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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变美丽的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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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买好了, 许昕华不用再在约会的时候,拉着男朋友陪她去看店面,这次约会沈医生问她有什么安排的时候, 许昕华就道:“上午你来安排,下午陪我去逛商场, 这次要买的东西比较多。”

沈知年双手插兜,好奇地问:“去商场买什么?”

“我大哥过几天准备回趟老家,我想给爸妈和刚出生的大侄女买点东西让他捎回去, 还有他跟二哥都要开店当老板了,还穿着从老家带来的那几件旧衣服也不像话,顺便给他们也买两身吧。”说到这里,许昕华朝沈知年扬了扬眉,语气亲昵的道,“他们跟你的身形差不了太多, 待会你可要帮我好好选。”

女朋友的哥哥, 不就是他未来的大舅哥吗, 给他们选衣服沈知年当然不会拒绝, 甚至还有点欢喜,又有些期盼, “我也没见过大哥二哥, 不知道他们喜欢适合什么样的……”

“不用担心, 照着你平时常穿的样式买就行了。”许昕华好似没听出沈知年话里隐约的向往,挽住他的手臂笑道,“我最喜欢你的穿衣风格了。”

许昕华这么说倒也不完全是为了哄他, 沈知年的品味确实不错,尤其是在满大街到处是妖魔鬼怪的羊城——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区,再加上距离港岛最近,羊城给当代年轻人的印象就是“潮流”,羊城越潮流,在这个城市的年轻人就越大胆的去追求时髦,就像许二哥这个从小没进过理发店的“土包子”,刚到羊城那会儿就知道拿妹妹的摩丝往自己头上喷了。

大概是年轻人们追求时尚到彻底放飞自我,用力过猛的结果就是,许昕华经常被那些浮夸的造型辣到眼睛,就连她觉得品味不错的郁白文都不可免俗的踩过几次雷,有一次他竟然穿喇叭裤搭配皮鞋,许昕华简直无法直视。

相比之下,沈知年就好像一股清流,不管周围的人们多么浮夸,一到约会他永远都是衬衫休闲裤,许昕华最喜欢看他穿白衬衫,上辈子这个时候由于高考的压力,没功夫去寻找属于她的白衣少年,现在也算是圆梦了。

沈知年听到她说“喜欢”两个字,脸上的笑容就没再断过了,眼神发亮的看着她,积极性很高的问:“要不现在就去商场?”

“不用,上午我要好好陪着你。”

女朋友这么喜欢和自己待一块,沈知年心里也跟吃了蜜一般,但对于上午的安排就有点为难了,他多少猜得到她不太喜欢逛公园动物园,只能试探性的问:“那我们还去看电影吗?”

许昕华不太感兴趣,转而问道:“现在有你喜欢的片子吗?”

沈知年摇了摇头,还是上次和她一起去的电影院,隔了这么久,他也不知道电影院有什么片子。

于是看电影这一条也被排除了,许昕华和沈知年漫无目的的散了会步,走着走着就到了医院附近,正好太阳也大了,沈知年顺理成章的邀请她去宿舍“歇歇脚、看看书”,许昕华欣然应允。

热恋中的小情侣独处一室,当然不可能老老实实坐着纯看书了,不知不觉又搂到了一起,亲热了一阵,许昕华也不嫌腻歪的坐在沈知年腿上看了几页书,医院的下班铃声便响了。

到了吃饭的时间,许昕华和沈知年也分开了,各自起身整理衣服,准备出门。

这会儿不像许昕华上辈子,就算他们不打算在医院食堂吃,去外面的餐馆也要按照饭点来,错过了这个点人家饭点也不营业的。

所以许昕华和沈知年整理完毕,就牵着手走出了宿舍楼。刚走了几步,就碰到拿着饭盒去食堂的刘向谦和程薇。

刘向谦这才和许昕华第二次见面,就一点不见外,冲着许昕华嘿嘿笑了两声,就对沈知年挤眉弄眼,“沈医生,你对象又来看你了啊,今儿怎么没去挂号?”

许昕华有点囧,看来她的“壮举”确实人尽皆知了。

不等她和沈知年回答,刘向谦又一脸恍然大悟,“对啊,你今天休息,没去坐诊。”

沈医生在许昕华面前腼腆得很,面对好基友露骨的调侃却面不改色,悄悄握紧了女朋友的手,朝对面的人点了点头,“这是要去打饭吗?那就不耽误你们了。”

男人的心思刘向谦当然明白,好不容易跟女朋友约个会,谁希望被不相干的人打搅呢?刘向谦一脸“我懂得”的表情,刚想说话,他身后的程薇却一改之前的沉默,上前了一步,看着沈知年笑道:“现在是午饭时间,怎么不跟我们去食堂?”

