞除了为人有些傻兮兮的,过于啰嗦和唠叨,而且成天把自己那套骑士的荣耀挂在嘴边,并且过于嘴馋之外(如此看来还是缺点占多数),其实本质是一个极好的人。

就公事来讲,格洛瑞经历过正规的骑士训练,具备神圣属性的斗气,战斗能力极为出色,毕竟先前在皇家骑士是也算是翘楚;就私人而言,抛却一些小小的瑕疵和缺点,格洛瑞为人正直而可靠,并且本性善良,虽然略略有些古板和老旧的特点,但对于同伴非常信任和尊敬。

眼下由他来进行第一战,其实最合适不过,正如格洛瑞自己所说,凡妮莎作为一个水系魔法师,难免霸气和气势不足,打头阵或许有些欠缺。

“月影”冒险团既然是白银级别的冒险小队,自然有其过人之处,作为第一场来说,又不能输了气势,又要争取获胜。那么擅长守御,战斗技巧踏实的格洛瑞,还真的是非常适合。

并且,罗伊发现格洛瑞并非只是因为嘴上所说的什么骑士的荣耀,他明显是观察了对方的行动——在月影一方的阵中,一个非常魁梧的、战士模样的大块头,看上去跃跃欲试,很大可能是要率先出场的,明显是更适合骑士来对战。

罗伊心中一动,这一点连他自己都没有观察到,而看上去浑浑噩噩,叽哩哇啦说个不停的格洛瑞,却已经看在眼里,并且在瞬间就做出了合理的判断。如果硬要解释,那么骑士所曾经接受过的兵法和战术训练,或许是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解释。

“看来这家伙还真是深藏不露。”罗伊轻轻叹道,其实他经常本能的感觉到,格洛瑞并不像外表看上去那么简单,油滑和浮夸的表面之下,究竟还隐藏了多少自己所不知道的秘密呢?

于是,一直以来的一个疑问,再次不经意的涌上心头:那天在兰尼斯都冒险者公会里的相遇,是不是太过于凑巧了一些,难道真的是上苍把打开风之神殿的钥匙,亲手送到初出茅庐的少年们面前吗?

但是,现在罗伊已经没有闲暇去继续思考这些巧合,因为,格洛瑞已经大摇大摆的上前,准备进行第一场战斗了。

所有冒险者的目光了,都聚焦在双方第一场出战的两人身上。其中这初级冒险团“希望之光”所派出的骑士,竟然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面瓜,颇有点门道和派头,着实有些出人意料。

就外表来说,格洛瑞也算是一表人才,他个头非常高大和魁梧,身材健硕而宽阔。一身整洁的骑士甲总是打理得油光锃亮,就如同完全崭新的一般。曾经贵为皇家骑士的他,依然保留了注重仪表的习惯,褐色的头发永远都是梳理得整整齐齐,油光水滑的背在脑后。

他的每一步行走,都非常具有力度,非常踏实和有力。围观的冒险者里,若是不太懂的,难免认为这家伙是个草包枕头,只是在外表上装模作样的唬人。但是在骑士的领域稍稍懂行的冒险者,这时候已经完全去掉了轻视之新,认真的大量和审视起这个有些高傲的骑士来。

因为,了解骑士特点的冒险者们都清楚,如果是一级到四级的见习骑士,甚至背负连格洛瑞现在所穿的这身全身甲都非常困难。格洛瑞的盔甲是在兰尼斯都的装备店里购入,价格可谓不菲,负重实际上非常巨大,若是没有足够的力量,恐怕穿上就要被压成肉饼,哪还能正常自如的行动?

而格洛瑞手中的骑士长剑,长度和重量也都极为惊人,但是竟然被轻而易举的单手提在手里,也着实让人刮目相看。

“看来这‘希望之光’冒险团也许并非是不堪一击,也许有点意思。”有人这样说道。

“嗨,哥们,想什么呢?一个初级冒险团能有多大的能耐,这骑士也就是徒有其表罢了,恐怕一招就会被那大块头打趴下。”

“未必吧,我看这骑士不简单,不过或许这初级冒险团把最强的放在第一个呢?只是为了面子想赢一局对方最弱的。”

格洛瑞本人却神经大条,心理素质好的惊人,对于熙熙攘攘人群中议论纷纷的流言蜚语,根本没有任何在意,只是淡淡地打量着他对面的对手。

“月影”冒险团队里的第一个出战者,已经快步迎着格洛瑞,走向了前方。果然不出罗伊的所料,出来的就是先前那跃跃欲试的大块头战士,既然是“绿山”佣兵团里的精英,自然是威风凛凛,不可小窥。

这是一个比他还要高大和健壮得多的战士,甚至比起曾经兰尼斯都皇家监狱中的三个狱卒,也只是稍逊一筹,当然原因是因为他并没有野蛮人的血统,纯人类的血统还能锻炼出如此强悍的体魄,反而让人更加钦佩。

壮汉战士的面容非常暴戾、残暴而粗犷,光头上青筋暴起,上身大部分都裸露在外,古铜色的皮肤上反射出健康的光泽,隆起而结实的肌肉如同铁塔一般,让人看上去既畏且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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