“不用了,你们先去吃吧。”

程薇不着痕迹的扫过两只交握的手,还想说什么,刘向谦已经拉住了她,笑嘻嘻的道:“哎呀,对象好难得来一趟,请吃食堂也太小气了,是不是沈知年?”

沈知年看了许昕华一眼,弯了弯唇,“那我们先出去了。”

“去吧去吧。”根本没给程薇说话的机会,刘向谦自作主张的挥了挥手,还不忘打趣许昕华,“小许,下次来找我们玩啊,不用挂号。”

许昕华:……

这个梗还没完了是吗?

眼看着沈知年和许昕华走出了一段距离,程薇才甩开了刘向谦的手,瞪着他:“你干嘛?”

刘向谦脸上的笑容淡了一些,但还是一贯的玩世不恭:“人家沈知年摆明了想和对象单独处着,咱们凑什么热闹啊?”

程薇不是不知道沈知年想要甩开他们的心思,但越是清楚,就越不想让他如愿。

只是沈知年和许昕华在时,程薇也不好把话说得太明白,担心留下个“胡搅蛮缠”的印象,毕竟他们一个是她心上人,她想要维持自己的美好形象,另一个是貌美如花的情敌,她再不甘也得承认,论年轻和美貌她跟许昕华没有可比性,她的优势就是气质内涵,情敌当前,当然要把自己的优势发挥到底。

现在两个人都不见身影了,程薇再无顾忌,语言刻薄的道:“什么对象?那个许昕华别说大学了,她连高中都没念过,要不是会讨男人喜欢,她现在只怕还在工厂,哪里配得上沈知年?”

刘向谦只知道程薇对沈知年有好感,可能因此对他的女朋友会有些偏见,但没想到她不声不响的,连人家这种信息都知道了——以他和沈知年的交情,都只知道他女朋友的姓名年龄,以及工作职位呢。

所以,程薇知道的这些事情,肯定不是从当事人那里得来的。背地里打听别人的信息,还把话说得这么难听,刘向谦对程薇的做法多少有些看不上,颇为夸张的道:“没有学历怎么了?小许长得多漂亮你又不是看不到,她这条件去当明星都足够了,这要换成是我,别说没念过大学,就算大字不识一个,就冲这长相我也乐意把人娶回家。”

程薇本以为她这么说完,刘向谦会跟她一块鄙视许昕华,没想到听到这么一番话,都快气死了,“你们男人都这么肤浅吗,有张脸能当饭吃?”

“光有脸当然不行。”刘向谦诚实的道,“但是像小许这样的脸,值得让人披荆斩棘和她在一块。”

程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不要脸!”

毕竟平时关系还不错,刘向谦也不希望她一直沉浸在求而不得的痛苦中,叹了口气,劝道:“你也别总盯着小许的缺点,她什么情况沈知年难道不清楚吗?人家都在一块了,就证明他不在意这些,你还是放弃吧。你这个条件,想找什么对象不行?”

许昕华和沈知年不知道这番对话,他们吃完午饭,就直奔最近的商场去了,两个外形登对的年轻人在童装店里流连忘返,老板娘自然就误会了,一口一个妹子称呼许昕华,“你们家孩子多大?多高?放心吧,你们两口子长得好看,孩子肯定也出挑,我店里的衣服都能穿得出来。”

老板娘很会说话,听到沈知年微红着脸解释他们没有结婚,这是给对象的侄女买衣服,老板娘又笑呵呵的道:“没事,先给大侄女买,等你们有了小孩,也来我家买。”

这下沈知年的脸是彻底红了。

该脸红的许昕华反而一脸淡定,问老板娘有没有长袖,“最好是厚一点,我们老家冷得快,厚点的衣服她能多穿几天。”

好在羊城虽然天气热,也不可能给几个月大的婴儿穿短袖,店里大部分还是长袖长裤,老板娘拿了几套稍厚的过来给她看,“都是细棉的,你摸摸看,很舒服,现在这个天气可以单着穿,等天气冷了还能穿在里面当秋衣。”

许昕华也不知道大侄女现在什么情况,尽量拿大一点的尺寸,也不敢多拿,怕她穿着不合适就浪费了,选了两套花纹的,又在老板娘的极力推荐下买了两双花鞋子。

结账的时候,沈知年不声不响掏钱包,老板娘知道他们在处对象,眼睛也没眨的接过他的钱找了零,然后笑盈盈的送他们出门。

沈知年很自觉的把袋子接过去了,许昕华一身轻松,挽着他的手臂笑道:“干嘛抢着付钱啊,怕我的不够花吗?”

之前都被老板娘误会是给自己闺女买衣服了,沈知年现在就比较淡定,“你给侄女买东西,我也想尽一份心意,不可以吗?”

“好吧,既然是给侄女的心意,我就不跟你争了。不过等下给我哥和父母买,是我自己的孝心,你不要跟我抢。”小孩子的两套衣服鞋子加起来也才几十块钱,许昕华倒不在意,只是提前打好招呼,她现在不说的话,等下他再抢着买单,她今天估计要买好几百块的东西,全都让他出就不合适了。

沈知年确实有这个打算,知道她要买东西,他中午出门时特意把现金全带上了,不过这会儿也只能摸着鼓鼓的钱包,遗憾的点头。

许昕华逛得很尽兴,大包小包都让沈知年提着了,买完许父许母的衣服,又想到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顺便也给四位老人各买了一身衣服,这才拉着沈知年去了最大的男装店,“好啦,我们现在逛最后一站。”

许大哥和许二哥虽然要当老板了,但也只是自力更生的小老板而已,稍微穿好一点就行了,也用不着西装革履,因此许昕华只挑了几件休闲款,让服务员拿了沈知年的尺码来,“该你上场了,去吧。”

因为是给许大哥和许二哥试衣服,沈知年倒不扭捏,接过衣服担心的问:“不叫他们自己来试吗?我怕我试的他们穿不合适。”

许昕华无奈摇头:“我之前叫他们来过,但他们根本没想买衣服。”许大哥和许二哥认为特意带了家里最好的衣服来羊城,虽然旧了点,但是既不破也没有补丁,整洁得很,根本没必要买新的,许昕华提过两次,看他们不为所动,干脆就先斩后奏了。

“再说我自己也卖过衣服,看得准呢,大哥比你大一个号,二哥跟你一个号就行了。”

听她胸有成竹的口吻,沈知年也就放心了,试了几套衣服出来,就看到女朋友抱着那件暗红色的文化衫朝他笑:“这个最好看,你觉得呢?”

沈知年平时穿得很清淡,黑白灰为主,虽然现在的年轻人以勇于尝试为荣,但他还从来没考虑过这么亮眼的眼色,要不是女朋友非要他穿,他自己是肯定不会选红色的。

不过到底不是给他买,女朋友看起来就很喜欢的样子,沈知年没有压力的点头道:“好看。”

许昕华点点头,又请店员帮她拿了那件粉白格子的衬衫过来,“那你再试试这个吧。”

沈知年看着更加粉嫩的颜色傻眼了,多少有些抗拒,“不是说试完了吗……”

“我突然觉得这件也不错,你再帮我试试嘛。”许昕华不由分说的把人推进试衣间。

这么飘的颜色她哥肯定穿不了,她哥这半年每天中午顶着烈日去摆摊,晒得黝黑,给他们穿粉色就太辣眼睛了。不过沈知年应该能撑得住这种颜色,他皮肤白,都能把暗红色的t恤穿得让人眼前一亮,穿粉色肯定也好看。

许昕华靠在试衣间外面一脸期待。

沈知年很快换了衣服出来,果然如许昕华估计的那样,粉色把他的脸衬得又嫩又白,不像个悬壶济世的大夫,倒像是还在象牙塔的乖宝宝。

许昕华围着他打量了好几圈,心满意足了,才大手一挥,让他去换下来。

沈知年早就浑身不自在,也顾不上问她要不要给她哥带上这件,逃也似的回了试衣间。

许昕华叫来一旁候着的店员,轻声叮嘱了一阵,让她先把沈知年身上这套和那件红色文化衫单独装起来,这是她准备给沈知年的礼物。

先前沈知年抢着在童装店买单,许昕华才想起来,她这个女朋友似乎做得太“小气”了,平时约会都是沈知年掏钱,她不喜欢跟人抢买单,尤其是男朋友,画面太尴尬了,但是也不能心安理得的让他一直付出,送几件衣服就当她的心意了。

沈知年一无所知,帮女朋友拎着大包小包走出商场,又在路上拦了辆出租车——许昕华一个人拎这么多东西挤公交不方便,而她哥现在都在家,沈知年也不好送她回去,折中一下,许昕华让他送她上的士。

许昕华准备上车时才把属于他的那袋衣服递给他,笑盈盈的道:“这也是我的一点心意,下次出来一定要穿哦。”

第一次收到女朋友的礼物,沈知年非常惊喜,笑容灿烂的目送着出租车走远,直到低头看了眼袋子,脸上的笑容才僵硬了一秒,居然是这两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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